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
左
光
禄
大
夫
歧
州
刺
史
李
公
第
四
女
石
志
铭
并
序
(
李
静
训
墓
志
铭
)
-
无
名
氏
女
郎
讳
静
训
,
字
小
孩
,
陇
西
成
纪
人
。
上
柱
国
、
幽
州
总
管
壮
公
之
孙
,
左
光
禄
大
夫
敏
之
第
四
女
也
。
族
纂
厉
乡
,
得
神
仙
之
妙
;
家
荣
戚
里
,
被
日
月
之
晖
。
况
复
淑
慧
生
知
,
芝
兰
天
挺
,
誉
华
髫
发
,
芳
流
肇
悦
。
幼
为
外
祖
母
周
皇
太
后
所
养
,
训
承
长
乐
,
独
见
慈
抚
之
恩
;
教
习
深
宫
,
弥
遵
柔
顺
之
德
。
于
是
摄
心
八
解
,
归
依
六
度
,
戒
珠
共
明
珰
并
曜
,
意
花
与
香
佩
具
芬
。
既
而
繁
霜
昼
下
,
英
苕
春
落
,
未
登
弄
玉
之
台
,
便
悲
泽
兰
之
夭
。
大
业
四
年
六
月
一
日
遇
疾
,
终
于
汾
源
之
宫
,
时
年
九
岁
。
皇
情
轸
悼
,
撤
县
辍
膳
,
频
蒙
诏
旨
,
礼
送
还
京
,
赗
赙
有
加
。
以
其
年
龙
集
戊
辰
十
二
月
己
亥
朔
廿
二
日
庚
申
,
瘗
于
京
兆
长
安
县
休
祥
里
面
万
善
道
场
之
内
。
即
于
坟
上
构
造
重
阁
。
遥
追
宝
塔
,
欲
仿
佛
于
花
童
;
永
藏
金
地
,
庶
留
连
于
法
子
。
乃
铭
曰
:
光
分
婺
女
,
庆
合
天
孙
,
荣
苕
比
秀
,
采
璧
同
温
。
先
标
令
淑
,
早
习
工
言
,
生
长
宫
闱
,
恩
勤
抚
育
。
法
水
成
性
,
戒
香
增
馥
,
金
牒
旦
窥
,
银
函
霄
读
。
往
从
舆
跸
,
言
届
河
汾
,
珠
涓
润
岸
,
镜
掩
轻
云
。
魂
归
秪
阁
,
迹
异
吴
坟
,
月
殿
回
风
,
霜
钟
候
晓
。
砌
凝
阴
雪
,
檐
悲
春
鸟
,
共
知
泡
幻
,
和
嗟
寿
夭
。
隋左光禄大夫歧州刺史李公第四女石志铭并序(李静训墓志铭)。隋代。无名氏。女郎讳静训,字小孩,陇西成纪人。上柱国、幽州总管壮公之孙,左光禄大夫敏之第四女也。族纂厉乡,得神仙之妙;家荣戚里,被日月之晖。况复淑慧生知,芝兰天挺,誉华髫发,芳流肇悦。幼为外祖母周皇太后所养,训承长乐,独见慈抚之恩;教习深宫,弥遵柔顺之德。于是摄心八解,归依六度,戒珠共明珰并曜,意花与香佩具芬。既而繁霜昼下,英苕春落,未登弄玉之台,便悲泽兰之夭。大业四年六月一日遇疾,终于汾源之宫,时年九岁。
皇情轸悼,撤县辍膳,频蒙诏旨,礼送还京,赗赙有加。以其年龙集戊辰十二月己亥朔廿二日庚申,瘗于京兆长安县休祥里面万善道场之内。即于坟上构造重阁。遥追宝塔,欲仿佛于花童;永藏金地,庶留连于法子。乃铭曰:
光分婺女,庆合天孙,荣苕比秀,采璧同温。先标令淑,早习工言,生长宫闱,恩勤抚育。法水成性,戒香增馥,金牒旦窥,银函霄读。往从舆跸,言届河汾,珠涓润岸,镜掩轻云。魂归秪阁,迹异吴坟,月殿回风,霜钟候晓。砌凝阴雪,檐悲春鸟,共知泡幻,和嗟寿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