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
记
·
祭
统
-
戴
圣
凡
治
人
之
道
,
莫
急
于
礼
。
礼
有
五
经
,
莫
重
于
祭
。
夫
祭
者
,
非
物
自
外
至
者
也
,
自
中
出
生
于
心
也
;
心
怵
而
奉
之
以
礼
。
是
故
,
唯
贤
者
能
尽
祭
之
义
。
贤
者
之
祭
也
,
必
受
其
福
。
非
世
所
谓
福
也
。
福
者
,
备
也
;
备
者
,
百
顺
之
名
也
。
无
所
不
顺
者
,
谓
之
备
。
言
:
内
尽
于
己
,
而
外
顺
于
道
也
。
忠
臣
以
事
其
君
,
孝
子
以
事
其
亲
,
其
本
一
也
。
上
则
顺
于
鬼
神
,
外
则
顺
于
君
长
,
内
则
以
孝
于
亲
。
如
此
之
谓
备
。
唯
贤
者
能
备
,
能
备
然
后
能
祭
。
是
故
,
贤
者
之
祭
也
:
致
其
诚
信
与
其
忠
敬
,
奉
之
以
物
,
道
之
以
礼
,
安
之
以
乐
,
参
之
以
时
。
明
荐
之
而
已
矣
。
不
求
其
为
。
此
孝
子
之
心
也
。
祭
者
,
所
以
追
养
继
孝
也
。
孝
者
畜
也
。
顺
于
道
不
逆
于
伦
,
是
之
谓
畜
。
是
故
,
孝
子
之
事
亲
也
,
有
三
道
焉
:
生
则
养
,
没
则
丧
,
丧
毕
则
祭
。
养
则
观
其
顺
也
,
丧
则
观
其
哀
也
,
祭
则
观
其
敬
而
时
也
。
尽
此
三
道
者
,
孝
子
之
行
也
。
既
内
自
尽
,
又
外
求
助
,
昏
礼
是
也
。
故
国
君
取
夫
人
之
辞
曰
:
「
请
君
之
玉
女
与
寡
人
共
有
敝
邑
,
事
宗
庙
社
稷
。
」
此
求
助
之
本
也
。
夫
祭
也
者
,
必
夫
妇
亲
之
,
所
以
备
外
内
之
官
也
;
官
备
则
具
备
。
水
草
之
菹
,
陆
产
之
醢
,
小
物
备
矣
;
三
牲
之
俎
,
八
簋
之
实
,
美
物
备
矣
;
昆
虫
之
异
,
草
木
之
实
,
阴
阳
之
物
备
矣
。
凡
天
之
所
生
,
地
之
所
长
,
苟
可
荐
者
,
莫
不
咸
在
,
示
尽
物
也
。
外
则
尽
物
,
内
则
尽
志
,
此
祭
之
心
也
。
是
故
,
天
子
亲
耕
于
南
郊
,
以
共
齐
盛
;
王
后
蚕
于
北
郊
,
以
共
纯
服
。
诸
侯
耕
于
东
郊
,
亦
以
共
齐
盛
;
夫
人
蚕
于
北
郊
,
以
共
冕
服
。
天
子
诸
侯
非
莫
耕
也
,
王
后
夫
人
非
莫
蚕
也
,
身
致
其
诚
信
,
诚
信
之
谓
尽
,
尽
之
谓
敬
,
敬
尽
然
后
可
以
事
神
明
,
此
祭
之
道
也
。
及
时
将
祭
,
君
子
乃
齐
。
齐
之
为
言
齐
也
。
齐
不
齐
以
致
齐
者
也
。
是
以
君
子
非
有
大
事
也
,
非
有
恭
敬
也
,
则
不
齐
。
不
齐
则
于
物
无
防
也
,
嗜
欲
无
止
也
。
及
其
将
齐
也
,
防
其
邪
物
,
讫
其
嗜
欲
,
耳
不
听
乐
。
故
记
曰
:
「
齐
者
不
乐
」
,
言
不
敢
散
其
志
也
。
心
不
苟
虑
,
必
依
于
道
;
手
足
不
苟
动
,
必
依
于
礼
。
是
故
君
子
之
齐
也
,
专
致
其
精
明
之
德
也
。
故
散
齐
七
日
以
定
之
,
致
齐
三
日
以
齐
之
。
定
之
之
谓
齐
。
齐
者
精
明
之
至
也
,
然
后
可
以
交
于
神
明
也
。
是
故
,
先
期
旬
有
一
日
,
宫
宰
宿
夫
人
,
夫
人
亦
散
齐
七
日
,
致
齐
三
日
。
君
致
齐
于
外
,
夫
人
致
齐
于
内
,
然
后
会
于
大
庙
。
君
纯
冕
立
于
阼
,
夫
人
副
袆
立
于
东
房
。
君
执
圭
瓒
裸
尸
,
大
宗
执
璋
瓒
亚
裸
。
及
迎
牲
,
君
执
纼
,
卿
大
夫
从
士
执
刍
。
宗
妇
执
盎
从
夫
人
荐
涚
水
。
君
执
鸾
刀
羞
哜
,
夫
人
荐
豆
,
此
之
谓
夫
妇
亲
之
。
及
入
舞
,
君
执
干
戚
就
舞
位
,
君
为
东
上
,
冕
而
揔
干
,
率
其
群
臣
,
以
乐
皇
尸
。
是
故
天
子
之
祭
也
,
与
天
下
乐
之
;
诸
侯
之
祭
也
,
与
竟
内
乐
之
。
冕
而
揔
干
,
率
其
群
臣
,
以
乐
皇
尸
,
此
与
竟
内
乐
之
之
义
也
。
夫
祭
有
三
重
焉
:
献
之
属
,
莫
重
于
裸
,
声
莫
重
于
升
歌
,
舞
莫
重
于
《
武
宿
夜
》
,
此
周
道
也
。
凡
三
道
者
,
所
以
假
于
外
而
以
增
君
子
之
志
也
,
故
与
志
进
退
;
志
轻
则
亦
轻
,
志
重
则
亦
重
。
轻
其
志
而
求
外
之
重
也
,
虽
圣
人
弗
能
得
也
。
是
故
君
子
之
祭
也
,
必
身
自
尽
也
,
所
以
明
重
也
。
道
之
以
礼
,
以
奉
三
重
,
而
荐
诸
皇
尸
,
此
圣
人
之
道
也
。
夫
祭
有
馂
;
馂
者
祭
之
末
也
,
不
可
不
知
也
。
是
故
古
之
人
有
言
曰
:
「
善
终
者
如
始
。
」
馂
其
是
已
。
是
故
古
之
君
子
曰
:
「
尸
亦
馂
鬼
神
之
余
也
,
惠
术
也
,
可
以
观
政
矣
。
」
是
故
尸
谡
,
君
与
卿
四
人
馂
。
君
起
,
大
夫
六
人
馂
;
臣
馂
君
之
余
也
。
大
夫
起
,
士
八
人
馂
;
贱
馂
贵
之
余
也
。
士
起
,
各
执
其
具
以
出
,
陈
于
堂
下
,
百
官
进
,
彻
之
,
下
馂
上
之
余
也
。
凡
馂
之
道
,
每
变
以
众
,
所
以
别
贵
贱
之
等
,
而
兴
施
惠
之
象
也
。
是
故
以
四
簋
黍
见
其
修
于
庙
中
也
。
庙
中
者
竟
内
之
象
也
。
祭
者
泽
之
大
者
也
。
是
故
上
有
大
泽
则
惠
必
及
下
,
顾
上
先
下
后
耳
。
非
上
积
重
而
下
有
冻
馁
之
民
也
。
是
故
上
有
大
泽
,
则
民
夫
人
待
于
下
流
,
知
惠
之
必
将
至
也
,
由
馂
见
之
矣
。
故
曰
:
「
可
以
观
政
矣
。
」
夫
祭
之
为
物
大
矣
,
其
兴
物
备
矣
。
顺
以
备
者
也
,
其
教
之
本
与
?
是
故
,
君
子
之
教
也
,
外
则
教
之
以
尊
其
君
长
,
内
则
教
之
以
孝
于
其
亲
。
是
故
,
明
君
在
上
,
则
诸
臣
服
从
;
崇
事
宗
庙
社
稷
,
则
子
孙
顺
孝
。
尽
其
道
,
端
其
义
,
而
教
生
焉
。
是
故
君
子
之
事
君
也
,
必
身
行
之
,
所
不
安
于
上
,
则
不
以
使
下
;
所
恶
于
下
,
则
不
以
事
上
;
非
诸
人
,
行
诸
己
,
非
教
之
道
也
。
是
故
君
子
之
教
也
,
必
由
其
本
,
顺
之
至
也
,
祭
其
是
与
?
故
曰
:
祭
者
,
教
之
本
也
已
。
夫
祭
有
十
伦
焉
;
见
事
鬼
神
之
道
焉
,
见
君
臣
之
义
焉
,
见
父
子
之
伦
焉
,
见
贵
贱
之
等
焉
,
见
亲
疏
之
杀
焉
,
见
爵
赏
之
施
焉
,
见
夫
妇
之
别
焉
,
见
政
事
之
均
焉
,
见
长
幼
之
序
焉
,
见
上
下
之
际
焉
。
此
之
谓
十
伦
。
〔
祭
有
十
伦
〕
铺
筵
设
同
几
,
为
依
神
也
;
诏
祝
于
室
,
而
出
于
祊
,
此
交
神
明
之
道
也
。
君
迎
牲
而
不
迎
尸
,
别
嫌
也
。
尸
在
庙
门
外
,
则
疑
于
臣
,
在
庙
中
则
全
于
君
;
君
在
庙
门
外
则
疑
于
君
,
入
庙
门
则
全
于
臣
、
全
于
子
。
是
故
,
不
出
者
,
明
君
臣
之
义
也
。
夫
祭
之
道
,
孙
为
王
父
尸
。
所
使
为
尸
者
,
于
祭
者
子
行
也
;
父
北
面
而
事
之
,
所
以
明
子
事
父
之
道
也
。
此
父
子
之
伦
也
。
尸
饮
五
,
君
洗
玉
爵
献
卿
;
尸
饮
七
,
以
瑶
爵
献
大
夫
;
尸
饮
九
,
以
散
爵
献
士
及
群
有
司
,
皆
以
齿
。
明
尊
卑
之
等
也
。
夫
祭
有
昭
穆
,
昭
穆
者
,
所
以
别
父
子
、
远
近
、
长
幼
、
亲
疏
之
序
而
无
乱
也
。
是
故
,
有
事
于
大
庙
,
则
群
昭
群
穆
咸
在
而
不
失
其
伦
。
此
之
谓
亲
疏
之
杀
也
。
古
者
,
明
君
爵
有
德
而
禄
有
功
,
必
赐
爵
禄
于
大
庙
,
示
不
敢
专
也
。
故
祭
之
日
,
一
献
,
君
降
立
于
阼
阶
之
南
,
南
乡
。
所
命
北
面
,
史
由
君
右
执
策
命
之
。
再
拜
稽
首
。
受
书
以
归
,
而
舍
奠
于
其
庙
。
此
爵
赏
之
施
也
。
君
卷
冕
立
于
阼
,
夫
人
副
袆
立
于
东
房
。
夫
人
荐
豆
执
校
,
执
醴
授
之
执
镫
。
尸
酢
夫
人
执
柄
,
夫
人
受
尸
执
足
。
夫
妇
相
授
受
,
不
相
袭
处
,
酢
必
易
爵
。
明
夫
妇
之
别
也
。
凡
为
俎
者
,
以
骨
为
主
。
骨
有
贵
贱
;
殷
人
贵
髀
,
周
人
贵
肩
,
凡
前
贵
于
后
。
俎
者
,
所
以
明
祭
之
必
有
惠
也
。
是
故
,
贵
者
取
贵
骨
,
贱
者
取
贱
骨
。
贵
者
不
重
,
贱
者
不
虚
,
示
均
也
。
惠
均
则
政
行
,
政
行
则
事
成
,
事
成
则
功
立
。
功
之
所
以
立
者
,
不
可
不
知
也
。
俎
者
,
所
以
明
惠
之
必
均
也
。
善
为
政
者
如
此
,
故
曰
:
见
政
事
之
均
焉
。
凡
赐
爵
,
昭
为
一
,
穆
为
一
。
昭
与
昭
齿
,
穆
与
穆
齿
,
凡
群
有
司
皆
以
齿
,
此
之
谓
长
幼
有
序
。
夫
祭
有
畀
辉
胞
翟
阍
者
,
惠
下
之
道
也
。
唯
有
德
之
君
为
能
行
此
,
明
足
以
见
之
,
仁
足
以
与
之
。
畀
之
为
言
与
也
,
能
以
其
余
畀
其
下
者
也
。
辉
者
,
甲
吏
之
贱
者
也
;
胞
者
,
肉
吏
之
贱
者
也
;
翟
者
,
乐
吏
之
贱
者
也
;
阍
者
,
守
门
之
贱
者
也
。
古
者
不
使
刑
人
守
门
,
此
四
守
者
,
吏
之
至
贱
者
也
。
尸
又
至
尊
;
以
至
尊
既
祭
之
末
,
而
不
忘
至
贱
,
而
以
其
余
畀
之
。
是
故
明
君
在
上
,
则
竟
内
之
民
无
冻
馁
者
矣
,
此
之
谓
上
下
之
际
。
凡
祭
有
四
时
:
春
祭
曰
礿
,
夏
祭
曰
禘
,
秋
祭
曰
尝
,
冬
祭
曰
烝
。
礿
、
禘
,
阳
义
也
;
尝
、
烝
,
阴
义
也
。
禘
者
阳
之
盛
也
,
尝
者
阴
之
盛
也
。
故
曰
:
莫
重
于
禘
、
尝
。
古
者
于
禘
也
,
发
爵
赐
服
,
顺
阳
义
也
;
于
尝
也
,
出
田
邑
,
发
秋
政
,
顺
阴
义
也
。
故
记
曰
:
「
尝
之
日
,
发
公
室
,
示
赏
也
;
草
艾
则
墨
;
未
发
秋
政
,
则
民
弗
敢
草
也
。
」
故
曰
:
禘
、
尝
之
义
大
矣
。
治
国
之
本
也
,
不
可
不
知
也
。
明
其
义
者
君
也
,
能
其
事
者
臣
也
。
不
明
其
义
,
君
人
不
全
;
不
能
其
事
,
为
臣
不
全
。
夫
义
者
,
所
以
济
志
也
,
诸
德
之
发
也
。
是
故
其
德
盛
者
,
其
志
厚
;
其
志
厚
者
,
其
义
章
。
其
义
章
者
,
其
祭
也
敬
。
祭
敬
则
竟
内
之
子
孙
莫
敢
不
敬
矣
。
是
故
君
子
之
祭
也
,
必
身
亲
莅
之
;
有
故
,
则
使
人
可
也
。
虽
使
人
也
,
君
不
失
其
义
者
,
君
明
其
义
故
也
。
其
德
薄
者
,
其
志
轻
,
疑
于
其
义
,
而
求
祭
;
使
之
必
敬
也
,
弗
可
得
已
。
祭
而
不
敬
,
何
以
为
民
父
母
矣
?
夫
鼎
有
铭
,
铭
者
,
自
名
也
。
自
名
以
称
扬
其
先
祖
之
美
,
而
明
着
之
后
世
者
也
。
为
先
祖
者
,
莫
不
有
美
焉
,
莫
不
有
恶
焉
,
铭
之
义
,
称
美
而
不
称
恶
,
此
孝
子
孝
孙
之
心
也
。
唯
贤
者
能
之
。
铭
者
,
论
譔
其
先
祖
之
有
德
善
,
功
烈
勋
劳
庆
赏
声
名
列
于
天
下
,
而
酌
之
祭
器
;
自
成
其
名
焉
,
以
祀
其
先
祖
者
也
。
显
扬
先
祖
,
所
以
崇
孝
也
。
身
比
焉
,
顺
也
。
明
示
后
世
,
教
也
。
夫
铭
者
,
壹
称
而
上
下
皆
得
焉
耳
矣
。
是
故
君
子
之
观
于
铭
也
,
既
美
其
所
称
,
又
美
其
所
为
。
为
之
者
,
明
足
以
见
之
,
仁
足
以
与
之
,
知
足
以
利
之
,
可
谓
贤
矣
。
贤
而
勿
伐
,
可
谓
恭
矣
。
故
卫
孔
悝
之
鼎
铭
曰
:
六
月
丁
亥
,
公
假
于
大
庙
。
公
曰
:
「
叔
舅
!
乃
祖
庄
叔
,
左
右
成
公
。
成
公
乃
命
庄
叔
随
难
于
汉
阳
,
即
宫
于
宗
周
,
奔
走
无
射
。
启
右
献
公
。
献
公
乃
命
成
叔
,
纂
乃
祖
服
。
乃
考
文
叔
,
兴
旧
耆
欲
,
作
率
庆
士
,
躬
恤
卫
国
,
其
勤
公
家
,
夙
夜
不
解
,
民
咸
曰
:
『
休
哉
!
』
」
公
曰
:
「
叔
舅
!
予
女
铭
:
若
纂
乃
考
服
。
」
悝
拜
稽
首
曰
:
「
对
扬
以
辟
之
,
勤
大
命
施
于
烝
彝
鼎
。
」
此
卫
孔
悝
之
鼎
铭
也
。
古
之
君
子
论
譔
其
先
祖
之
美
,
而
明
着
之
后
世
者
也
。
以
比
其
身
,
以
重
其
国
家
如
此
。
子
孙
之
守
宗
庙
社
稷
者
,
其
先
祖
无
美
而
称
之
,
是
诬
也
;
有
善
而
弗
知
,
不
明
也
;
知
而
弗
传
,
不
仁
也
。
此
三
者
,
君
子
之
所
耻
也
。
昔
者
,
周
公
旦
有
勋
劳
于
天
下
。
周
公
既
没
,
成
王
、
康
王
追
念
周
公
之
所
以
勋
劳
者
,
而
欲
尊
鲁
;
故
赐
之
以
重
祭
。
外
祭
,
则
郊
社
是
也
;
内
祭
,
则
大
尝
禘
是
也
。
夫
大
尝
禘
,
升
歌
《
清
庙
》
,
下
而
管
《
象
》
;
朱
干
玉
戚
,
以
舞
《
大
武
》
;
八
佾
,
以
舞
《
大
夏
》
;
此
天
子
之
乐
也
。
康
周
公
,
故
以
赐
鲁
也
。
子
孙
纂
之
,
至
于
今
不
废
,
所
以
明
周
公
之
德
而
又
以
重
其
国
也
。
礼记 · 祭统。两汉。戴圣。凡治人之道,莫急于礼。礼有五经,莫重于祭。夫祭者,非物自外至者也,自中出生于心也;心怵而奉之以礼。是故,唯贤者能尽祭之义。贤者之祭也,必受其福。非世所谓福也。福者,备也;备者,百顺之名也。无所不顺者,谓之备。言:内尽于己,而外顺于道也。忠臣以事其君,孝子以事其亲,其本一也。上则顺于鬼神,外则顺于君长,内则以孝于亲。如此之谓备。唯贤者能备,能备然后能祭。是故,贤者之祭也:致其诚信与其忠敬,奉之以物,道之以礼,安之以乐,参之以时。明荐之而已矣。不求其为。此孝子之心也。祭者,所以追养继孝也。孝者畜也。顺于道不逆于伦,是之谓畜。是故,孝子之事亲也,有三道焉:生则养,没则丧,丧毕则祭。养则观其顺也,丧则观其哀也,祭则观其敬而时也。尽此三道者,孝子之行也。既内自尽,又外求助,昏礼是也。故国君取夫人之辞曰:「请君之玉女与寡人共有敝邑,事宗庙社稷。」此求助之本也。夫祭也者,必夫妇亲之,所以备外内之官也;官备则具备。水草之菹,陆产之醢,小物备矣;三牲之俎,八簋之实,美物备矣;昆虫之异,草木之实,阴阳之物备矣。凡天之所生,地之所长,苟可荐者,莫不咸在,示尽物也。外则尽物,内则尽志,此祭之心也。是故,天子亲耕于南郊,以共齐盛;王后蚕于北郊,以共纯服。诸侯耕于东郊,亦以共齐盛;夫人蚕于北郊,以共冕服。天子诸侯非莫耕也,王后夫人非莫蚕也,身致其诚信,诚信之谓尽,尽之谓敬,敬尽然后可以事神明,此祭之道也。及时将祭,君子乃齐。齐之为言齐也。齐不齐以致齐者也。是以君子非有大事也,非有恭敬也,则不齐。不齐则于物无防也,嗜欲无止也。及其将齐也,防其邪物,讫其嗜欲,耳不听乐。故记曰:「齐者不乐」,言不敢散其志也。心不苟虑,必依于道;手足不苟动,必依于礼。是故君子之齐也,专致其精明之德也。故散齐七日以定之,致齐三日以齐之。定之之谓齐。齐者精明之至也,然后可以交于神明也。是故,先期旬有一日,宫宰宿夫人,夫人亦散齐七日,致齐三日。君致齐于外,夫人致齐于内,然后会于大庙。君纯冕立于阼,夫人副袆立于东房。君执圭瓒裸尸,大宗执璋瓒亚裸。及迎牲,君执纼,卿大夫从士执刍。宗妇执盎从夫人荐涚水。君执鸾刀羞哜,夫人荐豆,此之谓夫妇亲之。
及入舞,君执干戚就舞位,君为东上,冕而揔干,率其群臣,以乐皇尸。是故天子之祭也,与天下乐之;诸侯之祭也,与竟内乐之。冕而揔干,率其群臣,以乐皇尸,此与竟内乐之之义也。夫祭有三重焉:献之属,莫重于裸,声莫重于升歌,舞莫重于《武宿夜》,此周道也。凡三道者,所以假于外而以增君子之志也,故与志进退;志轻则亦轻,志重则亦重。轻其志而求外之重也,虽圣人弗能得也。是故君子之祭也,必身自尽也,所以明重也。道之以礼,以奉三重,而荐诸皇尸,此圣人之道也。夫祭有馂;馂者祭之末也,不可不知也。是故古之人有言曰:「善终者如始。」馂其是已。是故古之君子曰:「尸亦馂鬼神之余也,惠术也,可以观政矣。」是故尸谡,君与卿四人馂。君起,大夫六人馂;臣馂君之余也。大夫起,士八人馂;贱馂贵之余也。士起,各执其具以出,陈于堂下,百官进,彻之,下馂上之余也。凡馂之道,每变以众,所以别贵贱之等,而兴施惠之象也。是故以四簋黍见其修于庙中也。庙中者竟内之象也。祭者泽之大者也。是故上有大泽则惠必及下,顾上先下后耳。非上积重而下有冻馁之民也。是故上有大泽,则民夫人待于下流,知惠之必将至也,由馂见之矣。故曰:「可以观政矣。」
夫祭之为物大矣,其兴物备矣。顺以备者也,其教之本与?是故,君子之教也,外则教之以尊其君长,内则教之以孝于其亲。是故,明君在上,则诸臣服从;崇事宗庙社稷,则子孙顺孝。尽其道,端其义,而教生焉。是故君子之事君也,必身行之,所不安于上,则不以使下;所恶于下,则不以事上;非诸人,行诸己,非教之道也。是故君子之教也,必由其本,顺之至也,祭其是与?故曰:祭者,教之本也已。夫祭有十伦焉;见事鬼神之道焉,见君臣之义焉,见父子之伦焉,见贵贱之等焉,见亲疏之杀焉,见爵赏之施焉,见夫妇之别焉,见政事之均焉,见长幼之序焉,见上下之际焉。此之谓十伦。
〔祭有十伦〕铺筵设同几,为依神也;诏祝于室,而出于祊,此交神明之道也。君迎牲而不迎尸,别嫌也。尸在庙门外,则疑于臣,在庙中则全于君;君在庙门外则疑于君,入庙门则全于臣、全于子。是故,不出者,明君臣之义也。夫祭之道,孙为王父尸。所使为尸者,于祭者子行也;父北面而事之,所以明子事父之道也。此父子之伦也。尸饮五,君洗玉爵献卿;尸饮七,以瑶爵献大夫;尸饮九,以散爵献士及群有司,皆以齿。明尊卑之等也。
夫祭有昭穆,昭穆者,所以别父子、远近、长幼、亲疏之序而无乱也。是故,有事于大庙,则群昭群穆咸在而不失其伦。此之谓亲疏之杀也。古者,明君爵有德而禄有功,必赐爵禄于大庙,示不敢专也。故祭之日,一献,君降立于阼阶之南,南乡。所命北面,史由君右执策命之。再拜稽首。受书以归,而舍奠于其庙。此爵赏之施也。君卷冕立于阼,夫人副袆立于东房。夫人荐豆执校,执醴授之执镫。尸酢夫人执柄,夫人受尸执足。夫妇相授受,不相袭处,酢必易爵。明夫妇之别也。凡为俎者,以骨为主。骨有贵贱;殷人贵髀,周人贵肩,凡前贵于后。俎者,所以明祭之必有惠也。是故,贵者取贵骨,贱者取贱骨。贵者不重,贱者不虚,示均也。惠均则政行,政行则事成,事成则功立。功之所以立者,不可不知也。俎者,所以明惠之必均也。善为政者如此,故曰:见政事之均焉。
凡赐爵,昭为一,穆为一。昭与昭齿,穆与穆齿,凡群有司皆以齿,此之谓长幼有序。夫祭有畀辉胞翟阍者,惠下之道也。唯有德之君为能行此,明足以见之,仁足以与之。畀之为言与也,能以其余畀其下者也。辉者,甲吏之贱者也;胞者,肉吏之贱者也;翟者,乐吏之贱者也;阍者,守门之贱者也。古者不使刑人守门,此四守者,吏之至贱者也。尸又至尊;以至尊既祭之末,而不忘至贱,而以其余畀之。是故明君在上,则竟内之民无冻馁者矣,此之谓上下之际。
凡祭有四时:春祭曰礿,夏祭曰禘,秋祭曰尝,冬祭曰烝。礿、禘,阳义也;尝、烝,阴义也。禘者阳之盛也,尝者阴之盛也。故曰:莫重于禘、尝。古者于禘也,发爵赐服,顺阳义也;于尝也,出田邑,发秋政,顺阴义也。故记曰:「尝之日,发公室,示赏也;草艾则墨;未发秋政,则民弗敢草也。」故曰:禘、尝之义大矣。治国之本也,不可不知也。明其义者君也,能其事者臣也。不明其义,君人不全;不能其事,为臣不全。夫义者,所以济志也,诸德之发也。是故其德盛者,其志厚;其志厚者,其义章。其义章者,其祭也敬。祭敬则竟内之子孙莫敢不敬矣。是故君子之祭也,必身亲莅之;有故,则使人可也。虽使人也,君不失其义者,君明其义故也。其德薄者,其志轻,疑于其义,而求祭;使之必敬也,弗可得已。祭而不敬,何以为民父母矣?夫鼎有铭,铭者,自名也。自名以称扬其先祖之美,而明着之后世者也。为先祖者,莫不有美焉,莫不有恶焉,铭之义,称美而不称恶,此孝子孝孙之心也。唯贤者能之。铭者,论譔其先祖之有德善,功烈勋劳庆赏声名列于天下,而酌之祭器;自成其名焉,以祀其先祖者也。显扬先祖,所以崇孝也。身比焉,顺也。明示后世,教也。夫铭者,壹称而上下皆得焉耳矣。是故君子之观于铭也,既美其所称,又美其所为。为之者,明足以见之,仁足以与之,知足以利之,可谓贤矣。贤而勿伐,可谓恭矣。故卫孔悝之鼎铭曰:六月丁亥,公假于大庙。公曰:「叔舅!乃祖庄叔,左右成公。成公乃命庄叔随难于汉阳,即宫于宗周,奔走无射。启右献公。献公乃命成叔,纂乃祖服。乃考文叔,兴旧耆欲,作率庆士,躬恤卫国,其勤公家,夙夜不解,民咸曰:『休哉!』」公曰:「叔舅!予女铭:若纂乃考服。」悝拜稽首曰:「对扬以辟之,勤大命施于烝彝鼎。」此卫孔悝之鼎铭也。古之君子论譔其先祖之美,而明着之后世者也。以比其身,以重其国家如此。子孙之守宗庙社稷者,其先祖无美而称之,是诬也;有善而弗知,不明也;知而弗传,不仁也。此三者,君子之所耻也。昔者,周公旦有勋劳于天下。周公既没,成王、康王追念周公之所以勋劳者,而欲尊鲁;故赐之以重祭。外祭,则郊社是也;内祭,则大尝禘是也。夫大尝禘,升歌《清庙》,下而管《象》;朱干玉戚,以舞《大武》;八佾,以舞《大夏》;此天子之乐也。康周公,故以赐鲁也。子孙纂之,至于今不废,所以明周公之德而又以重其国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