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
论
-
王
羲
之
夫
书
者
,
玄
妙
之
伎
也
,
若
非
通
人
志
士
,
学
无
及
之
。
大
抵
书
须
存
思
,
余
览
李
斯
等
论
笔
势
,
及
钟
繇
书
,
骨
甚
是
不
轻
,
恐
子
孙
不
记
,
故
叙
而
论
之
。
夫
书
字
贵
平
正
安
稳
。
先
须
用
笔
,
有
偃
有
仰
,
有
攲
有
侧
有
斜
,
或
小
或
大
,
或
长
或
短
。
凡
作
一
字
,
或
类
篆
籀
,
或
似
鹄
头
,
或
如
散
隶
,
或
八
分
;
或
如
虫
食
木
叶
,
或
如
水
中
蝌
蚪
;
或
如
壮
士
佩
剑
,
或
似
妇
女
纤
丽
。
欲
书
先
构
筋
力
,
然
后
装
束
,
必
注
意
详
雅
起
发
,
绵
密
疏
阔
相
间
。
每
作
一
点
,
必
须
悬
手
作
之
,
或
作
一
波
,
抑
而
后
曳
。
每
作
一
字
,
须
用
数
种
意
,
或
横
画
似
八
分
,
而
发
如
篆
籀
,
或
竖
牵
如
深
林
之
乔
木
,
而
屈
折
如
钢
钩
;
或
上
尖
如
枯
秆
,
或
下
细
若
针
芒
;
或
转
侧
之
势
似
飞
鸟
空
坠
,
或
棱
侧
之
形
如
流
水
激
来
。
作
一
字
,
横
竖
相
向
;
作
一
行
,
明
媚
相
成
。
第
一
须
存
筋
藏
锋
,
灭
迹
隐
端
。
用
尖
笔
须
落
锋
混
成
,
无
使
毫
露
浮
怯
,
举
新
笔
爽
爽
若
神
,
即
不
求
于
点
画
瑕
玷
也
。
为
一
字
,
数
体
俱
入
。
若
作
一
纸
之
书
,
须
字
字
意
别
,
勿
使
相
同
。
若
书
虚
纸
,
用
强
笔
;
若
书
强
纸
,
用
弱
笔
。
强
弱
不
等
,
则
蹉
跌
不
入
。
凡
书
贵
乎
沉
静
,
令
意
在
笔
前
,
字
居
心
后
,
未
作
之
始
,
结
思
成
矣
。
仍
下
笔
不
用
急
,
故
须
迟
,
何
也
?
笔
是
将
军
,
故
须
迟
重
。
心
欲
急
不
宜
迟
,
可
也
?
心
是
箭
锋
,
箭
不
欲
迟
,
迟
则
中
物
不
入
。
夫
字
有
缓
急
,
一
字
之
中
,
何
者
有
缓
者
?
至
如
“
乌
”
字
,
下
手
一
点
,
点
须
急
,
横
直
即
须
迟
,
欲
“
乌
”
三
脚
急
,
斯
乃
取
形
势
也
。
每
书
欲
十
迟
五
急
,
十
曲
五
直
,
十
藏
五
出
,
十
起
五
伏
,
方
可
谓
书
。
若
直
笔
急
牵
裹
,
此
暂
视
似
书
,
久
味
无
力
。
仍
须
用
笔
著
墨
,
不
过
三
分
,
不
得
深
浸
,
毛
弱
无
力
。
墨
用
松
节
同
研
,
久
久
不
动
弥
佳
矣
。
书论。魏晋。王羲之。夫书者,玄妙之伎也,若非通人志士,学无及之。大抵书须存思,余览李斯等论笔势,及钟繇书,骨甚是不轻,恐子孙不记,故叙而论之。夫书字贵平正安稳。先须用笔,有偃有仰,有攲有侧有斜,或小或大,或长或短。凡作一字,或类篆籀,或似鹄头,或如散隶,或八分;或如虫食木叶,或如水中蝌蚪;或如壮士佩剑,或似妇女纤丽。欲书先构筋力,然后装束,必注意详雅起发,绵密疏阔相间。每作一点,必须悬手作之,或作一波,抑而后曳。每作一字,须用数种意,或横画似八分,而发如篆籀,或竖牵如深林之乔木,而屈折如钢钩;或上尖如枯秆,或下细若针芒;或转侧之势似飞鸟空坠,或棱侧之形如流水激来。作一字,横竖相向;作一行,明媚相成。第一须存筋藏锋,灭迹隐端。用尖笔须落锋混成,无使毫露浮怯,举新笔爽爽若神,即不求于点画瑕玷也。为一字,数体俱入。若作一纸之书,须字字意别,勿使相同。若书虚纸,用强笔;若书强纸,用弱笔。强弱不等,则蹉跌不入。凡书贵乎沉静,令意在笔前,字居心后,未作之始,结思成矣。仍下笔不用急,故须迟,何也?笔是将军,故须迟重。心欲急不宜迟,可也?心是箭锋,箭不欲迟,迟则中物不入。夫字有缓急,一字之中,何者有缓者?至如“乌”字,下手一点,点须急,横直即须迟,欲“乌”三脚急,斯乃取形势也。每书欲十迟五急,十曲五直,十藏五出,十起五伏,方可谓书。若直笔急牵裹,此暂视似书,久味无力。仍须用笔著墨,不过三分,不得深浸,毛弱无力。墨用松节同研,久久不动弥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