孝
经
纪
孝
行
-
孔
子
子
曰
:
「
孝
子
之
事
亲
也
,
居
则
致
其
敬
,
养
则
致
其
乐
,
病
则
致
其
忧
,
丧
则
致
其
哀
,
祭
则
致
其
严
。
五
者
备
矣
,
然
后
能
事
亲
。
事
亲
者
,
居
上
不
骄
,
为
下
不
乱
,
在
丑
不
争
。
居
上
骄
则
亡
,
为
下
而
乱
则
刑
,
在
丑
而
争
则
兵
。
三
者
不
除
,
虽
日
用
三
牲
之
养
,
犹
为
不
孝
也
。
」
孝经 纪孝行。周。孔子。子曰:「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事亲者,居上不骄,为下不乱,在丑不争。居上骄则亡,为下而乱则刑,在丑而争则兵。三者不除,虽日用三牲之养,犹为不孝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