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
和
阐
弘
二
教
应
诏
诗
-
庾
信
五
明
教
已
设
,
三
元
法
复
开
。
鱼
山
将
鹤
岭
,
清
梵
两
边
来
。
香
烟
聚
为
塔
,
花
雨
积
成
台
。
空
心
论
佛
性
,
贞
气
辨
仙
才
。
露
盘
高
掌
滴
,
风
乌
平
翅
回
。
无
劳
问
待
诏
,
自
识
昆
明
灰
。
奉和阐弘二教应诏诗。南北朝。庾信。五明教已设,三元法复开。
鱼山将鹤岭,清梵两边来。
香烟聚为塔,花雨积成台。
空心论佛性,贞气辨仙才。
露盘高掌滴,风乌平翅回。
无劳问待诏,自识昆明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