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
李
材
叔
知
柳
州
序
-
曾
巩
谈
者
谓
南
越
偏
且
远
,
其
风
气
与
中
州
异
。
故
官
者
皆
不
欲
久
居
,
往
往
车
船
未
行
,
辄
已
屈
指
计
归
日
。
又
咸
小
其
官
,
以
为
不
足
事
。
其
逆
自
为
虑
如
此
,
故
其
至
皆
倾
摇
解
弛
,
无
忧
且
勤
之
心
。
其
习
俗
从
古
而
尔
,
不
然
,
何
自
越
与
中
国
通
已
千
馀
年
,
而
名
能
抚
循
其
民
者
,
不
过
数
人
邪
!
故
越
与
闽
、
蜀
,
始
俱
为
夷
,
闽
、
蜀
皆
已
变
,
而
越
独
尚
陋
,
岂
其
俗
不
可
更
与
?
盖
吏
者
莫
致
其
治
教
之
意
也
。
噫
!
亦
其
民
之
不
幸
也
已
。
彼
不
知
繇
京
师
而
之
越
,
水
陆
之
道
皆
安
行
,
非
若
闽
溪
、
峡
江
、
蜀
栈
之
不
测
。
则
均
之
吏
于
远
,
此
非
独
优
欤
?
其
风
气
吾
所
谙
之
,
与
中
州
亦
不
甚
异
。
起
居
不
违
其
节
,
未
尝
有
疾
。
苟
违
节
,
虽
中
州
宁
能
不
生
疾
邪
!
其
物
产
之
美
,
果
有
荔
子
、
龙
眼
、
蕉
、
柑
、
橄
榄
,
花
有
素
馨
、
山
丹
、
含
笑
之
属
,
食
有
海
之
百
物
,
累
岁
之
酒
醋
,
皆
绝
于
天
下
。
人
少
斗
讼
,
喜
嬉
乐
。
吏
者
唯
其
无
久
居
之
心
,
故
谓
之
不
可
。
如
其
有
久
居
之
心
,
奚
不
可
邪
!
古
之
人
为
一
乡
一
县
,
其
德
义
惠
爱
尚
足
以
薰
蒸
渐
泽
,
今
大
者
专
一
州
,
岂
当
小
其
官
而
不
事
邪
?
令
其
得
吾
说
而
思
之
,
人
咸
有
久
居
之
心
,
又
不
小
其
官
,
为
越
人
涤
其
陋
俗
而
驱
于
治
,
居
闽
、
蜀
上
,
无
不
幸
之
叹
,
其
事
出
千
馀
年
之
表
,
则
其
美
之
巨
细
可
知
也
。
然
非
其
材
之
颖
然
迈
于
众
人
者
不
能
也
。
官
于
南
者
多
矣
,
予
知
其
材
之
颖
然
迈
于
众
人
,
能
行
吾
说
者
李
材
叔
而
已
。
材
叔
又
与
其
兄
公
翊
仕
同
年
,
同
用
荐
者
为
县
,
入
祕
书
省
,
为
著
作
佐
郎
。
今
材
叔
为
柳
州
,
公
翊
为
象
州
,
皆
同
时
,
材
又
相
若
也
。
则
二
州
交
相
致
其
政
,
其
施
之
速
、
势
之
便
,
可
胜
道
也
夫
!
其
越
之
人
幸
也
夫
!
其
可
贺
也
夫
!
送李材叔知柳州序。宋代。曾巩。谈者谓南越偏且远,其风气与中州异。故官者皆不欲久居,往往车船未行,辄已屈指计归日。又咸小其官,以为不足事。其逆自为虑如此,故其至皆倾摇解弛,无忧且勤之心。其习俗从古而尔,不然,何自越与中国通已千馀年,而名能抚循其民者,不过数人邪!故越与闽、蜀,始俱为夷,闽、蜀皆已变,而越独尚陋,岂其俗不可更与?盖吏者莫致其治教之意也。噫!亦其民之不幸也已。
彼不知繇京师而之越,水陆之道皆安行,非若闽溪、峡江、蜀栈之不测。则均之吏于远,此非独优欤?其风气吾所谙之,与中州亦不甚异。起居不违其节,未尝有疾。苟违节,虽中州宁能不生疾邪!其物产之美,果有荔子、龙眼、蕉、柑、橄榄,花有素馨、山丹、含笑之属,食有海之百物,累岁之酒醋,皆绝于天下。人少斗讼,喜嬉乐。吏者唯其无久居之心,故谓之不可。如其有久居之心,奚不可邪!
古之人为一乡一县,其德义惠爱尚足以薰蒸渐泽,今大者专一州,岂当小其官而不事邪?令其得吾说而思之,人咸有久居之心,又不小其官,为越人涤其陋俗而驱于治,居闽、蜀上,无不幸之叹,其事出千馀年之表,则其美之巨细可知也。然非其材之颖然迈于众人者不能也。官于南者多矣,予知其材之颖然迈于众人,能行吾说者李材叔而已。
材叔又与其兄公翊仕同年,同用荐者为县,入祕书省,为著作佐郎。今材叔为柳州,公翊为象州,皆同时,材又相若也。则二州交相致其政,其施之速、势之便,可胜道也夫!其越之人幸也夫!其可贺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