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
师
鲁
墓
志
铭
-
欧
阳
修
尹
师
鲁
墓
志
铭
师
鲁
,
河
南
人
,
姓
尹
氏
,
讳
洙
。
然
天
下
之
士
识
与
不
识
皆
称
之
曰
师
鲁
,
盖
其
名
重
当
世
。
而
世
之
知
师
鲁
者
,
或
推
其
文
学
,
或
高
其
议
论
,
或
多
其
材
能
。
至
其
忠
义
之
节
,
处
穷
达
,
临
祸
福
,
无
愧
于
古
君
子
,
则
天
下
之
称
师
鲁
者
未
必
尽
知
之
。
师
鲁
为
文
章
,
简
而
有
法
。
博
学
强
记
,
通
知
今
古
,
长
于
《
春
秋
》
。
其
与
人
言
,
是
是
非
非
,
务
穷
尽
道
理
乃
已
,
不
为
苟
止
而
妄
随
,
而
人
亦
罕
能
过
也
。
遇
事
无
难
易
,
而
勇
于
敢
为
,
其
所
以
见
称
于
世
者
,
亦
所
以
取
嫉
于
人
,
故
其
卒
穷
以
死
。
师
鲁
少
举
进
士
及
第
,
为
绛
州
正
平
县
主
簿
、
河
南
府
户
曹
参
军
、
邵
武
军
判
官
。
举
书
判
拔
萃
,
迁
山
南
东
道
掌
书
记
、
知
伊
阳
县
。
王
文
康
公
荐
其
才
,
召
试
,
充
馆
阁
校
勘
,
迁
太
子
中
允
。
天
章
阁
待
制
范
公
贬
饶
州
,
谏
官
、
御
史
不
肯
言
。
师
鲁
上
书
,
言
仲
淹
臣
之
师
友
,
愿
得
俱
贬
。
贬
监
郢
州
酒
税
,
又
徙
唐
州
。
遭
父
丧
,
服
除
,
复
得
太
子
中
允
、
知
河
南
县
。
赵
元
昊
反
,
陕
西
用
兵
,
大
将
葛
怀
敏
奏
起
为
经
略
判
官
。
师
鲁
虽
用
怀
敏
辟
,
而
尤
为
经
略
使
韩
公
所
深
知
。
其
后
诸
将
败
于
好
水
,
韩
公
降
知
秦
州
,
师
鲁
亦
徙
通
判
濠
州
。
久
之
,
韩
公
奏
,
得
通
判
秦
州
。
迁
知
泾
州
,
又
知
渭
州
,
兼
泾
原
路
经
略
部
署
。
坐
城
水
洛
与
边
臣
略
异
议
,
徙
知
晋
州
。
又
知
潞
州
,
为
政
有
惠
爱
,
潞
州
人
至
今
思
之
。
累
迁
官
至
起
居
舍
人
,
直
龙
图
阁
。
师
鲁
当
天
下
无
事
时
独
喜
论
兵
,
为
《
叙
燕
》
、
《
息
戍
》
二
篇
行
于
世
。
自
西
兵
起
,
凡
五
六
岁
,
未
尝
不
在
其
间
,
故
其
论
议
益
精
密
,
而
于
西
事
尤
习
其
详
。
其
为
兵
制
之
说
,
述
战
守
胜
败
之
要
,
尽
当
今
之
利
害
。
又
欲
训
土
兵
代
戍
卒
,
以
减
边
用
,
为
御
戎
长
久
之
策
,
皆
未
及
施
为
。
而
元
昊
臣
,
西
兵
解
严
,
师
鲁
亦
去
而
得
罪
矣
。
然
则
天
下
之
称
师
鲁
者
,
于
其
材
能
,
亦
未
必
尽
知
之
也
。
初
,
师
鲁
在
渭
州
,
将
吏
有
违
其
节
度
者
,
欲
按
军
法
斩
之
而
不
果
。
其
后
吏
至
京
师
,
上
书
讼
师
鲁
以
公
使
钱
贷
部
将
,
贬
崇
信
军
节
度
副
使
,
徙
监
均
州
酒
税
。
得
疾
,
无
医
药
,
舁
至
南
阳
求
医
。
疾
革
,
隐
几
而
坐
,
顾
稚
子
在
前
,
无
甚
怜
之
色
,
与
宾
客
言
,
终
不
及
其
私
。
享
年
四
十
有
六
以
卒
。
师
鲁
娶
张
氏
,
某
县
君
固
。
有
兄
源
,
字
子
渐
,
亦
以
文
学
知
名
,
前
一
岁
卒
。
师
鲁
凡
十
年
间
三
贬
官
,
丧
其
父
,
又
丧
其
兄
。
有
子
四
人
,
连
丧
其
三
。
女
一
适
人
固
,
亦
卒
。
而
其
身
终
以
贬
死
。
一
子
三
岁
,
四
女
未
嫁
,
家
无
余
资
,
客
其
丧
于
南
阳
不
能
归
。
平
生
故
人
无
远
迩
皆
往
赙
之
,
然
后
妻
子
得
以
其
柩
归
河
南
,
以
某
年
某
月
某
日
葬
于
先
茔
之
次
。
余
与
师
鲁
兄
弟
交
,
尝
铭
其
父
之
墓
矣
固
,
故
不
复
次
其
世
家
焉
钞
。
铭
曰
:
藏
之
深
,
固
之
密
。
石
可
朽
,
铭
不
灭
。
尹师鲁墓志铭。宋代。欧阳修。尹师鲁墓志铭
师鲁,河南人,姓尹氏,讳洙。然天下之士识与不识皆称之曰师鲁,盖其名重当世。而世之知师鲁者,或推其文学,或高其议论,或多其材能。至其忠义之节,处穷达,临祸福,无愧于古君子,则天下之称师鲁者未必尽知之。
师鲁为文章,简而有法。博学强记,通知今古,长于《春秋》。其与人言,是是非非,务穷尽道理乃已,不为苟止而妄随,而人亦罕能过也。遇事无难易,而勇于敢为,其所以见称于世者,亦所以取嫉于人,故其卒穷以死。
师鲁少举进士及第,为绛州正平县主簿、河南府户曹参军、邵武军判官。举书判拔萃,迁山南东道掌书记、知伊阳县。王文康公荐其才,召试,充馆阁校勘,迁太子中允。天章阁待制范公贬饶州,谏官、御史不肯言。师鲁上书,言仲淹臣之师友,愿得俱贬。贬监郢州酒税,又徙唐州。遭父丧,服除,复得太子中允、知河南县。赵元昊反,陕西用兵,大将葛怀敏奏起为经略判官。师鲁虽用怀敏辟,而尤为经略使韩公所深知。其后诸将败于好水,韩公降知秦州,师鲁亦徙通判濠州。久之,韩公奏,得通判秦州。迁知泾州,又知渭州,兼泾原路经略部署。坐城水洛与边臣略异议,徙知晋州。又知潞州,为政有惠爱,潞州人至今思之。累迁官至起居舍人,直龙图阁。
师鲁当天下无事时独喜论兵,为《叙燕》、《息戍》二篇行于世。自西兵起,凡五六岁,未尝不在其间,故其论议益精密,而于西事尤习其详。其为兵制之说,述战守胜败之要,尽当今之利害。又欲训土兵代戍卒,以减边用,为御戎长久之策,皆未及施为。而元昊臣,西兵解严,师鲁亦去而得罪矣。然则天下之称师鲁者,于其材能,亦未必尽知之也。
初,师鲁在渭州,将吏有违其节度者,欲按军法斩之而不果。其后吏至京师,上书讼师鲁以公使钱贷部将,贬崇信军节度副使,徙监均州酒税。得疾,无医药,舁至南阳求医。疾革,隐几而坐,顾稚子在前,无甚怜之色,与宾客言,终不及其私。享年四十有六以卒。
师鲁娶张氏,某县君固。有兄源,字子渐,亦以文学知名,前一岁卒。师鲁凡十年间三贬官,丧其父,又丧其兄。有子四人,连丧其三。女一适人固,亦卒。而其身终以贬死。一子三岁,四女未嫁,家无余资,客其丧于南阳不能归。平生故人无远迩皆往赙之,然后妻子得以其柩归河南,以某年某月某日葬于先茔之次。
余与师鲁兄弟交,尝铭其父之墓矣固,故不复次其世家焉钞。铭曰:
藏之深,固之密。石可朽,铭不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