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
扫
编
·
卷
上
-
徐
度
汉
初
,
因
秦
官
置
丞
相
、
太
尉
。
武
帝
罢
太
尉
,
不
置
。
久
之
,
置
大
司
马
而
以
为
大
将
军
之
冠
。
成
帝
复
罢
丞
相
、
御
史
大
夫
,
而
取
周
官
六
卿
、
司
徒
、
司
空
之
名
,
配
大
司
马
以
备
三
公
,
而
咸
加
「
大
」
称
。
后
汉
建
武
二
十
七
年
,
复
改
大
司
马
为
太
尉
,
而
司
徒
、
司
空
并
去
「
大
」
字
,
自
后
历
代
因
之
。
政
和
中
,
始
尽
遵
周
官
,
置
少
师
、
少
傅
、
少
保
为
三
孤
,
太
师
、
太
傅
、
太
保
为
三
公
,
而
以
太
尉
为
武
官
,
礼
秩
同
二
府
,
大
略
如
昔
之
宣
徽
使
,
而
不
以
授
文
臣
,
而
必
以
冠
节
度
使
为
异
耳
。
唐
开
元
中
,
始
聚
书
集
贤
院
,
置
学
士
、
直
学
士
、
直
院
总
之
。
又
置
大
学
士
,
以
宠
宰
相
,
自
是
不
废
。
其
后
又
置
弘
文
官
,
亦
以
宰
相
为
大
学
士
。
本
朝
避
宣
祖
讳
,
易
为
昭
文
,
然
必
次
相
迁
首
相
始
得
之
。
其
后
惟
王
章
惠
随
、
庞
庄
敏
籍
、
韩
献
肃
绦
旨
初
拜
直
除
昭
文
,
故
王
岐
公
行
献
肃
制
词
,
有
曰
「
度
越
往
制
,
何
爱
隆
名
之
私
」
者
,
盖
谓
是
也
。
文
臣
签
书
枢
密
院
,
始
于
右
元
懿
,
初
称
枢
密
直
学
士
签
书
枢
密
院
事
,
竟
以
本
院
学
士
而
签
书
院
事
而
已
。
至
张
公
齐
贤
、
王
公
沔
皆
直
以
谏
议
大
夫
为
之
,
不
复
带
学
士
,
自
是
不
复
除
。
至
熙
宁
八
年
,
曾
公
孝
宽
始
复
自
龙
图
阁
直
学
士
起
居
舍
人
、
枢
密
都
承
旨
,
拜
枢
密
直
学
士
、
签
书
枢
密
院
事
,
而
不
迁
官
、
不
赐
球
文
带
。
未
几
,
以
忧
去
位
,
至
服
阕
,
乃
以
端
明
殿
学
士
判
司
农
寺
。
元
右
三
年
,
赵
公
瞻
自
中
散
大
夫
户
部
侍
郎
;
六
年
,
王
公
岩
叟
自
左
朝
奉
郎
、
龙
图
阁
待
制
、
权
知
开
封
府
;
七
年
,
刘
公
奉
世
自
左
朝
请
大
夫
、
宝
文
阁
待
制
、
权
户
部
尚
书
,
皆
拜
枢
密
直
学
士
、
签
书
枢
密
院
事
,
不
迁
官
。
赵
公
明
年
乃
迁
中
大
夫
、
同
知
枢
密
院
事
,
王
、
刘
二
公
至
罢
皆
除
端
明
殿
学
士
。
是
四
公
于
从
班
中
资
品
尚
浅
,
而
躐
迁
执
政
,
故
有
是
命
,
盖
不
尽
以
执
政
之
礼
畀
之
。
而
必
带
枢
密
直
学
士
者
,
正
用
石
元
懿
故
事
也
。
绍
圣
以
还
,
又
复
除
。
渊
圣
受
禅
之
初
,
亟
擢
宫
僚
耿
南
仲
为
执
政
,
而
西
府
适
无
阙
员
,
故
复
自
徽
猷
阁
直
学
士
、
太
子
詹
事
拜
签
书
。
未
几
,
复
欲
命
一
执
政
使
虏
,
而
在
位
者
皆
不
可
遣
,
遽
以
兵
部
尚
书
路
公
允
迪
为
签
书
而
行
。
先
是
枢
密
直
学
士
已
废
不
置
,
改
为
述
古
殿
直
学
士
,
故
二
公
皆
超
拜
资
政
殿
学
士
。
虽
签
书
带
职
犹
用
故
事
,
而
非
本
意
矣
。
自
是
遂
相
踵
成
例
,
凡
签
书
者
必
带
端
明
资
政
之
职
。
至
六
曹
尚
书
、
翰
林
学
士
皆
执
政
之
亚
,
径
迁
同
知
可
也
。
然
初
拜
亦
必
为
签
书
而
带
学
士
职
,
疑
非
是
。
武
臣
签
书
枢
密
院
,
始
于
杨
守
一
。
端
拱
元
年
,
自
内
客
省
使
、
宣
徽
北
院
使
为
之
;
二
年
,
张
逊
自
盐
铁
使
,
亦
以
宣
徽
北
院
使
为
之
;
景
德
三
年
,
韩
崇
训
自
枢
密
都
承
旨
、
四
方
馆
使
,
以
检
校
太
傅
为
之
;
同
时
,
马
正
惠
公
知
节
自
枢
密
都
承
旨
、
东
上
阁
门
使
,
以
检
校
太
保
为
之
;
天
喜
三
年
,
曹
武
穆
公
玮
自
华
州
观
察
使
鄜
延
副
总
管
,
以
宣
徽
北
院
使
为
之
;
明
道
二
年
,
王
武
恭
公
德
用
自
步
军
副
指
挥
使
、
福
州
观
察
使
,
以
检
校
太
保
为
之
;
治
平
三
年
,
郭
宣
徽
逵
自
殿
前
都
虞
候
、
容
州
观
察
使
,
以
检
校
太
保
为
之
;
建
炎
三
年
,
王
渊
自
向
德
军
节
度
使
、
御
营
都
统
制
,
直
以
节
度
使
为
之
。
童
贯
之
始
入
枢
府
也
,
官
已
为
开
府
仪
同
三
司
,
而
但
以
为
权
签
书
枢
密
院
河
西
北
面
房
公
事
。
顷
之
,
乃
进
称
权
领
,
盖
以
谓
所
掌
止
边
防
一
事
,
且
姑
使
为
之
而
已
。
又
数
月
,
乃
正
称
领
枢
密
院
事
,
自
是
不
复
改
。
其
后
蔡
攸
以
少
师
居
枢
府
,
亦
称
领
。
郑
太
宰
居
中
以
故
相
居
枢
府
,
亦
称
领
。
宣
和
间
,
凡
官
品
已
高
而
下
行
职
事
者
,
皆
称
领
,
如
蔡
行
以
保
和
殿
大
学
士
领
殿
中
省
,
高
俅
以
开
府
仪
同
三
司
领
殿
前
司
,
王
革
以
保
和
殿
大
学
士
领
开
封
尹
之
类
是
也
。
靖
康
间
,
何
丞
相
栗
以
资
政
殿
学
士
、
李
丞
相
纲
以
资
政
殿
大
学
士
皆
领
开
封
府
职
事
而
别
置
尹
。
初
,
贯
之
不
称
知
而
称
领
者
,
非
尊
之
也
,
盖
犹
难
使
之
正
居
执
政
之
位
,
故
创
此
名
,
然
邓
枢
密
旬
武
以
少
保
知
院
,
而
实
居
其
下
。
庆
历
间
,
吕
许
公
以
首
相
兼
判
枢
密
院
事
,
论
者
以
为
判
名
太
重
,
未
几
改
兼
枢
密
使
。
元
丰
官
制
废
枢
密
使
不
置
,
则
知
院
为
长
官
。
今
领
居
知
上
,
则
判
院
之
任
也
。
按
:
汉
制
有
领
尚
书
,
有
平
尚
书
,
领
尚
书
则
将
军
、
大
司
马
、
特
进
为
之
,
平
尚
书
则
光
禄
大
夫
、
谏
大
夫
之
徒
皆
得
为
之
,
则
领
之
为
重
也
久
矣
。
宇
文
枢
密
虚
中
自
资
政
殿
大
学
士
以
本
职
签
书
枢
密
院
事
,
自
陈
职
名
太
高
,
于
是
除
去
「
大
」
称
,
而
直
以
学
士
为
之
。
国
朝
中
书
、
宰
相
、
参
知
政
事
多
不
过
五
员
,
两
相
则
三
参
,
三
相
则
两
参
。
咸
平
中
,
吕
文
穆
、
李
文
靖
、
向
文
简
三
相
也
,
王
文
正
、
王
文
穆
两
参
也
。
景
右
间
,
吕
文
靖
、
王
文
正
曾
两
相
也
,
宋
宣
献
绶
、
蔡
文
忠
齐
、
盛
文
肃
度
三
参
也
。
至
和
中
,
文
潞
公
、
刘
丞
相
、
沆
富
文
忠
三
相
也
,
王
文
安
尧
臣
、
程
康
穆
戡
两
参
也
。
熙
宁
中
,
曾
鲁
公
、
陈
秀
公
升
之
两
相
也
,
王
荆
公
、
韩
康
公
、
唐
质
肃
三
参
也
。
父
子
秉
政
国
初
至
靖
康
元
年
凡
十
二
家
:
王
惠
献
子
安
简
。
吕
文
靖
子
惠
穆
、
正
献
。
石
元
懿
子
文
定
。
陈
给
事
子
恭
公
。
韩
忠
献
子
献
肃
、
持
国
、
庄
敏
。
范
文
正
、
子
忠
宣
、
彝
叟
。
曹
武
惠
子
武
穆
。
蔡
丞
相
子
懋
。
蔡
太
师
子
攸
。
韩
忠
献
子
仪
公
。
曾
宣
靖
子
令
绰
。
王
侍
郎
子
忠
简
。
吕
文
靖
之
老
也
,
以
司
徒
监
修
国
史
,
兼
译
经
润
文
使
,
每
有
军
国
大
事
,
与
中
书
、
门
下
、
枢
密
院
同
议
以
闻
。
正
献
之
老
也
,
复
以
司
空
同
平
章
军
国
事
。
曾
令
绰
之
为
签
书
,
宣
靖
犹
康
宁
,
遂
就
养
东
府
。
士
林
尤
以
二
家
为
盛
事
。
兄
弟
秉
政
,
国
初
至
政
和
凡
七
家
:
陈
文
忠
弟
文
惠
。
三
韩
。
二
吕
。
二
范
。
吴
正
肃
弟
正
宪
。
蔡
太
师
弟
元
度
。
邓
观
文
弟
少
保
。
祖
孙
秉
政
,
国
初
至
绍
兴
凡
四
家
:
梁
丞
相
适
孙
才
甫
。
吕
正
献
孙
舜
徒
。
富
文
忠
孙
季
申
。
韩
仪
公
孙
似
夫
。
叔
侄
秉
政
,
国
初
至
大
观
凡
三
家
:
吕
文
穆
侄
文
靖
。
胡
文
恭
侄
宗
愈
。
林
文
节
侄
摅
。
初
置
观
文
殿
大
学
士
也
,
诏
自
今
非
尝
历
宰
相
不
除
,
著
为
令
。
宣
和
七
年
,
先
公
自
北
门
召
为
上
清
宝
菉
宫
使
,
忽
有
此
授
,
方
引
故
事
退
避
,
会
北
鄙
之
警
,
有
诏
复
留
。
明
年
,
京
师
解
严
,
复
召
为
中
书
侍
郎
,
遂
拜
相
。
时
前
告
犹
寄
北
京
左
藏
库
,
渊
圣
遣
中
使
取
以
赐
先
公
。
先
公
复
力
辞
,
曰
:
「
臣
今
忝
备
宰
辅
,
于
此
告
受
与
不
受
未
有
损
益
,
然
所
以
终
不
敢
当
者
,
盖
以
除
授
之
日
犹
未
经
历
,
其
于
彝
制
终
有
所
妨
,
重
失
此
名
于
天
下
也
。
傥
听
臣
言
,
使
中
外
闻
之
,
知
朝
廷
于
祖
宗
法
度
,
无
有
大
小
率
循
惟
谨
,
顾
不
美
乎
?
」
上
终
不
许
,
先
公
不
得
已
受
之
。
谢
表
略
曰
:
知
章
两
命
之
兼
荣
,
足
为
盛
事
;
张
说
大
称
之
获
免
有
愧
前
修
。
盖
谓
是
也
。
唐
以
宰
相
兼
太
清
宫
使
。
本
朝
祥
符
间
亦
以
首
相
领
玉
清
、
昭
应
宫
使
,
又
置
景
灵
宫
、
会
灵
祥
源
观
使
,
以
次
相
及
枢
密
使
次
第
领
之
,
执
政
为
副
使
,
侍
从
为
判
官
。
天
圣
初
,
昭
应
宫
灾
,
始
罢
辅
臣
、
宫
观
等
使
名
。
政
和
中
,
诏
天
下
咸
建
神
霄
、
玉
清
、
万
寿
宫
,
复
置
□
宰
相
使
相
领
之
,
执
政
为
副
使
,
侍
从
为
判
官
。
判
官
惟
盛
章
尝
以
开
封
尹
领
之
,
它
未
尝
命
。
而
天
下
郡
守
皆
兼
管
句
,
通
判
兼
同
管
句
。
虽
前
二
府
领
州
亦
如
之
,
盖
欲
重
其
事
也
。
辅
臣
既
罢
领
宫
观
使
,
其
后
惟
以
使
相
、
节
度
、
宣
徽
使
为
之
,
无
所
职
掌
,
奉
朝
请
而
已
。
熙
宁
间
,
又
有
以
使
居
外
者
:
王
荆
公
以
使
相
领
集
喜
观
使
居
金
陵
,
张
文
定
公
以
宣
徽
南
院
使
领
西
太
一
宫
使
居
睢
阳
之
类
,
皆
优
礼
也
。
元
右
间
,
梁
左
丞
焘
罢
政
事
,
除
资
政
殿
学
士
,
特
创
同
醴
泉
观
使
之
名
以
命
之
。
梁
公
言
故
事
无
以
学
士
领
宫
观
使
者
,
且
同
使
之
名
前
所
未
有
,
力
辞
不
受
。
然
自
是
,
前
二
府
往
往
以
学
士
直
为
宫
观
使
,
而
同
使
之
名
不
复
除
矣
。
故
事
:
非
宰
相
不
为
仆
射
,
虽
枢
密
使
,
必
尝
历
宰
相
乃
得
之
。
天
喜
三
年
,
南
郊
亲
祠
礼
毕
,
辅
臣
咸
进
官
。
时
丁
晋
公
以
吏
部
尚
书
参
政
事
当
迁
,
乃
以
检
校
太
尉
兼
本
官
为
枢
密
使
,
而
端
揆
之
尊
不
可
得
也
。
神
宗
即
位
覃
恩
时
,
王
懿
恪
拱
辰
以
端
明
、
龙
图
两
学
士
吏
部
尚
书
留
守
北
京
当
迁
,
乃
以
为
太
子
少
保
,
而
两
学
士
如
故
。
官
制
行
,
仆
射
为
特
进
。
崇
宁
间
,
许
冲
元
太
尉
始
以
中
书
侍
郎
为
之
,
其
后
踵
之
。
郑
太
宰
、
邓
少
保
皆
以
知
枢
密
院
为
之
,
薛
肇
明
以
门
下
侍
郎
为
之
。
靖
康
初
复
祖
宗
法
度
时
,
薛
独
存
,
因
改
授
金
紫
光
禄
大
夫
。
王
銍
言
周
世
宗
既
定
三
关
,
遇
疾
而
还
。
至
澶
渊
,
迟
留
不
行
,
虽
宰
辅
近
臣
问
疾
者
,
皆
莫
得
见
,
中
外
恟
惧
。
时
张
永
德
为
澶
州
节
度
使
,
永
德
尚
周
太
祖
之
女
,
以
亲
故
独
得
至
卧
内
,
于
是
群
臣
因
永
德
言
曰
:
「
天
下
未
定
,
根
本
空
虚
,
四
方
诸
侯
惟
幸
京
师
之
有
变
,
今
澶
、
汴
相
去
甚
迩
,
不
速
归
以
安
人
情
,
顾
惮
朝
夕
之
劳
而
迟
回
于
此
,
如
有
不
可
讳
,
奈
宗
庙
何
?
」
永
德
然
之
。
承
间
为
世
宗
言
,
如
群
臣
旨
。
世
宗
问
曰
:
「
谁
使
汝
为
此
言
?
」
永
德
对
群
臣
之
意
皆
愿
如
此
。
世
宗
熟
视
久
之
,
歎
曰
:
「
吾
固
知
汝
必
为
人
所
教
,
独
不
喻
吾
意
哉
!
然
吾
观
汝
之
穷
薄
,
恶
足
当
此
。
」
即
日
趣
驾
归
京
师
。
呜
呼
!
天
命
方
有
所
属
,
固
非
人
谋
之
所
能
间
也
。
五
代
之
乱
,
天
下
无
复
学
校
。
皇
朝
受
命
,
方
削
平
四
方
,
故
于
庠
序
之
事
亦
未
暇
及
。
宋
城
富
人
曹
诚
者
,
独
首
捐
私
钱
建
书
院
城
中
。
前
庙
、
后
堂
,
旁
列
斋
舍
,
凡
百
馀
区
。
既
成
,
邀
楚
丘
戚
先
生
主
之
。
先
生
名
同
文
,
生
唐
天
右
中
,
历
五
代
入
本
朝
,
皆
不
仕
,
以
文
学
行
义
为
学
者
师
。
及
是
四
方
之
士
争
趋
之
,
曹
氏
益
复
买
田
、
市
书
以
待
来
者
。
先
生
乃
制
为
学
规
:
凡
课
试
、
讲
肄
、
劝
督
、
惩
赏
莫
不
有
法
,
宁
亲
归
沐
与
亲
戚
还
往
莫
不
有
时
,
而
皆
曲
尽
人
情
,
故
士
尤
乐
从
焉
。
由
此
,
书
院
日
以
浸
盛
。
事
闻
京
师
,
有
诏
赐
名
应
天
府
书
院
。
先
生
没
,
门
人
私
谥
为
正
素
先
生
。
其
子
纶
复
以
儒
学
显
,
历
事
太
宗
、
真
宗
两
朝
,
官
至
枢
密
直
学
士
。
先
生
之
规
后
传
于
时
,
及
建
太
学
,
诏
取
以
参
定
学
制
,
予
幼
时
犹
及
见
之
。
书
院
,
即
今
之
国
子
监
也
。
唐
节
度
使
初
皆
领
一
道
,
故
以
本
道
为
名
,
若
河
西
、
河
南
、
剑
南
、
关
内
之
类
是
也
。
厥
后
分
镇
浸
多
,
所
领
不
能
尽
有
一
道
,
则
以
其
地
为
名
,
若
安
西
、
朔
方
、
渭
北
、
陇
右
之
类
是
也
。
又
有
合
数
州
以
为
名
者
,
若
魏
博
、
淄
青
、
泽
潞
、
徐
泗
之
类
是
也
。
或
因
其
有
功
则
赐
军
号
以
旌
之
,
若
振
武
、
镇
国
、
天
雄
、
定
难
之
类
,
不
可
悉
数
。
由
五
代
以
还
至
于
国
朝
,
所
锡
益
多
,
凡
曰
节
镇
皆
曰
某
军
某
军
,
而
孟
州
曰
河
阳
三
城
,
襄
阳
府
曰
山
南
东
道
,
太
原
府
曰
河
东
,
凤
翔
府
曰
凤
翔
,
扬
州
曰
淮
南
,
江
陵
府
曰
荆
南
,
成
都
府
曰
剑
南
西
川
,
潼
川
府
曰
剑
南
东
川
,
兴
元
府
曰
山
南
西
道
,
总
九
州
府
,
独
因
旧
以
为
名
,
亦
出
于
偶
然
。
本
不
以
地
望
有
所
轻
重
,
然
凡
建
节
者
反
以
是
数
州
为
重
,
非
亲
王
尊
属
与
勳
望
重
臣
莫
或
得
之
。
故
韩
魏
公
以
司
徒
领
淮
南
,
曾
鲁
公
以
司
空
领
河
阳
三
城
,
文
潞
公
以
太
师
领
河
东
,
皆
以
为
重
也
。
唐
之
方
镇
得
专
制
一
方
,
甲
兵
、
钱
谷
、
生
杀
、
予
夺
皆
属
焉
,
权
任
之
重
自
宰
相
之
外
它
官
盖
无
与
比
,
故
其
始
拜
也
,
降
麻
告
廷
与
宰
相
同
,
而
赐
节
铸
印
之
礼
又
为
特
异
,
诚
以
其
任
重
故
宠
之
。
本
朝
既
削
方
镇
之
权
,
节
度
使
不
必
赴
镇
,
但
为
武
官
之
秩
,
间
以
宠
文
臣
之
勳
旧
,
内
则
为
宫
观
使
,
外
则
别
领
州
府
而
已
。
至
宗
室
戚
里
又
止
于
奉
朝
请
,
无
复
职
掌
,
而
告
廷
、
赐
节
、
铸
印
之
礼
犹
踵
故
事
。
至
于
今
,
循
之
不
革
。
诸
路
经
略
安
抚
使
,
虽
非
唐
方
镇
之
比
,
然
亦
大
将
之
任
也
,
而
命
之
与
列
郡
守
臣
略
等
。
间
命
宣
抚
使
,
盖
古
之
元
帅
也
,
直
以
敕
授
,
尤
为
失
之
。
国
初
节
度
使
犹
有
赴
治
所
者
,
谓
之
「
归
镇
」
,
以
为
异
礼
。
仁
宗
朝
,
夏
郑
公
以
平
章
事
领
三
城
节
为
西
京
留
守
,
以
洛
阳
地
当
孔
道
,
日
有
将
迎
之
劳
,
表
请
「
归
镇
」
,
略
曰
:
凡
刀
建
节
之
行
,
颇
以
「
归
镇
」
为
重
。
盖
谓
是
也
。
苏
子
容
丞
相
始
为
南
都
从
事
时
,
杜
正
献
公
方
致
仕
居
南
都
,
见
苏
公
,
大
器
之
,
为
道
其
平
生
出
处
本
末
甚
详
,
曰
:
「
子
异
时
所
至
亦
如
老
夫
,
愿
勉
旃
自
爱
。
」
苏
公
唯
唯
谢
之
。
先
是
正
献
公
既
罢
政
出
知
兖
州
,
未
几
请
老
,
遂
以
太
子
少
师
致
仕
,
复
三
迁
为
太
师
而
薨
,
享
年
八
十
。
其
后
苏
公
更
践
中
外
,
其
先
后
早
晚
多
与
杜
公
相
似
。
至
免
相
也
。
亦
出
知
扬
州
,
未
几
请
老
,
复
召
为
中
太
一
宫
使
,
请
不
已
,
乃
以
太
子
少
师
致
仕
,
迁
太
保
而
薨
,
享
年
八
十
有
二
,
年
寿
官
品
又
略
同
焉
。
又
熙
宁
间
,
苏
公
以
集
贤
院
学
士
守
杭
州
时
,
梁
况
之
左
丞
方
以
朝
官
通
判
明
州
,
之
官
,
道
出
钱
唐
,
苏
公
一
见
异
之
,
留
连
数
日
待
遇
甚
厚
。
既
别
,
复
遣
介
至
津
亭
手
简
问
劳
,
且
以
一
砚
遗
之
曰
:
「
石
砚
一
枚
,
留
为
异
日
玉
堂
之
用
。
」
梁
公
莫
喻
其
意
,
亦
姑
谢
而
留
之
,
自
尔
南
北
不
复
相
见
,
亦
忘
前
事
矣
。
元
右
六
年
,
梁
公
在
翰
苑
。
一
夕
,
宣
召
甚
急
,
将
行
而
常
所
用
砚
误
坠
地
碎
,
仓
卒
取
他
砚
以
行
,
既
至
则
面
授
旨
:
尚
书
左
丞
苏
某
拜
右
仆
射
。
梁
公
受
命
,
退
归
玉
堂
,
方
抒
思
命
词
涉
笔
之
际
,
视
所
携
砚
则
顷
年
钱
塘
苏
公
所
赠
也
,
因
恍
然
大
惊
。
是
夕
,
梁
公
亦
有
左
丞
之
命
。
他
日
,
会
政
事
堂
,
语
及
之
,
苏
公
一
笑
而
已
。
世
谓
贵
人
多
识
贵
人
,
盖
以
谓
阅
人
多
而
识
之
然
。
穷
达
寿
夭
则
或
有
可
知
之
理
,
而
能
纤
悉
如
是
二
事
者
,
殆
不
可
测
也
。
刘
器
之
待
制
对
客
多
默
坐
,
往
往
不
交
一
谈
至
于
终
日
,
客
意
甚
倦
,
或
请
去
,
辄
不
听
,
至
留
之
再
三
。
有
问
之
者
,
曰
:
「
人
能
终
日
矜
庄
危
坐
而
不
欠
伸
欹
侧
者
,
盖
百
无
一
二
焉
,
其
能
之
者
必
贵
人
也
。
」
盖
尝
以
其
言
验
之
,
诚
然
。
韩
康
公
、
王
荆
公
之
拜
相
也
,
王
岐
公
为
翰
林
学
士
,
被
召
命
词
。
既
授
旨
,
神
宗
因
出
手
札
示
之
曰
:
「
已
除
卿
参
知
政
事
矣
。
」
国
朝
以
来
,
因
命
相
而
遂
用
草
制
学
士
补
其
处
,
如
此
者
甚
多
,
近
岁
亦
时
有
之
,
世
谓
之
「
润
笔
执
政
」
。
本
朝
节
度
使
虽
不
赴
镇
,
然
亦
别
降
敕
书
宣
谕
本
镇
军
民
。
而
为
节
度
使
者
亦
自
给
榜
本
镇
,
谓
之
布
政
榜
。
亲
王
,
亦
翰
苑
为
之
,
近
不
复
见
矣
。
元
丰
官
制
虽
以
侍
中
、
中
书
令
、
尚
书
令
为
三
省
长
官
,
然
未
有
为
之
者
。
元
右
初
,
既
召
文
潞
公
还
朝
,
以
其
名
位
已
崇
,
难
所
以
处
之
者
,
时
司
马
温
公
已
拜
左
相
,
而
右
相
韩
玉
汝
适
去
位
,
宣
仁
后
遂
欲
以
潞
公
为
右
相
。
谋
之
温
公
,
公
曰
:
「
文
某
历
事
累
朝
,
年
逾
八
十
,
且
其
再
为
相
时
臣
犹
为
小
官
,
今
顾
居
其
上
不
可
。
」
因
请
自
为
右
相
而
请
以
潞
公
为
左
相
,
宣
仁
复
难
之
。
于
是
用
吕
许
公
故
事
,
以
本
官
同
平
章
军
国
重
事
,
且
诏
一
月
两
赴
经
筵
,
六
日
一
入
朝
,
因
至
都
堂
与
执
政
商
量
事
,
如
遇
有
军
国
机
要
事
即
不
限
时
,
并
令
人
预
参
决
其
馀
公
事
,
只
委
仆
射
以
下
签
书
发
遣
。
其
后
吕
申
公
为
右
相
,
请
退
甚
力
,
宣
仁
欲
坚
留
之
,
顾
怜
其
老
,
欲
以
为
摄
太
保
同
平
章
军
国
事
,
手
札
以
问
范
忠
宣
。
忠
宣
以
为
摄
字
从
来
止
施
于
祠
祭
,
非
所
为
官
称
,
若
别
更
一
字
,
而
使
每
至
都
堂
不
限
时
出
,
东
府
执
政
有
议
事
,
于
便
门
过
就
之
;
若
议
事
迟
久
,
令
堂
厨
具
食
,
如
此
则
事
皆
曲
尽
,
称
国
家
尊
贤
优
老
之
意
矣
。
宣
仁
复
手
札
,
谓
以
吕
某
德
望
欲
使
兼
一
保
、
傅
官
,
务
要
外
协
人
望
实
益
劝
讲
,
然
其
官
去
保
、
傅
甚
远
,
欲
以
为
行
太
保
事
如
何
?
忠
宣
复
对
曰
:
「
谨
按
国
朝
典
故
,
天
喜
中
宰
臣
王
旦
元
是
太
保
平
章
事
,
以
病
乞
退
,
加
太
尉
侍
中
令
。
公
著
官
是
光
禄
大
夫
,
职
是
右
仆
射
,
若
以
仆
射
加
司
空
则
与
王
旦
相
近
,
于
典
故
不
远
。
若
欲
有
益
,
劝
讲
,
则
平
章
事
乃
是
执
政
,
自
当
十
月
一
赴
经
筵
,
不
必
带
『
行
太
保
事
』
四
字
矣
。
」
于
是
始
定
议
云
。
国
朝
宰
相
、
枢
密
使
必
以
侍
郎
以
上
为
之
,
若
官
旧
尊
则
守
本
官
,
官
卑
则
躐
迁
侍
郎
。
官
制
行
,
初
相
止
除
大
中
大
夫
,
崇
宁
后
必
超
进
数
官
,
政
和
以
后
至
有
径
迁
特
进
者
。
靖
康
初
,
吴
少
宰
敏
初
相
自
中
大
夫
躐
迁
银
青
光
禄
大
夫
,
引
故
事
自
言
,
于
是
改
大
中
大
夫
就
职
。
庆
历
间
,
贾
文
元
为
昭
文
相
,
陈
恭
公
为
集
贤
相
。
会
久
旱
,
引
东
汉
策
免
三
公
故
事
自
言
。
是
时
,
吴
正
肃
为
参
知
政
事
,
与
文
元
不
协
,
数
争
议
上
前
及
此
。
中
丞
高
若
讷
以
为
大
臣
不
肃
,
故
雨
不
时
若
而
。
文
元
亦
自
请
,
故
与
正
肃
偕
罢
,
而
恭
公
进
位
昭
文
,
犹
申
前
请
,
乃
降
授
给
事
中
,
而
辅
政
如
故
。
二
参
宋
元
宪
自
给
事
中
降
谏
议
,
丁
文
简
自
工
部
侍
郎
降
中
书
舍
人
,
数
月
而
复
云
。
国
朝
参
知
政
事
、
枢
密
副
使
,
必
以
谏
议
大
夫
为
之
,
权
御
史
中
丞
亦
然
。
熙
宁
中
,
始
有
本
官
带
待
制
权
中
丞
者
。
官
制
后
,
初
拜
执
政
迁
中
大
夫
,
而
中
丞
不
复
迁
官
矣
。
祖
宗
时
,
侍
从
官
或
被
寄
任
,
往
往
优
进
职
名
,
不
复
计
资
望
之
浅
深
。
庆
历
中
,
欧
阳
文
忠
公
为
知
制
诰
才
数
月
,
出
为
河
北
都
转
运
使
,
即
拜
龙
图
阁
直
学
士
。
其
有
既
命
而
以
事
不
行
者
,
则
随
亦
改
授
他
职
,
绍
圣
间
犹
如
此
。
彭
器
资
尚
书
自
权
吏
部
尚
书
授
宝
文
阁
直
学
士
知
成
都
府
,
辞
行
,
乃
改
待
制
知
江
州
。
权
尚
书
补
外
,
正
合
得
待
制
故
也
。
按
欧
阳
文
忠
公
《
庆
历
制
草
》
序
曰
:
「
除
目
所
下
,
率
不
一
二
时
已
迫
丞
相
出
,
故
不
得
专
一
思
虑
工
文
字
,
以
尽
道
天
子
难
喻
之
意
,
而
还
诰
命
于
三
代
之
文
。
」
又
《
刘
原
甫
侍
读
墓
志
》
称
其
文
章
尤
敏
赡
。
尝
直
紫
徽
阁
,
一
日
追
封
皇
子
、
公
主
九
人
,
方
将
下
直
为
之
,
立
马
却
坐
,
一
挥
九
制
,
凡
数
千
言
,
文
辞
典
雅
,
各
得
其
体
。
由
是
言
之
,
则
是
除
目
既
下
,
必
用
是
日
草
词
,
且
不
得
从
容
下
直
而
为
之
也
。
元
右
初
,
林
子
中
枢
密
除
中
书
舍
人
,
言
者
论
其
非
,
因
及
张
邃
明
中
书
曰
:
「
昨
日
闻
主
者
督
撰
希
告
词
甚
急
,
意
澡
之
为
谋
,
欲
希
早
受
命
成
其
奸
党
也
。
」
则
命
词
之
限
,
当
元
右
时
已
不
得
如
前
者
之
迫
矣
。
翟
公
巽
资
政
居
政
和
间
,
词
命
独
为
一
时
之
冠
,
然
文
思
迟
涩
,
尤
恶
人
趣
之
。
有
趣
之
者
,
辄
默
志
其
旁
,
凡
一
趣
则
故
迟
一
日
,
有
迁
延
至
旬
馀
者
,
其
后
人
稍
闻
之
,
莫
敢
复
趣
矣
。
帝
者
之
女
谓
之
「
公
主
」
,
盖
因
汉
氏
之
旧
,
历
代
循
焉
,
未
之
有
改
也
。
政
和
间
,
始
采
周
之
王
姬
之
称
而
改
公
主
曰
「
帝
姬
」
,
郡
主
曰
「
宗
姬
」
,
县
主
曰
「
族
姬
」
。
议
者
谓
姬
盖
周
姓
,
犹
齐
女
曰
齐
姜
,
宋
女
曰
宋
子
,
皆
因
其
姓
而
系
之
国
,
不
曰
周
姬
而
曰
王
姬
者
,
盖
别
于
同
姓
诸
侯
鲁
姬
、
卫
姬
耳
。
国
家
赵
氏
,
乃
当
曰
帝
赵
,
不
得
曰
帝
姬
,
若
以
姬
为
妇
人
之
美
称
则
尤
不
可
。
《
汉
书
.
高
五
王
传
》
:
「
诸
姬
生
赵
幽
王
友
。
」
颜
师
古
注
曰
:
「
诸
姬
,
总
言
众
妾
之
称
。
」
又
非
所
以
称
帝
女
也
。
命
妇
封
号
亦
政
和
间
所
改
,
始
因
夫
人
之
名
,
而
凡
谓
之
人
。
独
孺
人
者
,
本
称
妇
人
之
名
,
其
它
则
见
于
书
传
者
,
皆
通
谓
男
子
,
至
「
硕
人
俣
俣
,
执
辔
如
组
,
有
力
如
虎
,
又
非
所
以
为
妇
人
之
号
也
。
小
君
之
称
稽
据
甚
明
,
设
欲
多
其
等
级
者
,
莫
若
采
魏
晋
间
乡
君
、
亭
君
之
目
而
增
之
,
则
犹
为
有
据
也
。
公
主
之
号
建
炎
初
已
复
之
,
予
在
司
封
,
欲
援
此
为
例
,
并
覆
命
妇
封
号
,
而
或
者
以
谓
非
事
之
急
,
故
止
。
旧
制
:
谏
议
大
夫
积
十
一
转
而
至
仆
射
,
二
府
乃
七
转
。
及
官
制
行
,
大
中
大
夫
七
转
至
特
进
,
而
不
分
庶
官
与
二
府
。
元
右
中
始
令
正
议
光
禄
、
银
青
光
禄
、
金
紫
光
禄
大
夫
并
置
左
右
,
分
为
二
资
,
于
是
复
十
一
转
而
至
特
进
,
绍
圣
以
后
因
之
不
改
。
政
和
中
增
置
通
奉
、
正
奉
、
宣
奉
三
阶
而
罢
分
左
右
,
止
十
转
至
特
进
,
而
庶
官
、
二
府
并
循
此
制
。
盖
祖
宗
以
来
二
府
不
磨
勘
,
故
每
优
迁
。
《
绍
兴
新
书
》
乃
并
二
府
有
《
磨
勘
法
》
,
然
亦
未
尝
举
行
也
。
石
林
公
言
吴
中
俚
语
:
若
等
人
易
得
久
,
瞋
人
易
得
丑
,
虽
鄙
亦
甚
有
理
。
祖
宗
时
,
凡
官
仆
射
及
使
相
以
上
领
州
府
则
称
「
判
」
。
元
符
末
,
章
仆
射
罢
相
,
以
特
进
守
越
州
,
止
称
「
知
」
,
盖
谪
也
。
宣
和
中
,
余
太
宰
深
以
少
傅
、
节
度
使
守
福
州
,
复
称
「
知
」
。
靖
康
初
,
白
太
宰
时
中
守
寿
春
府
、
李
太
宰
邦
彦
守
邓
州
,
始
复
故
事
称
「
判
」
。
建
炎
中
,
吕
仆
射
顾
浩
以
使
相
守
池
、
守
潭
、
守
临
安
,
皆
称
「
知
」
,
赵
丞
相
鼎
官
本
特
进
再
罢
相
,
初
以
节
度
使
守
绍
兴
,
后
改
本
官
守
泉
,
皆
称
「
知
」
。
近
岁
孟
郡
王
忠
厚
以
使
相
守
镇
江
亦
称
「
知
」
,
后
改
婺
州
。
会
高
开
府
世
则
亦
守
温
州
,
称
「
判
」
,
而
孟
亦
改
判
婺
州
云
。
国
朝
翰
林
学
士
多
以
知
制
诰
久
次
而
称
,
以
职
闻
者
为
之
。
刘
原
甫
居
外
制
最
久
,
既
誉
望
高
一
时
,
故
士
论
咸
以
为
宜
充
此
选
,
而
刘
亦
雅
自
负
,
以
为
当
得
之
。
然
久
柅
不
得
进
,
逮
出
典
两
郡
,
还
朝
,
复
居
旧
职
且
十
年
矣
,
终
不
用
。
久
之
,
复
请
外
补
,
于
是
以
翰
林
侍
读
学
士
知
永
兴
军
,
颇
怏
怏
,
不
自
得
。
一
日
,
顾
官
属
曰
:
「
诸
君
闻
殿
前
,
挥
使
郝
质
乎
?
已
拜
翰
林
学
士
矣
。
」
或
以
为
疑
者
,
徐
笑
曰
:
「
以
今
日
之
事
淮
之
,
固
当
如
此
耳
。
」
国
朝
之
制
:
食
邑
满
万
户
乃
封
国
公
,
惟
见
任
宰
相
与
官
为
三
公
者
,
则
通
计
实
封
,
满
万
便
封
国
公
。
杜
正
献
公
既
致
仕
,
因
郊
祀
当
加
恩
,
而
食
邑
未
满
万
户
,
特
诏
封
祁
国
公
,
盖
异
礼
也
。
其
后
遗
表
有
曰
:
「
非
万
户
而
忝
赐
履
之
封
,
自
三
少
而
席
司
成
之
重
。
」
盖
谓
是
云
。
杨
文
公
亿
初
入
馆
时
年
甚
少
,
故
事
,
初
授
馆
职
必
以
启
事
谢
先
达
,
时
公
启
事
有
曰
:
「
朝
无
绦
灌
,
不
妨
贾
谊
之
少
年
;
坐
有
邹
枚
,
未
害
相
如
之
末
至
。
」
一
时
称
之
。
故
事
,
臣
僚
封
赠
母
、
祖
母
不
问
生
没
,
并
加
「
太
」
字
,
曰
:
「
太
夫
人
、
太
君
。
政
和
间
,
待
制
刘
安
上
建
言
:
「
太
者
,
事
生
之
尊
称
也
。
封
母
而
别
之
,
所
以
致
别
于
其
妇
。
既
没
,
并
祭
于
夫
,
若
加
之
尊
称
,
则
是
以
尊
临
其
夫
也
。
以
尊
临
夫
,
于
名
义
疑
若
未
正
。
」
自
是
,
始
诏
命
妇
追
封
并
除
去
「
太
」
字
。
逮
《
绍
兴
新
书
》
,
复
仍
旧
制
。
晏
尚
书
敦
复
领
吏
部
,
援
刘
待
制
之
言
申
明
,
且
引
《
汉
文
帝
纪
》
:
「
七
年
冬
十
月
,
令
列
侯
太
夫
人
、
夫
人
无
得
擅
征
捕
。
」
注
谓
列
侯
之
妻
称
夫
人
,
列
侯
死
,
子
复
为
列
侯
,
仍
得
称
太
夫
人
,
盖
此
义
也
。
于
是
追
封
始
不
复
称
「
太
」
云
。
按
:
帝
者
之
祖
母
称
太
皇
太
后
,
既
升
祔
,
皆
止
称
皇
后
,
正
此
比
也
。
旧
制
:
执
政
以
上
始
服
球
文
,
带
佩
鱼
;
待
从
之
臣
止
服
遇
仙
带
,
世
谓
之
「
横
金
」
。
元
丰
官
制
,
始
诏
六
曹
尚
书
、
翰
林
学
士
并
服
遇
仙
带
、
佩
鱼
。
故
东
坡
《
谢
翰
林
学
士
表
》
曰
:
「
宝
带
重
金
佩
,
元
丰
之
新
渥
。
」
盖
谓
是
也
。
然
武
臣
节
度
使
班
翰
林
学
士
上
、
六
曹
尚
书
下
,
至
今
止
「
横
金
」
。
迨
拜
太
尉
,
则
球
文
、
佩
鱼
,
盖
恩
礼
视
执
政
故
也
。
元
丰
官
制
:
侍
从
官
给
事
中
以
上
乃
服
金
带
,
中
书
舍
人
以
下
皂
带
、
佩
鱼
,
与
庶
官
等
。
大
观
间
,
始
诏
中
书
舍
人
、
谏
议
大
夫
、
待
制
皆
许
服
红
鞓
犀
带
、
佩
鱼
。
建
炎
间
,
复
置
权
六
曹
侍
郎
,
亦
如
之
。
旧
制
:
借
服
不
佩
鱼
,
故
系
衔
止
称
「
借
紫
」
、
「
借
绯
」
。
政
和
中
,
王
诏
延
康
始
建
请
借
服
皆
佩
鱼
如
赐
者
,
从
之
。
然
差
敕
止
仍
旧
云
:
可
特
差
某
职
任
,
仍
「
借
绯
」
或
「
借
紫
」
而
已
。
而
其
后
系
衔
者
多
自
称
「
借
紫
金
鱼
袋
」
,
若
「
借
绯
鱼
袋
」
,
然
终
无
所
据
也
。
凡
知
州
军
、
通
判
、
提
点
刑
狱
、
转
运
判
官
、
知
三
京
赤
县
,
皆
「
借
绯
」
;
知
州
、
提
点
刑
狱
自
服
绯
者
,
仍
「
借
紫
」
;
转
运
使
副
、
知
节
镇
州
虽
不
服
绯
,
亦
「
借
紫
」
,
谓
之
「
隔
借
」
;
自
节
镇
转
运
副
使
改
授
列
郡
亦
「
借
紫
」
,
谓
之
「
带
借
」
,
中
间
尝
历
他
官
则
不
。
旧
制
:
凡
特
赐
绯
,
章
服
皆
服
涂
金
、
宝
瓶
带
三
日
。
职
事
官
唯
侍
御
史
初
除
则
例
赐
绯
,
余
非
特
恩
未
有
赐
者
。
本
朝
封
爵
徒
为
虚
名
,
户
累
数
万
。
虽
号
实
封
者
,
亦
初
无
其
实
,
故
有
司
亦
不
甚
以
为
轻
重
。
若
非
自
请
,
则
文
臣
例
封
文
安
,
武
臣
例
封
武
功
,
宗
室
例
封
天
水
,
名
号
重
复
不
可
稽
考
。
予
以
为
虽
异
于
古
之
裂
地
而
封
者
,
然
驭
贵
之
意
则
均
也
。
谓
宜
略
依
古
制
,
非
有
功
不
封
,
已
封
之
县
不
再
以
封
,
则
庶
几
其
稍
重
矣
。
故
事
,
文
臣
官
至
卿
监
官
、
武
臣
官
至
横
行
,
而
勳
加
至
上
柱
国
乃
加
封
邑
。
其
后
罢
勳
官
,
而
寄
禄
才
至
奉
直
大
夫
、
横
行
以
上
,
便
加
封
邑
,
则
宜
其
众
也
。
集
贤
院
学
士
初
无
班
,
品
与
诸
直
馆
颇
同
,
然
自
执
政
、
侍
从
皆
通
为
之
。
如
吴
正
肃
公
肓
自
资
政
殿
大
学
士
改
授
集
贤
院
学
士
、
判
西
京
留
司
御
史
台
,
刘
原
父
自
翰
林
侍
读
学
士
改
集
贤
院
学
士
、
判
南
京
留
司
御
史
台
,
皆
以
职
闲
无
事
故
也
。
其
后
,
李
周
自
权
侍
郎
罢
,
徐
集
贤
院
学
士
,
始
有
旨
:
曾
任
六
曹
侍
郎
者
,
立
班
在
大
中
大
夫
之
上
,
奏
荐
、
班
列
并
同
待
制
。
绍
圣
元
年
,
又
诏
:
曾
任
权
侍
郎
以
上
者
,
立
班
、
杂
压
、
封
赠
在
中
散
大
夫
之
上
,
其
馀
恩
数
仪
制
并
依
中
散
大
夫
;
馀
人
立
班
、
杂
压
在
中
散
大
夫
之
下
,
荫
补
依
朝
议
大
夫
,
官
高
者
从
本
条
。
二
年
,
罢
馆
职
,
易
为
集
贤
殿
修
撰
。
政
和
中
,
改
集
贤
殿
为
右
文
,
今
右
文
殿
修
撰
是
也
。
许
少
伊
右
丞
宣
和
间
初
除
监
察
御
史
,
夜
梦
绿
衣
而
持
双
玉
者
随
其
后
。
未
几
,
刘
希
范
资
政
珏
继
有
是
除
。
靖
康
初
,
为
太
常
少
卿
,
复
梦
绯
衣
而
持
双
玉
者
随
其
后
。
未
几
,
刘
亦
继
为
奉
常
。
时
刘
以
渊
圣
登
极
恩
,
初
易
章
服
也
。
旧
制
:
宰
相
官
仆
射
以
上
敕
尾
不
书
姓
,
盖
用
唐
故
事
也
。
元
丰
官
制
:
仆
射
为
宰
相
,
故
不
计
寄
禄
官
之
高
下
,
皆
不
书
姓
云
。
本
朝
公
卿
多
有
知
人
之
明
,
见
于
择
婿
与
辟
客
。
盖
赵
参
政
昌
言
之
婿
为
王
文
正
旦
,
王
文
正
之
婿
为
韩
忠
宪
亿
、
吕
惠
穆
公
弼
,
吕
惠
穆
之
婿
为
韩
文
定
忠
彦
,
李
侍
郎
虚
巳
之
婿
为
晏
元
献
殊
,
晏
元
献
之
婿
为
富
文
忠
弼
、
杨
尚
书
察
,
富
文
忠
之
婿
为
冯
宣
徽
京
,
陈
康
肃
尧
咨
之
婿
为
贾
文
元
昌
朝
。
曾
宣
靖
公
亮
、
王
文
正
曾
守
郓
,
辟
庞
庄
敏
籍
为
通
判
,
庞
庄
敏
守
并
辟
司
马
温
公
为
通
判
。
范
文
正
公
为
陕
西
招
讨
使
,
辟
田
枢
密
况
、
孙
威
敏
沔
并
为
判
官
,
欧
阳
文
忠
公
为
掌
书
记
,
欧
阳
公
辞
不
就
,
复
请
张
文
定
公
方
平
,
亦
辞
。
富
文
忠
公
守
并
,
请
韩
黄
门
维
为
属
。
王
文
安
公
尧
臣
安
抚
陕
西
,
辟
蔡
枢
密
挺
自
随
。
如
此
之
类
甚
多
,
不
可
悉
数
,
皆
拔
于
稠
人
之
中
,
而
其
故
居
位
风
节
往
往
相
似
,
前
代
所
不
及
也
。
童
贯
既
败
,
籍
其
家
赀
,
得
「
剂
成
理
中
丸
」
几
千
斤
,
它
物
称
是
。
此
与
「
胡
椒
八
百
斛
」
者
亦
何
异
邪
!
旧
制
:
进
士
登
科
人
初
官
多
授
试
秘
书
省
校
书
郎
,
故
至
今
新
擢
第
人
犹
称
秘
校
。
祖
宗
朝
,
进
士
上
三
名
皆
授
将
作
监
丞
通
判
,
故
至
今
犹
称
状
元
为
监
丞
。
唐
东
都
有
尚
书
省
留
守
,
兼
判
其
馀
百
司
,
略
如
京
师
。
居
其
官
者
谓
之
分
司
,
大
抵
皆
闲
秩
,
故
当
时
有
诗
云
:
「
犹
被
妻
孥
教
渐
退
,
莫
求
致
仕
且
分
司
」
是
也
。
本
朝
三
京
虽
置
御
史
台
国
子
监
,
执
政
、
侍
从
庶
官
迭
居
之
职
,
事
甚
简
。
御
史
台
则
行
香
拜
表
日
押
班
,
国
子
监
则
出
纳
钱
粮
而
已
。
故
未
置
宫
观
时
,
士
大
夫
多
自
请
以
为
休
息
之
地
。
官
制
行
后
,
士
大
夫
犹
有
自
请
分
司
者
,
近
岁
唯
责
降
而
已
。
然
不
必
居
本
京
,
盖
无
供
职
之
所
故
也
。
旧
制
:
文
臣
丁
忧
起
复
,
必
先
授
武
官
,
盖
用
「
墨
縗
从
戎
」
之
义
,
示
不
得
已
也
。
故
富
郑
公
以
宰
相
丁
忧
起
复
,
初
授
冠
军
大
将
军
,
余
官
多
授
云
麾
将
军
。
近
岁
起
复
者
直
授
故
官
。
国
朝
创
立
诸
阁
以
藏
祖
宗
御
制
,
每
阁
皆
置
学
士
、
直
学
士
、
待
制
,
谓
之
侍
从
官
。
然
学
士
、
直
学
士
例
以
阁
名
为
官
称
,
惟
天
章
难
以
为
称
,
初
置
时
尝
以
王
贽
为
直
学
士
,
其
后
不
复
有
,
止
除
待
制
而
已
。
初
,
诸
阁
唯
龙
图
有
直
阁
,
馆
职
之
久
次
与
帅
臣
、
监
司
之
有
勤
劳
者
乃
得
之
,
然
初
无
班
缀
也
。
其
后
,
诸
阁
例
置
始
编
入
杂
压
与
诸
修
撰
,
通
谓
之
「
贴
职
」
,
为
之
者
众
矣
。
范
文
正
公
为
陕
西
招
讨
使
也
,
以
边
兵
训
练
不
精
,
盖
无
专
任
其
责
者
。
又
部
署
、
钤
辖
等
权
任
相
亚
,
莫
相
统
一
。
故
每
有
事
宜
,
职
卑
者
付
以
懦
兵
,
逼
逐
先
出
;
位
高
者
各
据
精
兵
,
逗
遛
不
进
。
是
以
屡
致
挫
败
。
于
是
,
首
分
鄜
延
路
兵
,
以
为
六
将
,
将
各
三
千
馀
人
。
选
路
分
都
监
及
驻
泊
都
监
等
六
人
,
各
监
教
一
将
兵
马
。
又
选
使
臣
指
挥
使
十
二
人
,
分
隶
六
将
,
专
掌
教
阅
。
每
指
挥
选
少
壮
勇
健
者
二
十
五
人
,
先
教
之
以
弓
弩
短
兵
,
俟
其
技
精
则
补
为
教
头
。
每
人
却
俾
分
教
十
人
,
以
次
相
授
,
一
季
之
后
尽
成
精
兵
。
遇
有
寇
警
,
少
则
路
分
都
监
将
所
部
先
出
,
多
则
钤
辖
、
都
署
领
两
将
或
三
将
以
出
,
更
出
迭
入
。
约
束
既
定
,
总
领
不
贰
,
劳
逸
又
均
,
人
乐
为
用
,
边
备
浸
修
,
寇
不
敢
犯
矣
。
其
后
诸
路
皆
用
此
制
。
《
熙
宁
将
法
》
,
盖
本
范
公
之
遗
意
也
。
唐
之
政
令
虽
出
于
中
书
门
下
,
然
宰
相
治
事
之
地
别
号
曰
「
政
事
堂
」
,
犹
今
之
都
堂
也
。
故
号
令
四
方
,
其
所
下
书
曰
:
「
堂
帖
」
。
国
初
犹
因
此
制
,
赵
韩
王
在
中
书
,
权
任
颇
专
,
故
当
时
以
谓
堂
帖
势
力
重
于
敕
命
,
寻
有
诏
禁
止
。
其
后
,
中
书
指
挥
事
,
凡
不
降
敕
者
曰
「
札
子
」
,
犹
「
堂
帖
」
也
。
至
道
中
,
冯
侍
中
拯
以
左
正
言
与
太
常
博
士
彭
惟
节
并
通
判
广
州
,
拯
位
本
在
惟
节
之
上
。
及
覃
恩
迁
员
外
郎
,
时
寇
莱
公
为
参
知
政
事
,
知
印
,
以
拯
为
虞
部
,
惟
节
为
屯
田
。
其
后
广
州
又
奏
,
仍
使
冯
公
系
衔
惟
节
之
上
,
中
书
降
「
札
子
」
处
分
,
升
惟
节
于
上
,
仍
特
免
勘
罪
。
至
是
,
拯
封
中
书
「
札
子
」
奏
呈
,
且
论
除
授
不
当
,
并
诉
免
勘
之
事
,
太
宗
大
怒
曰
:
「
拯
既
无
过
,
非
理
遭
降
资
免
勘
,
虽
万
里
之
外
争
肯
不
披
诉
也
!
且
前
代
中
书
有
『
堂
帖
』
指
挥
公
事
,
乃
是
权
臣
假
此
名
以
威
福
天
下
,
太
祖
已
令
削
去
,
因
何
却
置
『
札
子
』
?
『
札
子
』
与
『
堂
帖
』
乃
大
同
小
异
耳
!
」
张
咱
对
曰
:
「
『
札
子
』
是
中
书
行
遣
小
事
文
字
,
犹
京
百
司
有
符
牒
关
刺
与
此
相
似
,
别
无
公
式
文
字
可
指
挥
常
事
。
」
帝
曰
:
「
自
今
但
干
近
上
公
事
,
须
降
敕
处
分
;
其
合
用
札
子
,
亦
当
奏
裁
,
方
可
行
遣
。
」
至
元
丰
官
制
行
,
始
复
诏
尚
书
省
已
被
旨
事
许
用
「
札
子
」
,
自
后
相
承
不
废
,
至
今
用
之
。
体
既
简
易
,
给
降
不
难
。
每
除
一
官
,
逮
其
受
命
,
至
有
降
四
、
五
「
札
子
」
者
。
盖
初
画
旨
而
未
给
告
,
先
以
札
子
命
之
,
谓
之
「
信
扎
」
;
既
辞
免
而
不
允
或
允
,
又
降
一
扎
;
又
或
不
候
受
告
而
俾
先
次
供
职
,
又
降
一
扎
;
既
命
其
人
又
必
俾
其
官
司
知
之
,
则
又
降
一
扎
,
谓
之
「
照
扎
」
。
皆
宰
执
亲
押
,
欲
朝
廷
之
务
简
,
难
矣
。
然
予
观
近
代
公
卿
文
集
中
凡
辞
免
上
章
止
云
:
「
淮
东
上
阁
门
告
报
」
,
则
是
犹
未
有
「
信
扎
」
也
。
今
诸
路
帅
司
指
挥
所
部
亦
用
「
札
子
」
,
其
体
与
朝
廷
略
同
。
然
下
之
言
上
,
其
非
状
者
亦
曰
「
札
子
」
,
名
同
而
实
异
,
不
知
其
义
何
也
。
国
朝
之
制
:
凡
降
敕
处
分
,
事
皆
有
词
,
其
体
与
诏
书
相
类
,
知
制
诰
行
,
皆
用
四
六
文
字
。
元
丰
官
制
行
,
罢
之
。
富
韩
公
之
薨
也
,
讣
闻
,
神
宗
对
辅
臣
甚
悼
惜
之
,
且
曰
:
「
富
某
平
生
强
项
,
今
死
矣
,
志
其
墓
者
亦
必
一
强
项
之
人
也
,
卿
等
试
揣
之
。
」
已
而
自
曰
:
「
方
今
强
项
者
莫
如
韩
维
,
必
维
为
之
矣
。
」
时
持
国
方
知
汝
州
,
而
其
弟
玉
汝
丞
相
以
同
知
枢
密
院
预
奏
事
,
具
闻
此
语
,
汗
流
浃
背
。
于
是
,
亟
遣
介
走
报
持
国
于
汝
州
曰
:
「
虽
其
家
以
是
相
嘱
,
慎
勿
许
之
,
不
然
且
获
罪
。
」
先
是
,
书
未
到
,
富
氏
果
以
墓
志
事
嘱
持
国
,
既
诺
之
矣
。
乃
复
书
曰
:
「
吾
平
生
受
富
公
厚
恩
,
常
恨
未
有
以
报
,
今
其
家
见
托
,
义
无
以
辞
。
且
业
已
许
之
,
不
可
食
言
,
虽
因
此
获
罪
所
甘
心
也
。
」
卒
为
之
。
初
,
持
国
年
几
四
十
犹
未
出
仕
,
会
富
公
镇
并
门
,
以
帅
幕
辟
之
,
遂
起
。
其
相
知
如
此
。
国
朝
故
事
:
文
臣
必
带
直
学
士
职
,
乃
服
金
带
。
熙
宁
中
,
薛
师
正
枢
密
方
以
商
利
被
眷
,
自
天
章
阁
待
制
权
三
司
使
,
始
特
膺
是
赐
。
未
几
,
韩
庄
敏
丞
相
以
龙
图
阁
待
制
为
枢
密
都
承
旨
,
继
得
之
。
政
和
、
宣
和
之
间
至
有
以
庶
官
被
赐
者
,
纷
纷
甚
多
,
不
可
殚
纪
,
名
器
之
滥
于
是
为
极
云
。
傅
献
简
公
在
英
宗
朝
,
以
谏
官
与
吕
献
可
诸
公
论
濮
园
称
号
事
甚
切
,
章
凡
十
馀
上
未
止
。
会
出
使
契
丹
,
既
还
,
而
诸
公
皆
已
坐
异
议
谪
去
,
而
公
独
迁
侍
御
史
知
杂
事
。
公
固
辞
曰
:
「
臣
今
不
独
不
能
与
建
议
者
同
列
于
朝
,
至
如
苟
随
妄
计
者
,
臣
且
不
忍
张
目
视
之
,
况
与
之
同
台
共
职
哉
!
」
于
是
出
知
和
州
。
后
数
年
,
丁
忧
服
阕
,
至
京
府
,
时
王
荆
公
用
事
,
素
善
公
,
谓
公
曰
:
「
方
今
纷
纷
俟
公
来
久
矣
。
」
方
议
以
待
制
、
知
谏
院
还
公
,
公
谢
曰
:
「
新
法
世
不
以
为
便
,
诚
如
是
当
力
论
之
,
平
生
未
尝
欺
,
敢
以
告
。
」
荆
公
大
怒
,
乃
以
为
直
昭
文
馆
判
流
内
铨
。
未
几
,
补
外
。
再
阅
岁
,
凡
六
徒
,
困
于
道
涂
,
知
不
为
时
所
容
,
遂
自
请
提
举
西
京
崇
福
宫
。
未
几
,
复
坐
事
夺
官
,
稍
复
监
黎
阳
仓
,
公
日
视
事
必
亲
,
不
以
尝
清
显
自
待
,
虽
家
人
不
见
其
忧
愠
色
。
任
满
,
管
勾
中
岳
庙
,
筑
室
济
源
盘
谷
,
莳
竹
木
,
游
咏
其
间
,
一
时
名
士
为
之
赋
诗
者
甚
多
,
许
、
洛
旧
老
与
之
往
来
,
悠
然
自
适
若
将
终
身
者
。
再
任
管
勾
崇
福
宫
。
元
右
初
还
朝
,
益
不
苟
合
,
久
之
,
乃
自
吏
部
尚
书
迁
中
书
侍
郎
,
凡
二
年
,
薨
于
位
。
皇
右
初
,
胡
文
恭
公
宿
为
知
制
诰
,
封
还
杨
怀
敏
复
除
内
侍
副
都
知
词
头
不
草
。
翊
日
,
上
谓
宰
相
曰
:
「
前
代
有
此
故
事
否
?
」
文
潞
公
对
曰
:
「
唐
给
事
中
袁
高
不
草
卢
杞
制
书
,
近
年
富
弼
亦
曾
封
还
词
头
。
」
上
意
乃
解
,
而
改
命
舍
人
草
制
。
已
而
台
谏
亦
论
其
非
,
其
命
遂
寝
,
而
舍
人
封
还
词
头
者
自
尔
相
继
,
盖
起
于
富
成
于
胡
也
。
左
右
史
虽
日
侍
上
侧
,
然
未
尝
接
语
,
欲
有
所
论
必
奏
请
得
旨
乃
可
。
元
丰
中
,
王
右
丞
安
礼
权
修
《
起
居
注
》
,
始
有
诏
许
直
前
奏
事
,
左
右
史
许
直
前
奏
事
盖
自
此
始
。
苏
黄
门
子
由
熙
宁
二
年
以
前
大
名
府
推
官
上
书
论
事
,
神
宗
览
而
悦
之
,
即
日
召
对
便
殿
,
访
问
久
之
,
面
擢
为
条
例
司
属
官
。
故
事
:
选
入
未
得
上
殿
者
,
自
此
遂
为
故
事
云
。
吕
申
公
素
喜
释
氏
之
学
,
及
为
相
,
务
简
静
,
罕
与
士
大
夫
接
,
惟
能
谈
禅
者
多
得
从
容
。
于
是
好
进
之
徒
往
往
幅
巾
道
袍
,
日
游
禅
寺
,
随
僧
斋
粥
,
谈
说
理
情
,
觊
以
自
售
,
时
人
谓
之
「
禅
钻
」
云
。
进
士
以
累
举
、
推
恩
、
特
召
、
廷
试
已
而
唱
名
,
次
第
赐
进
士
、
或
同
学
究
出
身
、
或
试
监
主
簿
、
诸
州
文
学
长
史
、
四
门
助
教
、
摄
诸
州
助
教
,
谓
之
「
特
奏
名
」
,
自
景
德
二
年
始
。
是
岁
,
进
士
第
一
人
李
文
定
丞
相
也
。
其
后
亦
有
补
三
班
借
职
者
,
逐
时
不
同
,
然
试
而
不
中
选
罢
归
职
也
,
顾
怜
其
老
而
无
成
,
而
遂
捐
一
官
与
之
,
此
盖
国
朝
忠
厚
之
政
也
。
故
事
:
进
士
唱
名
,
宰
执
、
从
官
侍
立
左
右
,
有
子
弟
与
选
者
,
唱
名
之
次
必
降
阶
称
谢
,
搢
绅
间
颇
以
为
荣
事
。
建
炎
初
,
车
驾
在
扬
州
,
会
放
进
士
,
时
杨
中
立
龙
图
以
侍
读
侍
立
,
而
其
子
遹
以
特
奏
名
预
唱
名
,
中
立
亦
降
阶
称
谢
,
时
遹
之
年
已
五
十
馀
,
中
立
七
十
馀
矣
,
前
此
所
无
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