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
治
通
鉴
·
卷
三
十
六
·
汉
纪
二
十
八
-
司
马
光
起
昭
阳
大
渊
献
,
尽
著
雍
执
徐
,
凡
六
年
。
孝
平
皇
帝
下
元
始
三
年
(
癸
亥
,
公
元
三
年
)
春
,
太
后
遣
长
乐
少
府
夏
侯
籓
、
宗
正
刘
宏
、
尚
书
令
平
晏
纳
采
见
女
。
还
,
奏
言
:
“
公
女
渐
渍
德
化
,
有
窈
窕
之
容
,
宜
承
天
序
,
奉
祭
祀
。
”
大
师
光
、
大
司
徒
宫
、
大
司
空
丰
、
左
将
军
孙
建
、
执
金
吾
尹
赏
、
行
太
常
事
、
大
中
大
夫
刘
秀
及
太
卜
、
太
史
令
服
皮
弁
、
素
积
,
以
礼
杂
卜
筮
,
皆
曰
:
“
兆
遇
金
水
王
相
,
卦
遇
父
母
得
位
,
所
谓
康
强
之
占
,
逢
吉
之
符
也
。
”
又
以
太
牢
策
告
宗
庙
。
有
司
奏
:
“
故
事
:
聘
皇
后
,
黄
金
二
万
斤
,
为
钱
二
万
万
。
”
莽
深
辞
让
,
受
六
千
三
百
万
,
而
以
其
四
千
三
百
万
分
予
十
一
媵
家
及
九
族
贫
者
。
夏
,
安
汉
公
奏
车
服
制
度
,
吏
民
养
生
、
送
终
、
嫁
娶
、
奴
婢
、
田
宅
、
器
械
之
品
,
立
官
稷
,
及
郡
国
、
县
邑
、
乡
聚
皆
置
学
官
。
大
司
徒
司
直
陈
崇
使
张
敞
孙
竦
草
奏
,
盛
称
安
汉
公
功
德
,
以
为
:
“
宜
恢
公
国
令
如
周
公
,
建
立
公
子
令
如
伯
禽
,
所
赐
之
品
亦
皆
如
之
,
诸
子
之
封
皆
如
六
子
。
”
太
后
以
示
群
公
。
群
公
方
议
其
事
,
会
吕
宽
事
起
。
初
,
莽
长
子
宇
非
莽
隔
绝
卫
氏
,
恐
久
后
受
祸
,
即
私
与
卫
宝
通
书
,
教
卫
后
上
书
谢
恩
,
因
陈
丁
、
傅
旧
恶
,
冀
得
至
京
师
。
莽
白
太
皇
太
后
,
诏
有
司
褒
赏
中
山
孝
王
后
,
益
汤
沐
邑
七
千
户
。
卫
后
日
夜
啼
泣
,
思
见
帝
面
,
而
但
益
户
邑
。
宇
复
教
令
上
书
求
至
京
师
,
莽
不
听
。
宇
与
师
吴
章
及
妇
兄
吕
宽
议
其
故
,
章
以
为
莽
不
可
谏
而
好
鬼
神
,
可
为
变
怪
以
惊
惧
之
,
章
因
推
类
说
令
归
政
卫
氏
。
宇
即
使
宽
夜
持
血
洒
莽
第
门
,
吏
发
觉
之
。
莽
执
宇
送
狱
,
饮
药
死
。
宇
妻
焉
怀
子
,
系
狱
,
须
产
子
已
,
杀
之
。
甄
邯
等
白
太
后
,
下
诏
曰
:
“
公
居
周
公
之
位
,
辅
成
王
之
主
,
而
行
管
、
蔡
之
诛
,
不
以
亲
亲
害
尊
尊
,
朕
甚
嘉
之
!
”
莽
尽
灭
卫
氏
支
属
,
唯
卫
后
在
。
吴
章
要
斩
,
磔
尸
东
市
门
。
初
,
章
为
当
世
名
儒
,
教
授
尤
盛
,
弟
子
千
馀
人
。
莽
以
为
恶
人
党
,
皆
当
禁
锢
不
得
仕
宦
,
门
人
尽
更
名
他
师
。
平
陵
云
敞
时
为
大
司
徒
掾
,
自
劾
吴
章
弟
子
,
收
抱
章
尸
归
,
棺
敛
葬
之
,
京
师
称
焉
。
莽
于
是
因
吕
宽
之
狱
,
遂
穷
治
党
与
,
连
引
素
所
恶
者
悉
诛
之
。
元
帝
女
弟
敬
武
长
公
主
素
附
丁
、
傅
,
及
莽
专
政
,
复
非
议
莽
;
红
阳
侯
王
立
,
莽
之
尊
属
;
平
阿
侯
王
仁
,
素
刚
直
;
莽
皆
以
太
皇
太
后
诏
,
遣
使
者
迫
守
,
令
自
杀
。
莽
白
太
后
,
主
暴
病
薨
;
太
后
欲
临
其
丧
,
莽
固
争
而
止
。
甄
丰
遣
使
者
乘
传
案
治
卫
氏
党
与
,
郡
国
豪
杰
及
汉
忠
直
臣
不
附
莽
者
,
皆
诬
以
罪
法
而
杀
之
。
何
武
、
鲍
宣
及
王
商
子
乐
昌
侯
安
,
辛
庆
忌
三
子
护
羌
校
尉
通
、
函
谷
都
尉
遵
、
水
衡
都
尉
茂
,
南
郡
太
守
辛
伯
等
皆
坐
死
。
凡
死
者
数
百
人
,
海
内
震
焉
。
北
海
逄
萌
谓
友
人
曰
:
“
三
纲
绝
矣
,
不
去
,
祸
将
及
人
!
”
即
解
冠
挂
东
都
城
门
,
归
,
将
家
属
浮
海
,
客
于
辽
东
。
莽
召
明
礼
少
府
宗
伯
凤
入
说
为
人
后
之
谊
,
白
令
公
卿
、
将
军
、
侍
中
、
朝
臣
并
听
,
欲
以
内
厉
天
子
而
外
塞
百
姓
之
议
。
先
是
,
秺
侯
金
日
磾
子
赏
、
都
成
侯
金
安
上
子
常
皆
以
无
子
国
绝
,
莽
以
日
磾
曾
孙
当
及
安
上
孙
京
兆
尹
钦
绍
其
封
。
钦
谓
“
当
宜
为
其
父
、
祖
立
庙
,
而
使
大
夫
主
赏
祭
。
”
甄
邯
时
在
旁
,
廷
叱
钦
,
因
劾
奏
:
“
钦
诬
祖
不
孝
,
大
不
敬
。
”
下
狱
,
自
杀
。
邯
以
纲
纪
国
体
,
亡
所
阿
私
,
忠
孝
尤
著
,
益
封
千
户
。
更
封
安
上
曾
孙
汤
为
都
成
侯
。
汤
受
封
日
,
不
敢
还
归
家
,
以
明
为
人
后
之
谊
。
是
岁
,
尚
书
令
颍
川
钟
元
为
大
理
。
颍
川
太
守
陵
阳
严
诩
本
以
孝
行
为
官
,
谓
掾
、
史
为
师
友
,
有
过
辄
闭
阁
自
责
,
终
不
大
言
。
郡
中
乱
。
王
莽
遣
使
征
诩
,
官
属
数
百
人
为
设
祖
道
,
诩
据
地
哭
。
掾
、
史
曰
:
“
明
府
吉
征
,
不
宜
若
此
。
”
诩
曰
:
“
吾
哀
颍
川
士
,
身
岂
有
忧
哉
!
我
以
柔
弱
征
,
必
选
刚
猛
代
;
代
到
,
将
有
僵
仆
者
,
故
相
吊
耳
。
”
诩
至
,
拜
为
美
俗
使
者
。
徙
陇
西
太
守
平
陵
何
并
为
颍
川
太
守
。
并
到
郡
,
捕
钟
元
弟
威
及
阳
翟
轻
侠
赵
季
、
李
款
,
皆
杀
之
。
郡
中
震
栗
。
孝
平
皇
帝
下
元
始
四
年
(
甲
子
,
公
元
四
年
)
春
,
正
月
,
郊
祀
高
祖
以
配
天
,
宗
祀
孝
文
以
配
上
帝
。
改
殷
绍
嘉
公
曰
宋
公
,
周
承
休
公
曰
郑
公
。
诏
:
“
妇
女
非
身
犯
法
,
及
男
子
年
八
十
以
上
、
七
岁
已
下
,
家
非
坐
不
道
、
诏
所
名
捕
,
它
皆
无
得
系
;
其
当
验
者
即
验
问
。
定
著
令
!
”
二
月
,
丁
未
,
遣
大
司
徒
宫
、
大
司
空
丰
等
奉
乘
舆
法
驾
迎
皇
后
于
安
汉
公
第
,
授
皇
后
玺
绂
,
入
未
央
宫
。
大
赦
天
下
。
遣
太
仆
王
恽
等
八
人
各
置
副
,
假
节
,
分
行
天
下
,
览
观
风
俗
。
夏
,
太
保
舜
等
及
吏
民
上
书
者
八
千
馀
人
,
咸
请
如
陈
崇
言
,
加
赏
于
安
汉
公
。
章
下
有
司
,
有
司
请
“
益
封
公
以
新
息
、
召
陵
二
县
及
黄
邮
聚
、
新
野
田
;
采
伊
尹
、
周
公
称
号
,
加
公
为
宰
衡
,
位
上
公
,
三
公
言
事
称
‘
敢
言
之
’
;
赐
公
太
夫
人
号
曰
功
显
君
;
封
公
子
男
二
人
安
为
褒
新
侯
,
临
为
赏
都
侯
;
加
后
聘
三
千
七
百
万
,
合
为
一
万
万
,
以
明
大
礼
;
太
后
临
前
殿
亲
封
拜
,
安
汉
公
拜
前
,
二
子
拜
后
,
如
周
公
故
事
。
”
莽
稽
首
辞
让
,
出
奏
封
事
:
“
愿
独
受
母
号
,
还
安
、
临
印
韨
及
号
位
户
邑
。
”
事
下
,
太
师
光
等
皆
曰
:
“
赏
未
足
以
直
功
。
谦
约
退
让
,
公
之
常
节
,
终
不
可
听
。
忠
臣
之
节
亦
宜
自
屈
,
而
伸
主
上
之
义
。
宜
遣
大
司
徒
、
大
司
空
持
节
承
制
诏
公
亟
入
视
事
,
诏
尚
书
勿
复
受
公
之
让
奏
。
”
奏
可
。
莽
乃
起
视
事
,
止
减
召
陵
、
黄
邮
、
新
野
之
田
而
已
。
莽
复
以
所
益
纳
征
钱
千
万
遗
太
后
左
右
奉
共
养
者
。
莽
虽
专
权
,
然
所
以
诳
耀
媚
事
太
后
,
下
至
旁
侧
长
御
,
方
故
万
端
,
赂
遗
以
千
万
数
。
白
尊
太
后
姊
、
妹
号
皆
为
君
,
食
汤
沐
邑
。
以
故
左
右
日
夜
共
誉
莽
。
莽
又
知
太
后
妇
人
,
厌
居
深
宫
中
,
莽
欲
虞
乐
以
市
其
权
,
乃
令
太
后
四
时
车
驾
巡
狩
四
郊
,
存
见
孤
、
寡
、
贞
妇
,
所
至
属
县
,
辄
施
恩
惠
,
赐
民
钱
帛
、
牛
酒
,
岁
以
为
常
。
太
后
旁
弄
儿
病
,
在
外
舍
,
莽
自
亲
候
之
。
其
欲
得
太
后
意
如
此
。
太
保
舜
奏
言
:
“
天
下
闻
公
不
受
千
乘
之
土
,
辞
万
金
之
币
,
莫
不
乡
化
。
蜀
郡
男
子
路
建
等
辍
讼
,
惭
怍
而
退
,
虽
文
王
却
虞
、
芮
,
何
以
加
!
宜
报
告
天
下
。
”
奏
可
。
于
是
孔
光
愈
恐
,
固
称
疾
辞
位
。
太
后
诏
:
“
太
师
毋
朝
,
十
日
一
入
省
中
,
置
几
杖
,
赐
餐
十
七
物
,
然
后
归
,
官
属
按
职
如
故
。
”
莽
奏
起
明
堂
、
辟
雍
、
灵
台
,
为
学
者
筑
舍
万
区
,
制
度
甚
盛
。
立
《
乐
经
》
;
益
博
士
员
,
经
各
五
人
。
征
天
下
通
一
艺
、
教
授
十
一
人
以
上
,
及
有
逸
礼
、
古
书
、
天
文
、
图
谶
、
钟
律
、
月
令
、
兵
法
、
史
篇
文
字
,
通
知
其
意
者
,
皆
诣
公
车
。
网
罗
天
下
异
能
之
士
,
至
者
前
后
千
数
,
皆
令
记
说
廷
中
,
将
令
正
乖
谬
,
壹
异
说
云
。
又
征
能
治
河
者
以
百
数
,
其
大
略
异
者
,
长
水
校
尉
平
陵
关
并
言
:
“
河
决
率
常
于
平
原
、
东
郡
左
右
,
其
地
形
下
而
土
疏
恶
。
闻
禹
治
河
时
,
本
空
此
地
,
以
为
水
猥
盛
则
放
溢
,
少
稍
自
索
,
虽
时
易
处
,
犹
不
能
离
此
。
上
古
难
识
,
近
察
秦
、
汉
以
来
,
河
决
曹
、
卫
之
域
,
其
南
北
不
过
百
八
十
里
。
可
空
此
地
,
勿
以
为
官
亭
、
民
室
而
已
。
”
御
史
临
淮
韩
牧
以
为
:
“
可
略
于
《
禹
贡
》
九
河
处
穿
之
,
纵
不
能
为
九
,
但
为
四
、
五
,
宜
有
益
。
”
大
司
空
掾
王
横
言
:
“
河
入
勃
海
地
,
高
于
韩
牧
所
欲
穿
处
。
往
者
天
尝
连
雨
,
东
北
风
,
海
水
溢
西
南
出
,
浸
数
百
里
,
九
河
之
地
已
为
海
所
渐
矣
。
禹
之
行
河
水
,
本
随
西
山
下
东
北
去
。
《
周
谱
》
云
:
‘
定
王
五
年
,
河
徙
。
’
则
今
所
行
非
禹
之
所
穿
也
。
又
秦
攻
魏
,
决
河
灌
其
都
,
决
处
遂
大
,
不
可
复
补
。
宜
却
徙
完
平
处
更
开
空
,
使
缘
西
山
足
,
乘
高
地
而
东
北
入
海
,
乃
无
水
灾
。
”
司
空
掾
沛
国
桓
谭
典
其
议
,
为
甄
丰
言
:
“
凡
此
数
者
,
必
有
一
是
;
宜
详
考
验
,
皆
可
豫
见
。
计
定
然
后
举
事
,
费
不
过
数
亿
万
,
亦
可
以
事
诸
浮
食
无
产
业
民
。
空
居
与
行
役
,
同
当
衣
食
,
衣
食
县
官
而
为
之
作
,
乃
两
便
,
可
以
上
继
禹
功
,
下
除
民
疾
。
”
时
莽
但
崇
空
语
,
无
施
行
者
。
群
臣
奏
言
:
“
昔
周
公
摄
政
七
年
,
制
度
乃
定
。
今
安
汉
公
辅
政
四
年
,
营
作
二
旬
,
大
功
毕
成
,
宜
升
宰
衡
位
在
诸
侯
王
上
。
”
诏
曰
:
“
可
。
”
仍
令
议
九
锡
之
法
。
莽
奏
尊
孝
宣
庙
为
中
宗
,
孝
元
庙
为
高
宗
;
又
奏
毁
孝
宣
皇
考
庙
勿
修
;
罢
南
陵
、
云
陵
为
县
。
奏
可
。
莽
自
以
北
化
匈
奴
,
东
致
海
外
,
南
怀
黄
支
,
唯
西
方
未
有
加
,
乃
遣
中
郎
将
平
宪
等
多
持
金
币
诱
塞
外
羌
,
使
献
地
愿
内
属
。
宪
等
奏
言
:
“
羌
豪
良
愿
等
种
可
万
二
千
人
,
愿
为
内
臣
,
献
鲜
水
海
、
允
谷
、
盐
池
、
平
地
美
草
,
皆
予
汉
民
;
自
居
险
阻
处
为
籓
蔽
。
问
良
愿
降
意
,
对
曰
:
‘
太
皇
太
后
圣
明
,
安
汉
公
至
仁
,
天
下
太
平
,
五
谷
成
熟
,
或
禾
长
丈
馀
,
或
一
粟
三
米
,
或
不
种
自
生
,
或
茧
不
蚕
自
成
;
甘
露
从
天
下
,
醴
泉
自
地
出
;
凤
皇
来
仪
,
神
爵
降
集
。
从
四
岁
以
来
,
羌
人
无
所
疾
苦
,
故
思
乐
内
属
。
’
宜
以
时
处
业
,
置
属
国
领
护
。
”
事
下
莽
,
莽
复
奏
:
“
今
已
有
东
海
、
南
海
、
北
海
郡
,
请
受
良
愿
等
所
献
地
为
西
海
郡
。
分
天
下
为
十
二
州
,
应
古
制
。
”
奏
可
。
冬
,
置
西
海
郡
。
又
增
法
五
十
条
,
犯
者
徙
之
西
海
。
徙
者
以
千
万
数
,
民
始
怨
矣
。
梁
王
立
坐
与
卫
氏
交
通
,
废
,
徙
南
郑
;
自
杀
。
分
京
师
置
前
辉
光
、
后
丞
烈
二
郡
。
更
公
卿
、
大
夫
、
八
十
一
元
士
官
名
、
位
次
及
十
二
州
名
、
分
界
。
郡
国
所
属
,
罢
置
改
易
,
天
下
多
事
,
吏
不
能
纪
矣
。
孝
平
皇
帝
下
元
始
五
年
(
乙
丑
,
公
元
五
年
)
春
,
正
月
,
祫
祭
明
堂
;
诸
侯
王
二
十
八
人
,
列
侯
百
二
十
人
,
宗
室
子
九
百
馀
人
,
征
助
祭
。
礼
毕
,
皆
益
户
、
赐
爵
及
金
帛
、
增
秩
、
补
吏
各
有
差
。
安
汉
公
又
奏
复
长
安
南
、
北
郊
。
三
十
馀
年
间
,
天
地
之
祠
凡
五
徙
焉
。
诏
曰
:
“
宗
室
子
自
汉
元
至
今
十
有
馀
万
人
,
其
令
郡
国
各
置
宗
师
以
纠
之
,
致
教
训
焉
。
”
夏
,
四
月
,
乙
未
,
博
山
简
列
侯
孔
光
薨
,
赠
赐
、
葬
送
甚
盛
,
车
万
馀
两
。
以
马
宫
为
太
师
。
吏
民
以
莽
不
受
新
野
田
而
上
书
者
前
后
四
十
八
万
七
千
五
百
七
十
二
人
,
及
诸
侯
王
公
、
列
侯
、
宗
室
见
者
皆
叩
头
言
:
“
宜
亟
加
赏
于
安
汉
公
。
”
于
是
莽
上
书
言
:
“
诸
臣
民
所
上
章
下
议
者
,
愿
皆
寝
勿
上
,
使
臣
莽
得
尽
力
毕
制
礼
作
乐
;
事
成
,
愿
赐
骸
骨
归
家
,
避
贤
者
路
。
”
甄
邯
等
白
太
后
,
诏
曰
:
“
公
每
见
,
辄
流
涕
叩
头
言
,
愿
不
受
赏
;
赏
即
加
,
不
敢
当
位
。
方
制
作
未
定
,
事
须
公
而
决
,
故
且
听
公
制
作
;
毕
成
,
群
公
以
闻
,
究
于
前
议
。
其
九
锡
礼
仪
亟
奏
!
”
五
月
,
策
命
安
汉
公
莽
以
九
锡
,
莽
稽
首
再
拜
,
受
绿
韨
,
衮
冕
、
衣
裳
、
瑒
琫
、
瑒
珌
,
句
履
,
鸾
路
、
乘
马
,
龙
旂
九
旒
,
皮
弁
、
素
积
,
戎
路
、
乘
马
,
彤
弓
矢
、
卢
弓
矢
,
左
建
硃
钺
,
右
建
金
戚
,
甲
、
胄
一
具
,
秬
鬯
二
卣
,
圭
瓚
二
,
九
命
青
玉
珪
二
,
硃
户
,
纳
陛
,
署
宗
官
、
祝
官
、
卜
官
、
史
官
,
虎
贲
三
百
人
。
王
恽
等
八
人
使
行
风
俗
还
,
言
天
下
风
俗
齐
同
,
诈
为
郡
国
造
歌
谣
颂
功
德
,
凡
三
万
言
。
闰
月
,
丁
酉
,
诏
以
羲
和
刘
秀
等
四
人
使
治
明
堂
、
辟
雍
,
令
汉
与
文
王
灵
台
、
周
公
作
洛
同
符
。
太
仆
王
恽
等
八
人
使
行
风
俗
,
宣
明
德
化
,
万
国
齐
同
,
皆
封
为
列
侯
。
时
广
平
相
班
穉
独
不
上
嘉
瑞
及
歌
谣
;
琅
邪
太
守
公
孙
闳
言
灾
害
于
公
府
。
甄
丰
遣
属
驰
至
两
郡
,
讽
吏
民
,
而
劾
“
闳
空
造
不
祥
,
穉
绝
嘉
应
,
嫉
害
圣
政
,
皆
不
道
。
”
穉
,
班
婕
妤
弟
也
。
太
后
曰
:
“
不
宣
德
美
,
宜
与
言
灾
者
异
罚
。
且
班
穉
后
宫
贤
家
,
我
所
哀
也
。
”
闳
独
下
狱
,
诛
。
穉
惧
,
上
书
陈
恩
谢
罪
,
愿
归
相
印
,
入
补
延
陵
园
郎
;
太
后
许
焉
。
莽
又
奏
为
市
无
二
贾
,
官
无
狱
讼
,
邑
无
盗
贼
,
野
无
饥
民
,
道
不
拾
遗
,
男
女
异
路
之
制
;
犯
者
象
刑
。
莽
复
奏
言
:
“
共
王
母
、
丁
姬
,
前
不
臣
妾
,
冢
高
与
元
帝
山
齐
,
怀
帝
太
后
、
皇
太
太
后
玺
绶
以
葬
。
请
发
共
王
母
及
丁
姬
冢
,
取
其
玺
绶
;
徙
共
王
母
归
定
陶
,
葬
共
王
冢
次
。
”
太
后
以
为
既
已
之
事
,
不
须
复
发
。
莽
固
争
之
,
太
后
诏
因
故
棺
改
葬
之
。
莽
奏
:
“
共
王
母
及
丁
姬
棺
皆
名
梓
宫
,
珠
玉
之
衣
,
非
籓
妾
服
。
请
更
以
木
棺
代
,
去
珠
玉
衣
,
葬
丁
姬
媵
妾
之
次
。
”
奏
可
。
公
卿
在
位
皆
阿
莽
指
,
入
钱
帛
,
遣
子
弟
及
诸
生
、
四
夷
凡
十
馀
万
人
,
操
持
作
具
,
助
将
作
掘
平
共
王
母
、
丁
姬
故
冢
;
二
旬
间
,
皆
平
。
莽
又
周
棘
其
处
,
以
为
世
戒
云
。
又
隳
坏
共
皇
庙
,
诸
造
议
者
泠
褒
、
段
犹
等
皆
徙
合
浦
。
征
师
丹
诣
公
车
,
赐
爵
关
内
侯
,
食
故
邑
。
数
月
,
更
封
丹
为
义
阳
侯
;
月
馀
,
薨
。
初
,
哀
帝
时
,
马
宫
为
光
禄
勋
,
与
丞
相
、
御
史
杂
议
傅
太
后
谥
曰
孝
元
傅
皇
后
。
及
莽
追
诛
前
议
者
,
宫
为
莽
所
厚
,
独
不
及
。
宫
内
惭
惧
,
上
书
言
:
“
臣
前
议
定
陶
共
王
母
谥
,
希
指
雷
同
,
诡
经
僻
说
,
以
惑
误
主
上
,
为
臣
不
忠
。
幸
蒙
洒
心
自
新
,
诚
无
颜
复
望
阙
廷
,
无
心
复
居
官
府
,
无
宜
复
食
国
邑
。
愿
上
太
师
、
大
司
徒
、
扶
德
侯
印
绶
,
避
贤
者
路
。
”
秋
,
八
月
,
壬
午
,
莽
以
太
后
诏
赐
宫
策
曰
:
“
四
辅
之
职
,
为
国
维
纲
;
三
公
之
任
,
鼎
足
承
君
;
不
有
鲜
明
固
守
,
无
以
居
位
。
君
言
至
诚
,
不
敢
文
过
,
朕
甚
多
之
。
不
夺
君
之
爵
邑
,
其
上
太
师
、
大
司
徒
印
绶
使
者
,
以
侯
就
第
。
”
莽
以
皇
后
有
子
孙
瑞
,
通
子
午
道
,
从
杜
陵
直
绝
南
山
,
径
汉
中
。
泉
陵
侯
刘
庆
上
书
言
:
“
周
成
王
幼
少
,
称
孺
子
,
周
公
居
摄
。
今
帝
富
于
春
秋
,
宜
令
安
汉
公
行
天
子
事
,
如
周
公
。
”
群
臣
皆
曰
:
“
宜
如
庆
言
。
”
时
帝
春
秋
益
壮
,
以
卫
后
故
,
怨
不
悦
。
冬
,
十
二
月
,
莽
因
腊
日
上
椒
酒
,
置
毒
酒
中
。
帝
有
疾
,
莽
作
策
,
请
命
于
泰
畤
,
愿
以
身
代
,
藏
策
金
滕
,
置
于
前
殿
,
敕
诸
公
勿
敢
言
。
丙
午
,
帝
崩
于
未
央
宫
。
大
赦
天
下
。
莽
令
天
下
吏
六
百
石
以
上
皆
服
丧
三
年
。
奏
尊
孝
成
庙
曰
统
宗
;
孝
平
庙
曰
元
宗
。
敛
孝
平
,
加
元
服
,
葬
康
陵
。
班
固
赞
曰
:
孝
平
之
世
,
政
自
莽
出
,
褒
善
显
功
,
以
自
尊
盛
。
观
其
文
辞
,
方
外
百
蛮
,
无
思
不
服
,
休
征
嘉
应
,
颂
声
并
作
;
至
乎
变
异
见
于
上
,
民
怨
于
下
,
莽
亦
不
能
文
也
。
以
长
乐
少
府
平
晏
为
大
司
徒
。
太
后
与
群
臣
议
立
嗣
。
时
元
帝
世
绝
,
而
宣
帝
曾
孙
有
见
王
五
人
,
列
侯
四
十
八
人
。
莽
恶
其
长
大
,
曰
:
“
兄
弟
不
得
相
为
后
。
”
乃
悉
征
宣
帝
玄
孙
,
选
立
之
。
是
月
,
前
辉
光
谢
嚣
奏
武
功
长
孟
通
浚
井
得
白
石
,
上
圆
下
方
,
有
丹
书
著
石
,
文
曰
:
“
告
安
汉
公
莽
为
皇
帝
。
”
符
命
之
起
,
自
此
始
矣
。
莽
使
群
公
以
白
太
后
,
太
后
曰
:
“
此
诬
罔
天
下
,
不
可
施
行
!
”
太
保
舜
谓
太
后
曰
:
“
事
已
如
此
,
无
可
奈
何
。
沮
之
,
力
不
能
止
。
又
莽
非
敢
有
它
,
但
欲
称
摄
以
重
其
权
,
填
服
天
下
耳
”
太
后
心
不
以
为
可
,
然
力
不
能
制
,
乃
听
许
。
舜
等
即
共
令
太
后
下
诏
曰
:
“
孝
平
皇
帝
短
命
而
崩
,
已
使
有
司
征
孝
宣
皇
帝
玄
孙
二
十
三
人
,
差
度
宜
者
,
以
嗣
孝
平
皇
帝
之
后
。
玄
孙
年
在
襁
褓
,
不
得
至
德
君
子
,
孰
能
安
之
!
安
汉
公
莽
,
辅
政
三
世
,
与
周
公
异
世
同
符
。
今
前
辉
光
嚣
、
武
功
长
通
上
言
丹
石
之
符
,
朕
深
思
厥
意
,
云
‘
为
皇
帝
’
者
,
乃
摄
行
皇
帝
之
事
也
。
其
令
安
汉
公
居
摄
践
祚
,
如
周
公
故
事
,
具
礼
仪
奏
。
”
于
是
群
臣
奏
言
:
“
太
后
圣
德
昭
然
,
深
见
天
意
,
诏
令
安
汉
公
居
摄
。
臣
请
安
汉
公
践
祚
,
服
天
子
韨
冕
,
背
斧
依
立
于
户
牖
之
间
,
南
面
朝
群
臣
,
听
政
事
;
车
服
出
入
警
跸
,
民
臣
称
臣
妾
,
皆
如
天
子
之
制
。
郊
祀
天
地
,
宗
祀
明
堂
,
共
祀
宗
庙
,
享
祭
群
神
,
赞
曰
‘
假
皇
帝
’
,
民
臣
谓
之
‘
摄
皇
帝
’
,
自
称
曰
‘
予
’
。
平
决
朝
事
,
常
以
皇
帝
之
诏
称
‘
制
’
。
以
奉
顺
皇
天
之
心
,
辅
翼
汉
室
,
保
安
孝
平
皇
帝
之
幼
嗣
,
遂
寄
托
之
义
,
隆
治
平
之
化
。
其
朝
见
太
皇
太
后
、
帝
皇
后
皆
复
臣
节
。
自
施
政
教
于
其
宫
家
国
采
,
如
诸
侯
礼
仪
故
事
。
”
太
后
诏
曰
:
“
可
。
”
王
莽
上
孝
平
皇
帝
下
居
摄
元
年
(
丙
寅
,
公
元
六
年
)
春
,
正
月
,
王
莽
祀
上
帝
于
南
郊
,
又
行
迎
春
、
大
射
、
养
老
之
礼
。
三
月
,
己
丑
,
立
宣
帝
玄
孙
婴
为
皇
太
子
,
号
曰
孺
子
。
婴
,
广
戚
侯
显
之
子
也
。
年
二
岁
;
托
以
卜
相
最
吉
,
立
之
。
尊
皇
后
曰
皇
太
后
。
以
王
舜
为
太
傅
、
左
辅
,
甄
丰
为
太
阿
、
右
拂
,
甄
邯
为
太
保
、
后
承
;
又
置
四
少
,
秩
皆
二
千
石
。
四
月
,
安
众
侯
刘
崇
与
相
张
绍
谋
曰
:
“
安
汉
公
莽
必
危
刘
氏
,
天
下
非
之
,
莫
敢
先
举
,
此
乃
宗
室
之
耻
也
。
吾
帅
宗
族
为
先
,
海
内
必
和
。
”
绍
等
从
者
百
馀
人
遂
进
攻
宛
;
不
得
入
而
败
。
绍
从
弟
竦
与
崇
族
父
嘉
诣
阙
自
归
;
莽
赦
弗
罪
。
竦
因
为
嘉
作
奏
,
称
莽
德
美
,
罪
状
刘
崇
:
“
愿
为
宗
室
倡
始
,
父
子
兄
弟
负
笼
荷
锸
,
驰
之
南
阳
,
猪
崇
宫
室
,
令
如
古
制
;
及
崇
社
宜
如
亳
社
,
以
赐
诸
侯
,
用
永
监
戒
!
”
于
是
莽
大
说
,
封
嘉
为
率
礼
侯
,
嘉
子
七
人
皆
赐
爵
关
内
侯
;
后
又
封
竦
为
淑
德
侯
。
长
安
为
之
语
曰
:
“
欲
求
封
,
过
张
伯
松
。
力
战
斗
,
不
如
巧
为
奏
。
”
自
后
谋
反
者
皆
污
池
云
。
群
臣
复
白
刘
崇
等
谋
逆
者
,
以
莽
权
轻
也
;
宜
尊
重
以
填
海
内
。
五
月
,
甲
辰
,
太
后
诏
莽
朝
见
太
后
称
“
假
皇
帝
”
。
冬
,
十
月
,
丙
辰
朔
,
日
有
食
之
。
十
二
月
,
群
臣
奏
请
以
安
汉
公
庐
为
摄
省
,
府
为
摄
殿
,
第
为
摄
宫
。
奏
可
。
是
岁
,
西
羌
庞
怙
、
傅
幡
等
怨
莽
夺
其
地
,
反
攻
西
海
太
守
程
永
;
永
奔
走
。
莽
诛
永
,
遣
护
羌
校
尉
窦
况
击
之
。
孝
平
皇
帝
下
居
摄
二
年
(
丁
卯
,
公
元
七
年
)
春
,
窦
况
等
击
破
西
羌
。
五
月
,
更
造
货
:
错
刀
,
一
直
五
千
;
契
刀
,
一
直
五
百
;
大
钱
,
一
直
五
十
。
与
五
铢
钱
并
行
,
民
多
盗
铸
者
。
禁
列
侯
以
下
不
得
挟
黄
金
,
输
御
府
受
直
;
然
卒
不
与
直
。
东
郡
太
守
翟
义
,
方
进
之
子
也
,
与
姊
子
上
蔡
陈
丰
谋
曰
:
“
新
都
侯
摄
天
子
位
,
号
令
天
下
,
故
择
宗
室
幼
稚
者
以
为
孺
子
,
依
托
周
公
辅
成
王
之
义
,
且
以
观
望
,
必
代
汉
家
,
其
渐
可
见
。
方
今
宗
室
衰
弱
,
外
无
强
蕃
,
天
下
倾
首
服
从
,
莫
能
亢
扞
国
难
。
吾
幸
得
备
宰
相
子
,
身
守
大
郡
,
父
子
受
汉
厚
恩
,
义
当
为
国
讨
贼
,
以
安
社
稷
。
欲
举
兵
西
,
诛
不
当
摄
者
,
选
宗
室
子
孙
辅
而
立
之
。
设
令
时
命
不
成
,
死
国
埋
名
,
犹
可
以
不
惭
于
先
帝
。
今
欲
发
之
,
汝
肯
从
我
乎
?
”
丰
年
十
八
,
勇
壮
,
许
诺
。
义
遂
与
东
郡
都
尉
刘
宇
、
严
乡
侯
刘
信
、
信
弟
武
平
侯
刘
璜
结
谋
,
以
九
月
都
试
日
斩
观
令
,
因
勒
其
车
骑
、
材
官
士
,
募
郡
中
勇
敢
,
部
署
将
帅
。
信
子
匡
时
为
东
平
王
,
乃
并
东
平
兵
,
立
信
为
天
子
;
义
自
号
大
司
马
、
柱
天
大
将
军
。
移
檄
郡
国
,
言
:
“
莽
鸩
杀
孝
平
皇
帝
,
摄
天
子
位
,
欲
绝
汉
室
。
今
天
子
已
立
,
共
行
天
罚
!
”
郡
国
皆
震
。
比
至
山
阳
,
众
十
馀
万
。
莽
闻
之
,
惶
惧
不
能
食
。
太
皇
太
后
谓
左
右
曰
:
“
人
心
不
相
远
也
。
我
虽
妇
人
,
亦
知
莽
必
以
是
自
危
。
”
莽
乃
拜
其
党
、
亲
:
轻
车
将
军
、
成
武
侯
孙
建
为
奋
武
将
军
,
光
禄
勋
、
成
都
侯
王
邑
为
虎
牙
将
军
,
明
义
侯
王
骏
为
强
弩
将
军
,
春
王
城
门
校
尉
王
况
为
震
威
将
军
,
宗
伯
、
忠
孝
侯
刘
宏
为
奋
冲
将
军
,
中
少
府
、
建
威
侯
王
昌
为
中
坚
将
军
,
中
郎
将
、
震
羌
侯
窦
况
为
奋
威
将
军
,
凡
七
人
,
自
择
除
关
西
人
为
校
尉
、
军
吏
,
将
关
东
甲
卒
,
发
奔
命
以
击
义
焉
。
复
以
太
仆
武
让
为
积
弩
将
军
,
屯
函
谷
关
;
将
作
大
匠
蒙
乡
侯
逯
并
为
横
懋
将
军
,
屯
武
关
;
羲
和
、
红
休
侯
刘
秀
为
扬
武
将
军
,
屯
宛
。
三
辅
闻
翟
义
起
,
自
茂
陵
以
西
至
汧
二
十
三
县
,
盗
贼
并
发
。
槐
里
男
子
赵
明
、
霍
鸿
等
自
称
将
军
,
攻
烧
官
寺
,
杀
右
辅
都
尉
及
斄
令
,
相
与
谋
曰
:
“
诸
将
精
兵
悉
东
,
京
师
空
,
可
攻
长
安
。
”
众
稍
多
,
至
十
馀
万
,
火
见
未
央
宫
前
殿
。
莽
复
拜
卫
尉
王
级
为
虎
贲
将
军
,
大
鸿
胪
、
望
乡
侯
阎
迁
为
折
冲
将
军
,
西
击
明
等
。
以
常
乡
侯
王
恽
为
车
骑
将
军
,
屯
平
乐
馆
;
骑
都
尉
王
晏
为
建
威
将
军
,
屯
城
北
;
城
门
校
尉
赵
恢
为
城
门
将
军
;
皆
勒
兵
自
备
。
以
太
保
、
后
备
、
承
阳
侯
甄
邯
为
大
将
军
,
受
钺
高
庙
,
领
天
下
兵
,
左
杖
节
,
右
把
钺
,
屯
城
外
。
王
舜
、
甄
丰
昼
夜
循
行
殿
中
。
莽
日
抱
孺
子
祷
郊
庙
,
会
群
臣
,
而
称
曰
:
“
昔
成
王
幼
,
周
公
摄
政
,
而
管
、
蔡
挟
禄
父
以
畔
。
今
翟
义
亦
挟
刘
信
而
作
乱
。
自
古
大
圣
犹
惧
此
,
况
臣
莽
之
斗
筲
!
”
群
臣
皆
曰
:
“
不
遭
此
变
,
不
章
圣
德
!
”
冬
,
十
月
,
甲
子
,
莽
依
《
周
书
》
作
《
大
诰
》
曰
:
“
粤
其
闻
日
,
宗
室
之
俊
有
四
百
人
,
民
献
仪
九
万
夫
,
予
敬
以
终
于
此
谋
继
嗣
图
功
。
”
遣
大
夫
桓
谭
等
班
行
谕
告
天
下
,
以
当
反
位
孺
子
之
意
。
诸
将
东
至
陈
留
、
菑
,
与
翟
义
会
战
,
破
之
,
斩
刘
璜
首
。
莽
大
喜
,
复
下
诏
先
封
车
骑
都
尉
孙
贤
等
五
十
五
人
皆
为
列
侯
,
即
军
中
拜
授
。
因
大
赦
天
下
。
于
是
吏
士
精
锐
遂
攻
围
义
于
圉
城
,
十
二
月
,
大
破
之
,
义
与
刘
信
弃
军
亡
,
至
固
始
界
中
,
捕
得
义
,
尸
磔
陈
都
市
;
卒
不
得
信
。
孝
平
皇
帝
下
初
始
元
年
(
戊
辰
,
公
元
八
年
)
春
,
地
震
。
大
赦
天
下
。
王
邑
等
还
京
师
,
西
与
王
级
等
合
击
赵
明
、
霍
鸿
。
二
月
,
明
等
殄
灭
,
诸
县
息
平
。
还
师
振
旅
,
莽
乃
置
酒
白
虎
殿
,
劳
飨
将
帅
。
诏
陈
崇
治
校
军
功
,
第
其
高
下
,
依
周
制
爵
五
等
,
以
封
功
臣
为
侯
、
伯
、
子
、
男
,
凡
三
百
九
十
五
人
,
曰
“
皆
以
奋
怒
,
东
指
西
击
,
羌
寇
、
蛮
盗
,
反
虏
、
逆
贼
,
不
得
旋
踵
,
应
时
殄
灭
,
天
下
咸
服
”
之
功
封
云
。
其
当
赐
爵
关
内
侯
者
,
更
名
曰
附
城
,
又
数
百
人
。
莽
发
翟
义
父
方
进
及
先
祖
冢
在
汝
南
者
,
烧
其
棺
柩
;
夷
灭
三
族
,
诛
及
种
嗣
,
至
皆
同
坑
,
以
棘
五
毒
并
葬
之
。
又
取
义
及
赵
明
、
霍
鸿
党
众
之
尸
,
聚
之
通
路
之
旁
,
濮
阳
、
无
盐
、
圉
、
槐
里
、
盩
厔
凡
五
所
,
建
表
木
于
其
上
,
书
曰
:
“
反
虏
逆
贼
鳣
鲵
。
”
义
等
既
败
,
莽
于
是
自
谓
威
德
日
盛
,
大
获
天
人
之
助
,
遂
谋
即
真
之
事
矣
。
群
臣
复
奏
进
摄
皇
帝
子
安
、
临
爵
为
公
,
封
兄
子
光
为
衍
功
侯
;
是
时
莽
还
归
新
都
国
,
群
臣
复
白
以
封
莽
孙
宗
为
新
都
侯
。
九
月
,
莽
母
功
显
君
死
。
莽
自
以
居
摄
践
阼
,
奉
汉
大
宗
之
后
,
为
功
显
君
缌
缞
弁
而
加
麻
环
绖
,
如
天
子
吊
诸
侯
服
。
凡
壹
吊
再
会
;
而
令
新
都
侯
宗
为
主
,
服
丧
三
年
云
。
司
威
陈
崇
奏
莽
兄
子
衍
功
侯
光
私
报
执
金
吾
窦
况
,
令
杀
人
;
况
为
收
系
,
致
其
法
。
莽
大
怒
,
切
责
光
。
光
母
曰
:
“
汝
自
视
孰
与
长
孙
、
中
孙
!
”
长
孙
、
中
孙
者
,
宇
及
获
之
字
也
。
遂
母
子
自
杀
,
及
况
皆
死
。
初
,
莽
以
事
母
、
养
嫂
、
抚
兄
子
为
名
,
及
后
悖
虐
,
复
以
示
公
义
焉
。
令
光
子
嘉
嗣
爵
为
侯
。
是
岁
,
广
饶
侯
刘
京
言
齐
郡
新
井
,
车
骑
将
军
千
人
扈
云
言
巴
郡
石
牛
,
太
保
属
臧
鸿
言
扶
风
雍
石
;
莽
皆
迎
受
。
十
一
月
,
甲
子
,
莽
奏
太
后
曰
:
“
陛
下
遇
汉
十
二
世
三
七
之
厄
,
承
天
威
命
,
诏
臣
莽
居
摄
。
广
饶
侯
刘
京
上
书
言
:
‘
七
月
中
,
齐
郡
临
淄
县
昌
兴
亭
长
辛
当
一
暮
数
梦
,
曰
:
“
吾
,
天
公
使
也
。
天
公
使
我
告
亭
长
曰
:
‘
摄
皇
帝
当
为
真
。
’
即
不
信
我
,
此
亭
中
当
有
新
井
。
”
亭
长
晨
起
视
亭
中
,
诚
有
新
井
,
入
地
且
百
尺
。
’
十
一
月
,
壬
子
,
直
建
冬
至
,
巴
郡
石
牛
,
戊
午
,
雍
石
文
,
皆
到
于
未
央
宫
之
前
殿
。
臣
与
太
保
安
阳
侯
舜
等
视
,
天
风
起
,
尘
冥
,
风
止
,
得
铜
符
帛
图
于
石
前
,
文
曰
:
‘
天
告
帝
符
,
献
者
封
侯
,
’
骑
都
尉
崔
发
等
视
说
。
孔
子
曰
:
‘
畏
天
命
,
畏
大
人
,
畏
圣
人
之
言
,
’
臣
莽
敢
不
承
用
!
臣
请
共
事
神
祗
、
宗
庙
,
奏
言
太
皇
太
后
、
孝
平
皇
后
,
皆
称
‘
假
皇
帝
’
;
其
号
令
天
下
,
天
下
奏
言
事
,
毋
言
‘
摄
’
;
以
居
摄
三
年
为
始
初
;
漏
刻
以
百
二
十
为
度
;
用
应
天
命
。
臣
莽
夙
夜
养
育
隆
就
孺
子
,
令
与
周
之
成
王
比
德
,
宣
明
太
皇
太
后
威
德
于
万
方
,
期
于
富
而
教
之
。
孺
子
加
元
服
,
复
子
明
辟
,
如
周
公
故
事
。
”
奏
可
。
众
庶
知
其
奉
符
命
,
指
意
群
臣
博
议
别
奏
,
以
示
即
真
之
渐
矣
。
期
门
郎
张
充
等
六
人
谋
共
劫
莽
,
立
楚
王
。
发
觉
,
诛
死
。
梓
潼
人
哀
章
学
问
长
安
,
素
无
行
,
好
为
大
言
,
见
莽
居
摄
,
即
作
铜
匮
,
为
两
检
,
署
其
一
曰
“
天
帝
行
玺
金
匮
图
”
,
其
一
署
曰
“
赤
帝
玺
某
传
予
黄
帝
金
策
书
”
。
某
者
,
高
皇
帝
名
也
。
书
言
王
莽
为
真
天
子
,
皇
太
后
如
天
命
。
图
书
皆
书
莽
大
臣
八
人
,
又
取
令
名
王
兴
、
王
盛
,
章
因
自
窜
姓
名
,
凡
十
一
人
,
皆
署
官
爵
,
为
辅
佐
。
章
闻
齐
井
、
石
牛
事
下
,
即
日
昏
时
,
衣
黄
衣
,
持
匮
至
高
庙
,
以
付
仆
射
。
仆
射
以
闻
。
戊
辰
,
莽
至
高
庙
拜
受
金
匮
神
禅
,
御
王
冠
,
谒
太
后
,
还
坐
未
央
宫
前
殿
,
下
书
曰
:
“
予
以
不
德
,
托
于
皇
初
祖
考
黄
帝
之
后
,
皇
始
祖
考
虞
帝
之
苗
裔
,
而
太
皇
太
后
之
末
属
。
皇
天
上
帝
隆
显
大
佑
,
成
命
统
序
,
符
契
、
图
文
、
金
匮
策
书
,
神
明
诏
告
,
属
予
以
天
下
兆
民
。
赤
帝
汉
氏
高
皇
帝
之
灵
,
承
天
命
,
传
国
金
策
之
书
,
予
甚
礻
氐
畏
,
敢
不
钦
受
!
以
戊
辰
直
定
,
御
王
冠
,
即
真
天
子
位
,
定
有
天
下
之
号
曰
新
。
其
改
正
朔
,
易
服
色
,
变
牺
牲
,
殊
徽
帜
,
异
器
制
。
以
十
二
月
朔
癸
酉
为
始
建
国
元
年
正
月
之
朔
;
以
鸡
鸣
为
时
。
服
色
配
德
上
黄
,
牺
牲
应
正
用
白
,
使
节
之
旄
幡
皆
纯
黄
,
其
署
曰
‘
新
使
五
威
节
’
,
以
承
皇
天
上
帝
威
命
也
。
”
莽
将
即
真
,
先
奉
诸
符
瑞
以
白
太
后
,
太
后
大
惊
。
是
时
以
孺
子
未
立
,
玺
臧
长
乐
宫
。
及
莽
即
位
,
请
玺
,
太
后
不
肯
授
莽
。
莽
使
安
阳
侯
舜
谕
指
,
舜
素
谨
敕
,
太
后
雅
爱
信
之
。
舜
既
见
太
后
,
太
后
知
其
为
莽
求
玺
,
怒
骂
之
曰
:
“
而
属
父
子
宗
族
,
蒙
汉
家
力
,
富
贵
累
世
,
既
无
以
报
,
受
人
孤
寄
,
乘
便
利
时
夺
取
其
国
,
不
复
顾
恩
义
。
人
如
此
者
,
狗
猪
不
食
其
馀
,
天
下
岂
有
而
兄
弟
邪
!
且
若
自
以
金
匮
符
命
为
新
皇
帝
,
变
更
正
朔
、
服
制
,
亦
当
自
更
作
玺
,
传
之
万
世
,
何
用
此
亡
国
不
祥
玺
为
,
而
欲
求
之
:
我
汉
家
老
寡
妇
,
旦
暮
且
死
,
欲
与
此
玺
俱
葬
,
终
不
可
得
!
”
太
后
因
涕
泣
而
言
,
旁
侧
长
御
以
下
皆
垂
涕
。
舜
亦
悲
不
能
自
止
,
良
久
,
乃
仰
谓
太
后
:
“
臣
等
已
无
可
言
者
。
莽
必
欲
得
传
国
玺
,
太
后
宁
能
终
不
与
邪
?
”
太
后
闻
舜
语
切
,
恐
莽
欲
胁
之
,
乃
出
汉
传
国
玺
投
之
地
,
以
授
舜
曰
:
“
我
老
已
死
,
如
而
兄
弟
今
族
灭
也
!
”
舜
既
得
传
国
玺
,
奏
之
;
莽
大
说
,
乃
为
太
后
置
酒
未
央
宫
渐
台
,
大
纵
众
乐
。
莽
又
欲
改
太
后
汉
家
旧
号
,
易
其
玺
绶
,
恐
不
见
听
;
而
莽
疏
属
王
谏
欲
谄
莽
,
上
书
言
:
“
皇
天
废
去
汉
而
命
立
新
室
,
太
皇
太
后
不
宜
称
尊
号
,
当
随
汉
废
,
以
奉
天
命
。
”
莽
以
其
书
白
太
后
,
太
后
曰
:
“
此
言
是
也
!
”
莽
因
曰
:
“
此
悖
德
之
臣
也
,
罪
当
诛
!
”
于
是
冠
军
张
永
献
符
命
铜
璧
文
,
言
太
皇
太
后
当
为
新
室
文
母
太
皇
太
后
;
莽
乃
下
诏
从
之
。
于
是
鸩
杀
王
谏
而
封
张
永
为
贡
符
子
。
班
彪
赞
曰
:
三
代
以
来
,
王
公
失
世
,
稀
不
以
女
宠
。
及
王
莽
之
兴
,
由
孝
元
后
历
汉
四
世
为
天
下
母
,
飨
国
六
十
馀
载
,
群
弟
世
权
,
更
持
国
柄
;
五
将
、
十
侯
,
卒
成
新
都
。
位
号
已
移
于
天
下
,
而
元
后
卷
卷
犹
握
一
玺
,
不
欲
以
授
莽
,
妇
人
之
仁
,
悲
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