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
书
·
纪
·
平
帝
纪
-
班
固
孝
平
皇
帝
,
元
帝
庶
孙
,
中
山
孝
王
子
也
。
母
曰
卫
姬
。
年
三
岁
嗣
立
为
王
。
元
寿
二
年
六
月
,
哀
帝
崩
,
太
皇
太
后
诏
曰
:
“
大
司
马
贤
年
少
,
不
合
众
心
。
其
上
印
、
绶
,
罢
。
”
贤
即
日
自
杀
。
新
都
侯
王
葬
为
大
司
马
,
领
尚
书
事
。
秋
七
月
,
遣
车
骑
将
军
王
舜
、
大
鸿
胪
左
咸
使
持
节
迎
中
山
王
。
辛
卯
,
贬
皇
太
后
赵
氏
为
孝
成
皇
后
,
退
居
北
宫
,
哀
帝
皇
后
傅
氏
退
居
桂
宫
。
孔
乡
侯
傅
晏
、
少
府
董
恭
等
皆
免
官
爵
,
徙
合
浦
。
九
月
辛
酒
,
中
山
王
即
皇
帝
位
,
谒
高
庙
,
大
赦
天
下
。
帝
年
九
岁
,
太
皇
太
后
临
朝
,
大
司
马
莽
秉
政
,
百
官
总
己
以
听
于
莽
。
诏
曰
:
“
夫
赦
令
者
,
将
与
天
下
更
始
,
诚
欲
令
百
姓
改
行
洁
己
,
全
其
性
命
也
。
往
者
有
司
多
举
奏
赦
前
事
,
累
增
罪
过
,
诛
陷
亡
辜
,
殆
非
重
信
慎
刑
,
洒
心
自
新
之
意
也
。
及
选
举
者
,
其
历
职
更
事
有
名
之
士
,
则
以
为
难
保
,
废
而
弗
举
,
甚
谬
于
赦
小
过
举
贤
材
之
义
。
诸
有
臧
及
内
恶
未
发
而
荐
举
者
,
勿
案
验
。
令
士
厉
精
乡
进
,
不
以
小
疵
妨
大
材
。
自
今
以
来
,
有
司
无
得
陈
赦
前
事
置
奏
上
。
有
不
如
诏
书
为
亏
恩
,
以
不
道
论
。
定
著
令
,
布
告
天
下
,
使
明
知
之
。
”
元
始
元
年
春
正
月
,
越
裳
氏
重
译
献
白
雉
一
,
黑
雉
二
,
诏
使
三
公
以
荐
宗
庙
。
群
臣
奏
言
大
司
马
莽
功
德
比
周
公
,
赐
号
安
汉
公
,
及
太
师
孔
光
等
皆
益
封
。
语
在
《
莽
传
》
。
赐
天
下
民
爵
一
级
,
吏
在
位
二
百
石
以
上
,
一
切
满
秩
如
真
。
立
故
东
平
王
云
太
子
开
明
为
王
,
故
桃
乡
顷
侯
子
成
都
为
中
山
王
。
封
宣
帝
耳
孙
信
等
三
十
六
人
皆
为
列
侯
。
太
仆
王
恽
等
二
十
五
人
前
议
定
陶
傅
太
后
尊
号
,
守
经
法
,
不
阿
指
从
邪
;
右
将
军
孙
建
爪
牙
大
臣
,
大
鸿
胪
咸
前
正
议
不
阿
,
后
奉
节
使
迎
中
山
王
;
及
宗
正
刘
不
恶
、
执
金
吾
任
岑
、
中
郎
将
孔
永
、
尚
书
令
姚
恂
、
沛
郡
太
守
石
诩
,
皆
以
前
与
建
策
,
东
迎
即
位
,
奉
事
周
密
勤
劳
,
赐
爵
关
内
侯
,
食
邑
各
有
差
。
赐
帝
征
即
位
所
过
县
邑
吏
二
千
石
以
下
至
佐
史
爵
,
各
有
差
。
又
令
诸
侯
王
、
公
、
列
侯
、
关
内
侯
亡
子
而
有
孙
若
子
同
产
子
者
,
皆
得
以
为
嗣
。
公
、
列
侯
嗣
子
有
罪
,
耐
以
上
先
请
。
宗
室
属
未
尽
而
以
罪
绝
者
,
复
其
属
。
其
为
吏
举
廉
佐
史
,
补
四
百
石
。
天
下
吏
比
二
千
石
以
上
年
老
致
仕
者
,
参
分
故
禄
,
以
一
与
之
,
终
其
身
。
遣
谏
大
夫
行
三
辅
,
举
籍
吏
民
,
以
元
寿
二
年
仓
卒
时
横
赋
敛
者
,
偿
其
直
。
义
陵
民
冢
不
妨
殿
中
者
勿
发
。
天
下
吏
民
亡
得
置
什
器
储
C
2
5
3
。
二
月
,
置
羲
和
官
,
秩
二
千
石
;
外
史
、
闾
师
,
秩
六
百
石
。
班
教
化
,
禁
淫
祀
,
放
郑
声
。
乙
未
,
义
陵
寝
神
衣
在
柙
中
,
丙
申
旦
,
衣
在
外
床
上
,
寝
令
以
急
变
闻
。
用
太
牢
祠
。
夏
五
月
丁
巳
朔
,
日
有
蚀
之
。
大
赦
天
下
。
公
卿
、
将
军
、
中
二
千
石
举
敦
厚
能
直
言
者
各
一
人
。
六
月
,
使
少
府
左
将
军
丰
赐
帝
母
中
山
孝
王
姬
玺
书
,
拜
为
中
山
孝
王
后
。
赐
帝
舅
卫
宝
、
宝
弟
玄
爵
关
内
侯
。
赐
帝
女
弟
四
人
号
皆
曰
君
,
食
邑
各
二
千
户
。
封
周
公
后
公
孙
相
如
为
褒
鲁
侯
,
孔
子
后
孔
均
为
褒
成
侯
,
奉
其
祀
。
追
谥
孔
子
曰
褒
成
宣
尼
公
。
罢
明
光
宫
及
三
辅
驰
道
。
天
下
女
徒
已
论
,
归
家
,
顾
山
钱
月
三
百
。
复
贞
妇
,
乡
一
人
。
置
少
府
海
丞
、
果
丞
各
一
人
;
大
司
农
部
丞
十
三
人
,
人
部
一
州
,
劝
农
桑
。
太
皇
太
后
省
所
食
汤
沐
邑
十
县
,
属
大
司
农
,
常
别
计
其
租
入
,
以
赡
贫
民
。
秋
九
月
,
赦
天
下
徒
。
以
中
山
苦
陉
县
为
中
山
孝
王
后
汤
沐
邑
。
二
年
春
,
黄
支
国
献
犀
牛
。
诏
曰
:
“
皇
帝
二
名
,
通
于
器
物
,
今
更
名
,
合
于
古
制
。
使
太
师
光
奉
太
牢
告
祠
高
庙
。
”
夏
四
月
,
立
代
孝
王
玄
孙
之
子
如
意
为
广
宗
王
,
江
都
易
王
孙
盱
台
侯
宫
为
广
川
王
,
广
川
惠
王
曾
孙
伦
为
广
德
王
。
封
故
大
司
马
博
陆
侯
霍
光
从
父
昆
弟
曾
孙
阳
、
宣
平
侯
张
敖
玄
孙
庆
忌
、
绛
侯
周
勃
玄
孙
共
、
舞
阳
侯
樊
哙
玄
孙
之
子
章
皆
为
列
侯
,
复
爵
。
赐
故
曲
周
侯
郦
商
等
后
玄
孙
郦
明
友
等
百
一
十
三
人
爵
关
内
侯
,
食
邑
各
有
差
。
郡
国
大
旱
,
蝗
,
青
州
尤
甚
,
民
流
亡
。
安
汉
公
、
四
辅
、
三
公
、
卿
大
夫
、
吏
民
为
百
姓
困
乏
献
其
田
宅
者
二
百
三
十
人
,
以
口
赋
贫
民
。
遣
使
者
捕
蝗
,
民
捕
蝗
诣
吏
,
以
石
、
斗
受
钱
。
天
下
民
赀
不
满
二
万
及
被
灾
之
郡
不
满
十
万
,
勿
租
税
。
民
疾
疫
者
,
舍
空
邸
第
,
为
置
医
药
。
赐
死
者
一
家
六
尸
以
上
葬
钱
五
千
,
四
尸
以
上
三
千
,
二
尸
以
上
二
千
。
罢
安
定
呼
池
苑
,
以
为
安
民
县
,
起
官
寺
市
里
,
募
徙
贫
民
,
县
次
给
食
。
至
徙
所
,
赐
田
宅
什
器
,
假
与
F
5
4
3
、
牛
、
种
、
食
。
又
起
五
里
于
长
安
城
中
,
宅
二
百
区
,
以
居
贫
民
。
秋
,
举
勇
武
有
节
明
兵
法
,
郡
一
人
,
诣
公
车
。
九
月
戊
申
晦
,
日
有
蚀
之
。
赦
天
下
徒
。
使
谒
者
大
司
马
掾
四
十
四
人
持
节
行
边
兵
。
遣
执
金
吾
侯
陈
茂
假
以
钲
鼓
,
募
汝
南
、
南
阳
勇
敢
吏
士
三
百
人
,
谕
说
江
湖
贼
成
重
等
二
百
余
人
皆
自
出
,
送
家
在
所
收
事
。
重
徙
云
阳
,
赐
公
田
宅
。
冬
,
中
二
千
石
举
治
狱
平
,
岁
一
人
。
三
年
春
,
诏
有
司
为
皇
帝
纳
采
安
汉
公
莽
女
。
语
在
《
莽
传
》
。
又
诏
光
禄
大
夫
刘
歆
等
杂
定
婚
礼
。
四
辅
、
公
卿
、
大
夫
、
博
士
、
郎
、
吏
家
属
皆
以
礼
娶
,
亲
迎
立
轺
并
马
。
夏
,
安
汉
公
奏
车
服
制
度
,
吏
民
养
生
、
送
终
、
嫁
娶
、
奴
婢
、
田
宅
、
器
械
之
品
。
立
官
稷
及
学
官
:
郡
国
曰
学
,
县
、
道
、
邑
、
侯
国
曰
校
,
校
、
学
置
经
师
一
人
;
乡
曰
庠
,
聚
曰
序
,
序
、
痒
置
《
孝
经
》
师
一
人
。
阳
陵
任
横
等
自
称
将
军
,
盗
库
兵
,
攻
官
寺
,
出
囚
徒
。
大
司
徒
掾
督
逐
,
皆
伏
辜
。
安
汉
公
世
子
宇
与
帝
外
家
卫
氏
有
谋
。
宇
下
狱
死
,
诛
卫
氏
。
四
年
春
正
月
,
郊
祀
高
祖
以
配
天
,
宗
祀
孝
文
以
配
上
帝
。
改
殷
绍
嘉
公
曰
宋
公
,
周
承
休
公
曰
郑
公
。
诏
曰
:
“
盖
夫
妇
正
则
父
子
亲
,
人
伦
定
矣
。
前
诏
有
司
复
贞
妇
,
归
女
徒
,
诚
欲
以
防
邪
辟
,
全
贞
信
。
及
眊
掉
之
人
刑
罚
所
不
加
,
圣
王
之
所
以
制
也
。
惟
苛
暴
吏
多
拘
系
犯
法
者
亲
属
,
妇
女
老
弱
,
构
怨
伤
化
,
百
姓
苦
之
。
其
明
敕
百
僚
,
妇
女
非
身
犯
法
,
及
男
子
年
八
十
以
上
七
岁
以
下
,
家
非
坐
不
道
,
诏
所
名
捕
,
它
皆
无
得
系
。
其
当
验
者
,
即
验
问
。
定
著
令
。
”
二
月
丁
未
,
立
皇
后
王
氏
,
大
赦
天
下
。
遣
太
仆
王
恽
等
八
人
置
副
,
假
节
,
分
行
天
下
,
览
观
风
俗
。
赐
九
卿
已
下
至
六
百
石
、
宗
室
有
属
籍
者
爵
,
自
五
大
夫
以
上
各
有
差
。
赐
天
下
民
爵
一
级
,
鳏
、
寡
、
孤
、
独
、
高
年
帛
。
夏
,
皇
后
见
于
高
庙
。
加
安
汉
公
号
曰
“
宰
衡
”
。
赐
公
太
夫
人
号
曰
功
显
君
。
封
公
子
安
、
临
皆
为
列
侯
。
安
汉
公
奏
立
明
堂
、
辟
雍
。
尊
孝
宣
庙
为
中
宗
,
孝
元
庙
为
高
宗
,
天
子
世
世
献
祭
。
置
西
海
郡
,
徙
天
下
犯
禁
者
处
之
。
梁
王
立
有
罪
,
自
杀
。
分
京
师
置
前
辉
光
、
后
丞
烈
二
郡
。
更
公
卿
、
大
夫
、
八
十
一
元
士
官
名
、
位
次
及
十
二
州
名
。
分
界
郡
国
所
属
,
罢
、
置
、
改
易
,
天
下
多
事
,
吏
不
能
纪
。
冬
,
大
风
吹
长
安
城
东
门
屋
瓦
且
尽
。
五
年
春
正
月
,
C
5
6
5
祭
明
堂
。
诸
侯
王
二
十
八
人
、
列
侯
百
二
十
人
、
宗
室
子
九
百
余
人
征
助
祭
。
礼
毕
,
皆
益
户
,
赐
爵
及
金
、
帛
,
增
秩
、
补
吏
,
各
有
差
。
诏
曰
:
“
盖
闻
帝
王
以
德
抚
民
,
其
次
亲
亲
以
相
及
也
。
昔
尧
睦
九
族
,
舜
B
1
2
9
叙
之
。
朕
以
皇
帝
幼
年
,
且
统
国
政
,
惟
宗
室
子
皆
太
祖
高
皇
帝
子
孙
及
兄
弟
吴
顷
、
楚
元
之
后
,
汉
元
至
今
,
十
有
余
万
人
,
虽
有
王
侯
这
属
,
莫
能
相
纠
,
或
陷
入
刑
罪
,
教
训
不
至
之
咎
也
。
传
不
云
乎
?
‘
君
子
笃
于
亲
,
则
民
兴
于
仁
。
’
其
为
宗
室
,
自
太
上
皇
以
来
族
亲
,
各
以
世
氏
,
郡
国
置
宗
师
以
纠
之
,
致
教
训
焉
。
二
千
石
选
有
德
义
者
以
为
宗
师
。
考
察
不
从
教
令
有
冤
失
职
者
,
宗
师
得
因
邮
亭
书
言
宗
信
,
请
以
闻
。
常
以
岁
正
月
赐
宗
师
帛
各
十
匹
。
”
羲
和
刘
歆
等
四
人
使
治
明
堂
、
辟
雍
,
令
汉
与
文
王
灵
台
、
周
公
作
洛
同
符
。
太
仆
王
恽
等
八
人
使
行
风
俗
,
宣
明
德
化
,
万
国
齐
同
。
皆
封
为
列
侯
。
征
天
下
通
知
逸
经
、
古
记
、
天
文
、
历
算
、
钟
律
、
小
学
、
《
史
篇
》
、
方
术
、
《
本
草
》
及
以
《
五
经
》
、
《
论
语
》
、
《
孝
经
》
、
《
尔
雅
》
教
授
者
,
在
所
为
驾
一
封
轺
传
,
遣
诣
京
师
。
至
者
数
千
人
。
闰
月
,
立
梁
孝
王
玄
孙
之
耳
孙
音
为
王
。
冬
十
二
月
丙
午
,
帝
崩
于
未
央
宫
。
大
赦
天
下
。
有
司
议
曰
:
“
礼
,
臣
不
殇
君
。
皇
帝
年
十
有
四
岁
,
宜
以
礼
敛
,
加
元
服
。
”
奏
可
。
葬
康
陵
。
诏
曰
:
“
皇
帝
仁
惠
,
无
不
顾
哀
,
每
疾
一
发
,
气
辄
上
逆
,
害
于
言
语
,
故
不
及
有
遗
诏
。
其
出
媵
妾
,
皆
归
家
得
嫁
,
如
孝
文
明
故
事
。
”
赞
曰
:
孝
平
之
世
,
政
自
莽
出
,
褒
善
显
功
,
以
自
尊
盛
。
观
其
文
辞
,
方
外
百
蛮
,
亡
思
不
服
;
休
征
嘉
应
,
颂
声
并
作
。
至
乎
变
异
见
于
上
,
民
怨
于
下
,
莽
亦
不
能
文
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