诫
杀
生
文
-
李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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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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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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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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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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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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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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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
今
生
头
角
异
。
或
水
中
游
,
或
林
里
戏
,
争
忍
伤
残
供
品
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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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
著
火
欲
烹
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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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能
言
眼
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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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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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
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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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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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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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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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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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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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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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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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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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
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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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命
将
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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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至
,
面
睹
阴
官
争
许
讳
。
人
□
为
兽
兽
为
人
,
物
里
轮
回
深
可
畏
。
不
杀
名
为
大
放
生
,
免
落
阿
毗
无
间
地
。
诫杀生文。唐代。李元礼。麟甲羽毛诸□类,秉性与我元无二。
只为前生作用愚,致使今生头角异。
或水中游,或林里戏,争忍伤残供品味。
磨刀著火欲烹时,口不能言眼还视。
我闻天地之大德曰生,莫把群生当容易。
残双贼命伤太和,□子劝妻夸便利。
只知合眼恣无明,不悟幽冥毫发记。
命将终,冤对至,面睹阴官争许讳。
人□为兽兽为人,物里轮回深可畏。
不杀名为大放生,免落阿毗无间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