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
传
·
庄
公
·
庄
公
二
十
四
年
-
左
丘
明
【
经
】
二
十
有
四
年
春
王
三
月
,
刻
桓
宫
桷
。
葬
曹
庄
公
。
夏
,
公
如
齐
逆
女
。
秋
,
公
至
自
齐
。
八
月
丁
丑
,
夫
人
姜
氏
入
。
戊
寅
,
大
夫
宗
妇
觌
,
用
币
。
大
水
。
冬
,
戎
侵
曹
。
曹
羁
出
奔
陈
。
赤
归
于
曹
。
郭
公
。
【
传
】
二
十
四
年
春
,
刻
其
桷
,
皆
非
礼
也
。
御
孙
谏
曰
:
「
臣
闻
之
:
『
俭
,
德
之
共
也
;
侈
,
恶
之
大
也
。
』
先
君
有
共
德
而
君
纳
诸
大
恶
,
无
乃
不
可
乎
!
」
秋
,
哀
姜
至
。
公
使
宗
妇
觌
,
用
币
,
非
礼
也
。
御
孙
曰
:
「
男
贽
大
者
玉
帛
,
小
者
禽
鸟
,
以
章
物
也
。
女
贽
不
过
榛
栗
枣
修
,
以
告
虔
也
。
今
男
女
同
贽
,
是
无
别
也
。
男
女
之
别
,
国
之
大
节
也
。
而
由
夫
人
乱
之
,
无
乃
不
可
乎
!
」
晋
士
蒍
又
与
群
公
子
谋
,
使
杀
游
氏
之
二
子
。
士
蒍
告
晋
侯
曰
:
「
可
矣
。
不
过
二
年
,
君
必
无
患
。
」
左传 · 庄公 · 庄公二十四年。周。左丘明。【经】二十有四年春王三月,刻桓宫桷。葬曹庄公。夏,公如齐逆女。秋,公至自齐。八月丁丑,夫人姜氏入。戊寅,大夫宗妇觌,用币。大水。冬,戎侵曹。曹羁出奔陈。赤归于曹。郭公。
【传】二十四年春,刻其桷,皆非礼也。御孙谏曰:「臣闻之:『俭,德之共也;侈,恶之大也。』先君有共德而君纳诸大恶,无乃不可乎!」
秋,哀姜至。公使宗妇觌,用币,非礼也。御孙曰:「男贽大者玉帛,小者禽鸟,以章物也。女贽不过榛栗枣修,以告虔也。今男女同贽,是无别也。男女之别,国之大节也。而由夫人乱之,无乃不可乎!」
晋士蒍又与群公子谋,使杀游氏之二子。士蒍告晋侯曰:「可矣。不过二年,君必无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