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
花
岭
记
-
全
祖
望
顺
治
二
年
乙
酉
四
月
,
江
都
围
急
。
督
相
史
忠
烈
公
知
势
不
可
为
,
集
诸
将
而
语
之
曰
:
“
吾
誓
与
城
为
殉
,
然
仓
皇
中
不
可
落
于
敌
人
之
手
以
死
,
谁
为
我
临
期
成
此
大
节
者
?
”
副
将
军
史
德
威
慨
然
任
之
。
忠
烈
喜
曰
:
“
吾
尚
未
有
子
,
汝
当
以
同
姓
为
吾
后
。
吾
上
书
太
夫
人
,
谱
汝
诸
孙
中
。
”
二
十
五
日
,
城
陷
,
忠
烈
拔
刀
自
裁
,
诸
将
果
争
前
抱
持
之
。
忠
烈
大
呼
德
威
,
德
威
流
涕
,
不
能
执
刃
,
遂
为
诸
将
所
拥
而
行
。
至
小
东
门
,
大
兵
如
林
而
至
,
马
副
使
鸣
騄
、
任
太
守
民
育
及
诸
将
刘
都
督
肇
基
等
皆
死
。
忠
烈
乃
瞠
目
曰
:
“
我
史
阁
部
也
。
”
被
执
至
南
门
。
和
硕
豫
亲
王
以
先
生
呼
之
,
劝
之
降
。
忠
烈
大
骂
而
死
。
初
,
忠
烈
遗
言
:
“
我
死
当
葬
梅
花
岭
上
。
”
至
是
,
德
威
求
公
之
骨
不
可
得
,
乃
以
衣
冠
葬
之
。
或
曰
:
“
城
之
破
也
,
有
亲
见
忠
烈
青
衣
乌
帽
,
乘
白
马
,
出
天
宁
门
投
江
死
者
,
未
尝
殒
于
城
中
也
。
”
自
有
是
言
,
大
江
南
北
遂
谓
忠
烈
未
死
。
已
而
英
、
霍
山
师
大
起
,
皆
托
忠
烈
之
名
,
仿
佛
陈
涉
之
称
项
燕
。
吴
中
孙
公
兆
奎
以
起
兵
不
克
,
执
至
白
下
。
经
略
洪
承
畴
与
之
有
旧
,
问
曰
:
“
先
生
在
兵
间
,
审
知
故
扬
州
阁
部
史
公
果
死
耶
,
抑
未
死
耶
?
”
孙
公
答
曰
:
“
经
略
从
北
来
,
审
知
故
松
山
殉
难
督
师
洪
公
果
死
耶
,
抑
未
死
耶
?
”
承
畴
大
恚
,
急
呼
麾
下
驱
出
斩
之
。
呜
呼
!
神
仙
诡
诞
之
说
,
谓
颜
太
师
以
兵
解
,
文
少
保
亦
以
悟
大
光
明
法
蝉
脱
,
实
未
尝
死
。
不
知
忠
义
者
圣
贤
家
法
,
其
气
浩
然
,
常
留
天
地
之
间
,
何
必
出
世
入
世
之
面
目
!
神
仙
之
说
,
所
谓
为
蛇
画
足
。
即
如
忠
烈
遗
骸
,
不
可
问
矣
,
百
年
而
后
,
予
登
岭
上
,
与
客
述
忠
烈
遗
言
,
无
不
泪
下
如
雨
,
想
见
当
日
围
城
光
景
,
此
即
忠
烈
之
面
目
宛
然
可
遇
,
是
不
必
问
其
果
解
脱
否
也
,
而
况
冒
其
未
死
之
名
者
哉
?
墓
旁
有
丹
徒
钱
烈
女
之
冢
,
亦
以
乙
酉
在
扬
,
凡
五
死
而
得
绝
,
特
告
其
父
母
火
之
,
无
留
骨
秽
地
,
扬
人
葬
之
于
此
。
江
右
王
猷
定
、
关
中
黄
遵
严
、
粤
东
屈
大
均
为
作
传
、
铭
、
哀
词
。
顾
尚
有
未
尽
表
章
者
:
予
闻
忠
烈
兄
弟
,
自
翰
林
可
程
下
,
尚
有
数
人
,
其
后
皆
来
江
都
省
墓
。
适
英
、
霍
山
师
败
,
捕
得
冒
称
忠
烈
者
,
大
将
发
至
江
都
,
令
史
氏
男
女
来
认
之
。
忠
烈
之
第
八
弟
已
亡
,
其
夫
人
年
少
有
色
,
守
节
,
亦
出
视
之
。
大
将
艳
其
色
,
欲
强
娶
之
,
夫
人
自
裁
而
死
。
时
以
其
出
于
大
将
之
所
逼
也
,
莫
敢
为
之
表
章
者
。
呜
呼
!
忠
烈
尝
恨
可
程
在
北
,
当
易
姓
之
间
,
不
能
仗
节
,
出
疏
纠
之
。
岂
知
身
后
乃
有
弟
妇
,
以
女
子
而
踵
兄
公
之
余
烈
乎
?
梅
花
如
雪
,
芳
香
不
染
。
异
日
有
作
忠
烈
祠
者
,
副
使
诸
公
,
谅
在
从
祀
之
列
,
当
另
为
别
室
以
祀
夫
人
,
附
以
烈
女
一
辈
也
。
梅花岭记。清代。全祖望。顺治二年乙酉四月,江都围急。督相史忠烈公知势不可为,集诸将而语之曰:“吾誓与城为殉,然仓皇中不可落于敌人之手以死,谁为我临期成此大节者?”副将军史德威慨然任之。忠烈喜曰:“吾尚未有子,汝当以同姓为吾后。吾上书太夫人,谱汝诸孙中。”
二十五日,城陷,忠烈拔刀自裁,诸将果争前抱持之。忠烈大呼德威,德威流涕,不能执刃,遂为诸将所拥而行。至小东门,大兵如林而至,马副使鸣騄、任太守民育及诸将刘都督肇基等皆死。忠烈乃瞠目曰:“我史阁部也。”被执至南门。和硕豫亲王以先生呼之,劝之降。忠烈大骂而死。初,忠烈遗言:“我死当葬梅花岭上。”至是,德威求公之骨不可得,乃以衣冠葬之。
或曰:“城之破也,有亲见忠烈青衣乌帽,乘白马,出天宁门投江死者,未尝殒于城中也。”自有是言,大江南北遂谓忠烈未死。已而英、霍山师大起,皆托忠烈之名,仿佛陈涉之称项燕。吴中孙公兆奎以起兵不克,执至白下。经略洪承畴与之有旧,问曰:“先生在兵间,审知故扬州阁部史公果死耶,抑未死耶?”孙公答曰:“经略从北来,审知故松山殉难督师洪公果死耶,抑未死耶?”承畴大恚,急呼麾下驱出斩之。
呜呼!神仙诡诞之说,谓颜太师以兵解,文少保亦以悟大光明法蝉脱,实未尝死。不知忠义者圣贤家法,其气浩然,常留天地之间,何必出世入世之面目!神仙之说,所谓为蛇画足。即如忠烈遗骸,不可问矣,百年而后,予登岭上,与客述忠烈遗言,无不泪下如雨,想见当日围城光景,此即忠烈之面目宛然可遇,是不必问其果解脱否也,而况冒其未死之名者哉?
墓旁有丹徒钱烈女之冢,亦以乙酉在扬,凡五死而得绝,特告其父母火之,无留骨秽地,扬人葬之于此。江右王猷定、关中黄遵严、粤东屈大均为作传、铭、哀词。
顾尚有未尽表章者:予闻忠烈兄弟,自翰林可程下,尚有数人,其后皆来江都省墓。适英、霍山师败,捕得冒称忠烈者,大将发至江都,令史氏男女来认之。忠烈之第八弟已亡,其夫人年少有色,守节,亦出视之。大将艳其色,欲强娶之,夫人自裁而死。时以其出于大将之所逼也,莫敢为之表章者。
呜呼!忠烈尝恨可程在北,当易姓之间,不能仗节,出疏纠之。岂知身后乃有弟妇,以女子而踵兄公之余烈乎?梅花如雪,芳香不染。异日有作忠烈祠者,副使诸公,谅在从祀之列,当另为别室以祀夫人,附以烈女一辈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