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
德
缓
刑
书
-
路
温
舒
昭
帝
崩
,
昌
邑
王
贺
废
,
宣
帝
初
即
位
,
路
温
舒
上
书
,
言
宜
尚
德
缓
刑
。
其
辞
曰
:
“
臣
闻
齐
有
无
知
之
祸
,
而
桓
公
以
兴
;
晋
有
骊
姬
之
难
,
而
文
公
用
伯
。
近
世
赵
王
不
终
,
诸
吕
作
乱
,
而
孝
文
为
太
宗
。
由
是
观
之
,
祸
乱
之
作
,
将
以
开
圣
人
也
。
故
桓
、
文
扶
微
兴
坏
,
尊
文
、
武
之
业
,
泽
加
百
姓
,
功
润
诸
侯
,
虽
不
及
三
王
,
天
下
归
仁
焉
。
文
帝
永
思
至
德
,
以
承
天
心
,
崇
仁
义
,
省
刑
罚
,
通
关
梁
,
一
远
近
,
敬
贤
如
大
宾
,
爱
民
如
赤
子
,
内
恕
情
之
所
安
而
施
之
于
海
内
,
是
以
囹
圄
空
虚
,
天
下
太
平
。
夫
继
变
化
之
后
,
必
有
异
旧
之
恩
,
此
贤
圣
所
以
昭
天
命
也
。
“
往
者
,
昭
帝
即
世
而
无
嗣
,
大
臣
忧
戚
,
焦
心
合
谋
,
皆
以
昌
邑
尊
亲
,
援
而
立
之
。
然
天
不
授
命
,
淫
乱
其
心
,
遂
以
自
亡
。
深
察
祸
变
之
故
,
乃
皇
天
之
所
以
开
至
圣
也
。
故
大
将
军
受
命
武
帝
,
股
肱
汉
国
,
披
肝
胆
,
决
大
计
,
黜
亡
义
,
立
有
德
,
辅
天
而
行
,
然
后
宗
庙
以
安
,
天
下
咸
宁
。
臣
闻
《
春
秋
》
正
即
位
,
大
一
统
而
慎
始
也
。
陛
下
初
登
至
尊
,
与
天
合
符
,
宜
改
前
世
之
失
,
正
始
受
命
之
统
,
涤
烦
文
,
除
民
疾
,
存
亡
继
绝
,
以
应
天
意
。
“
臣
闻
秦
有
十
失
,
其
一
尚
存
,
治
狱
之
吏
是
也
。
秦
之
时
,
羞
文
学
,
好
武
勇
,
贱
仁
义
之
士
,
贵
治
狱
之
吏
,
正
言
者
谓
之
诽
谤
,
遏
过
者
谓
之
妖
言
,
故
盛
服
先
王
不
用
于
世
,
忠
良
切
言
皆
郁
于
胸
,
誉
谀
之
声
日
满
于
耳
,
虚
美
熏
心
,
实
祸
蔽
塞
,
此
乃
秦
之
所
以
亡
天
下
也
。
方
今
天
下
,
赖
陛
下
恩
厚
,
亡
金
革
之
危
、
饥
寒
之
患
,
父
子
夫
妻
戮
力
安
家
,
然
太
平
未
洽
者
,
狱
乱
之
也
。
夫
狱
者
,
天
下
之
大
命
也
,
死
者
不
可
复
生
,
绝
者
不
可
复
属
。
《
书
》
曰
:
“
与
其
杀
不
辜
,
宁
失
不
经
。
”
今
治
狱
吏
则
不
然
,
上
下
相
驱
,
以
刻
为
明
,
深
者
获
公
名
,
平
者
多
后
患
。
故
治
狱
之
吏
,
皆
欲
人
死
,
非
憎
人
也
,
自
安
之
道
在
人
之
死
。
是
以
死
人
之
血
流
离
于
市
,
被
刑
之
徒
比
肩
而
立
,
大
辟
之
计
岁
以
万
数
。
此
仁
圣
之
所
以
伤
也
。
太
平
之
未
洽
,
凡
以
此
也
。
夫
人
情
安
则
乐
生
,
痛
则
思
死
,
棰
楚
之
下
,
何
求
而
不
得
?
做
囚
人
不
胜
痛
,
则
饰
词
以
视
之
,
吏
治
者
利
其
然
,
则
指
道
以
明
之
,
上
奏
畏
却
,
则
锻
练
而
周
内
之
;
盖
奏
当
之
成
,
虽
咎
繇
听
之
,
犹
以
为
死
有
余
辜
。
何
则
?
成
练
者
众
,
文
致
之
罪
明
也
。
是
以
狱
吏
专
为
深
刻
,
残
贼
而
亡
极
,
媮
为
一
切
,
不
顾
国
患
,
此
世
之
大
贼
也
。
故
俗
语
曰
:
“
画
地
为
狱
议
不
入
;
刻
木
为
吏
期
不
对
。
”
此
皆
疾
吏
之
风
,
悲
痛
之
辞
也
。
故
天
下
之
患
,
莫
深
于
狱
;
败
法
乱
正
,
离
亲
塞
道
,
莫
甚
乎
治
狱
之
吏
,
此
所
谓
一
尚
存
者
也
。
”
“
臣
闻
乌
鸢
之
卵
不
毁
,
而
后
凤
凰
集
;
诽
谤
之
罪
不
诛
,
而
后
良
言
进
。
故
古
人
有
言
:
“
山
薮
臧
疾
,
川
泽
纳
污
,
瑾
瑜
匿
恶
,
国
君
含
诟
。
”
唯
陛
下
除
诽
谤
以
招
切
言
,
开
天
下
之
口
,
广
箴
谏
之
路
,
扫
亡
秦
之
失
,
尊
文
武
之
德
,
省
法
制
,
宽
刑
罚
,
以
废
治
狱
,
则
太
平
之
风
可
兴
于
世
,
永
履
和
乐
,
与
天
亡
极
,
天
下
幸
甚
。
”
上
善
其
言
。
尚德缓刑书。两汉。路温舒 。昭帝崩,昌邑王贺废,宣帝初即位,路温舒上书,言宜尚德缓刑。其辞曰:
“臣闻齐有无知之祸,而桓公以兴;晋有骊姬之难,而文公用伯。近世赵王不终,诸吕作乱,而孝文为太宗。由是观之,祸乱之作,将以开圣人也。故桓、文扶微兴坏,尊文、武之业,
泽加百姓,功润诸侯,虽不及三王,天下归仁焉。文帝永思至德,以承天心,崇仁义,省刑罚,通关梁,一远近,敬贤如大宾,爱民如赤子,内恕情之所安而施之于海内,是以囹圄空虚,天下太平。夫继变化之后,必有异旧之恩,此贤圣所以昭天命也。“往者,昭帝即世而无嗣,大臣忧戚,焦心合谋,皆以昌邑尊亲,援而立之。然天不授命,淫乱其心,遂以自亡。深察祸变之故,乃皇天之所以开至圣也。故大将军受命武帝,股肱汉国,披肝胆,决大计,黜亡义,立有德,辅天而行,然后宗庙以安,天下咸宁。臣闻《春秋》正即位,大一统而慎始也。陛下初登至尊,与天合符,宜改前世之失,正始受命之统,涤烦文,除民疾,存亡继绝,以应天意。
“臣闻秦有十失,其一尚存,治狱之吏是也。秦之时,羞文学,好武勇,贱仁义之士,贵治狱之吏,正言者谓之诽谤,遏过者谓之妖言,故盛服先王不用于世,忠良切言皆郁于胸,誉谀之声日满于耳,虚美熏心,实祸蔽塞,此乃秦之所以亡天下也。方今天下,赖陛下恩厚,亡金革之危、饥寒之患,父子夫妻戮力安家,然太平未洽者,狱乱之也。夫狱者,天下之大命也,死者不可复生,绝者不可复属。《书》曰:“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今治狱吏则不然,上下相驱,以刻为明,深者获公名,平者多后患。故治狱之吏,皆欲人死,非憎人也,自安之道在人之死。是以死人之血流离于市,被刑之徒比肩而立,大辟之计岁以万数。此仁圣之所以伤也。太平之未洽,凡以此也。夫人情安则乐生,痛则思死,棰楚之下,何求而不得?做囚人不胜痛,则饰词以视之,吏治者利其然,则指道以明之,上奏畏却,则锻练而周内之;盖奏当之成,虽咎繇听之,犹以为死有余辜。何则?成练者众,文致之罪明也。是以狱吏专为深刻,残贼而亡极,媮为一切,不顾国患,此世之大贼也。故俗语曰:“画地为狱议不入;刻木为吏期不对。”此皆疾吏之风,悲痛之辞也。故天下之患,莫深于狱;败法乱正,离亲塞道,莫甚乎治狱之吏,此所谓一尚存者也。”
“臣闻乌鸢之卵不毁,而后凤凰集;诽谤之罪不诛,而后良言进。故古人有言:“山薮臧疾,川泽纳污,瑾瑜匿恶,国君含诟。”唯陛下除诽谤以招切言,开天下之口,广箴谏之路,扫亡秦之失,尊文武之德,省法制,宽刑罚,以废治狱,则太平之风可兴于世,永履和乐,与天亡极,天下幸甚。”
上善其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