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史公曰:法令所以导民也,刑罚所以禁奸也。文武不备,良民惧然身修者,官未曾乱也。奉职循理,亦可以为治,何必威严哉?
孙叔敖者,楚之处士也。虞丘相进之于楚庄王,以自代也。三月为楚相,施教导民,上下和合,世俗盛美,政缓禁止,吏无奸邪,盗贼不起。秋冬则劝民山采,春夏以水,各得其所便,民皆乐其生。
庄王以为币轻,更以小为大,百姓不便,皆去其业。市令言之相曰:“市乱,民莫安其处,次行不定。”相曰:“如此几何顷乎?”市令曰:“三月顷。”相曰:“罢,吾今令之复矣。”后五日,朝,相言之王曰:“前日更币,以为轻。今市令来言曰‘市乱,民莫安其处,次行之不定’。臣请遂令复如故。”王许之,下令三日而市复如故。
楚民俗好庳车,王以为庳车不便马,欲下令使高之。相曰:“令数下,民不知所从,不可。王必欲高车,臣请教闾里使高其梱。乘车者皆君子,君子不能数下车。”王许之。居半岁,民悉自高其车。
此不教而民从其化,近者视而效之,远者四面望而法之。故三得相而不喜,知其材自得之也;三去相而不悔,知非己之罪也。
子产者,郑之列大夫也。郑昭君之时,以所爱徐挚为相,国乱,上下不亲,父子不和。大宫子期言之君,以子产为相。为相一年,竖子不戏狎,斑白不提挈,僮子不犁畔。二年,市不豫贾。三年,门不夜关,道不拾遗。四年,田器不归。五年,士无尺籍,丧期不令而治。治郑二十六年而死,丁壮号哭,老人儿啼,曰:“子产去我死乎!民将安归?”
公仪休者,鲁博士也。以高弟为鲁相。奉法循理,无所变更,百官自正。使食禄者不得与下民争利,受大者不得取小。
客有遗相鱼者,相不受。客曰:“闻君嗜鱼,遗君鱼,何故不受也?”相曰:“以嗜鱼,故不受也。今为相,能自给鱼;今受鱼而免,谁复给我鱼者?吾故不受也。”
食茹而美,拔其园葵而弃之。见其家织布好,而疾出其家妇,燔其机,云“欲令农士工女安所雠其货乎”?
石奢者,楚昭王相也。坚直廉正,无所阿避。行县,道有杀人者,相追之,乃其父也。纵其父而还自系焉。使人言之王曰:“杀人者,臣之父也。夫以父立政,不孝也;废法纵罪,非忠也;臣罪当死。”王曰:“追而不及,不当伏罪,子其治事矣。”石奢曰:“不私其父,非孝子也;不奉主法,非忠臣也。王赦其罪,上惠也;伏诛而死,臣职也。”遂不受令,自刎而死。
李离者,晋文公之理也。过听杀人,自拘当死。文公曰:“官有贵贱,罚有轻重。下吏有过,非子之罪也。”李离曰:“臣居官为长,不与吏让位;受禄为多,不与下分利。今过听杀人,傅其罪下吏,非所闻也。”辞不受令。文公曰:“子则自以为有罪,寡人亦有罪邪?”李离曰:“理有法,失刑则刑,失死则死。公以臣能听微决疑,故使为理。今过听杀人,罪当死。”遂不受令,伏剑而死。
太史公曰:孙叔敖出一言,郢市复。子产病死,郑民号哭。公仪子见好布而家妇逐。石奢纵父而死,楚昭名立。李离过杀而伏剑,晋文以正国法。
奉职循理,为政之先。恤人体国,良史述焉。叔孙、郑产,自昔称贤。拔葵一利,赦父非?李离伏剑,为法而然。
史记 · 七十列传 · 循吏列传,两汉,司马迁,太史公曰:法令所以导民也,刑罚所以禁奸也。文武不备,良民惧然身修者,官未曾乱也。奉职循理,亦可以为治,何必威严哉? 孙叔敖者,楚之处士也。虞丘相进之于楚庄王,以自代也。三月为楚相,施教导民,上下和合,世俗盛美,政缓禁止,吏无奸邪,盗贼不起。秋冬则劝民山采,春夏以水,各得其所便,民皆乐其生。 庄王以为币轻,更以小为大,百姓不便,皆去其业。市令言之相曰:“市乱,民莫安其处,次行不定。”相曰:“如此几何顷乎?”市令曰:“三月顷。”相曰:“罢,吾今令之复矣。”后五日,朝,相言之王曰:“前日更币,以为轻。今市令来言曰‘市乱,民莫安其处,次行之不定’。臣请遂令复如故。”王许之,下令三日而市复如故。 楚民俗好庳车,王以为庳车不便马,欲下令使高之。相曰:“令数下,民不知所从,不可。王必欲高车,臣请教闾里使高其梱。乘车者皆君子,君子不能数下车。”王许之。居半岁,民悉自高其车。 此不教而民从其化,近者视而效之,远者四面望而法之。故三得相而不喜,知其材自得之也;三去相而不悔,知非己之罪也。 子产者,郑之列大夫也。郑昭君之时,以所爱徐挚为相,国乱,上下不亲,父子不和。大宫子期言之君,以子产为相。为相一年,竖子不戏狎,斑白不提挈,僮子不犁畔。二年,市不豫贾。三年,门不夜关,道不拾遗。四年,田器不归。五年,士无尺籍,丧期不令而治。治郑二十六年而死,丁壮号哭,老人儿啼,曰:“子产去我死乎!民将安归?” 公仪休者,鲁博士也。以高弟为鲁相。奉法循理,无所变更,百官自正。使食禄者不得与下民争利,受大者不得取小。 客有遗相鱼者,相不受。客曰:“闻君嗜鱼,遗君鱼,何故不受也?”相曰:“以嗜鱼,故不受也。今为相,能自给鱼;今受鱼而免,谁复给我鱼者?吾故不受也。” 食茹而美,拔其园葵而弃之。见其家织布好,而疾出其家妇,燔其机,云“欲令农士工女安所雠其货乎”? 石奢者,楚昭王相也。坚直廉正,无所阿避。行县,道有杀人者,相追之,乃其父也。纵其父而还自系焉。使人言之王曰:“杀人者,臣之父也。夫以父立政,不孝也;废法纵罪,非忠也;臣罪当死。”王曰:“追而不及,不当伏罪,子其治事矣。”石奢曰:“不私其父,非孝子也;不奉主法,非忠臣也。王赦其罪,上惠也;伏诛而死,臣职也。”遂不受令,自刎而死。 李离者,晋文公之理也。过听杀人,自拘当死。文公曰:“官有贵贱,罚有轻重。下吏有过,非子之罪也。”李离曰:“臣居官为长,不与吏让位;受禄为多,不与下分利。今过听杀人,傅其罪下吏,非所闻也。”辞不受令。文公曰:“子则自以为有罪,寡人亦有罪邪?”李离曰:“理有法,失刑则刑,失死则死。公以臣能听微决疑,故使为理。今过听杀人,罪当死。”遂不受令,伏剑而死。 太史公曰:孙叔敖出一言,郢市复。子产病死,郑民号哭。公仪子见好布而家妇逐。石奢纵父而死,楚昭名立。李离过杀而伏剑,晋文以正国法。 奉职循理,为政之先。恤人体国,良史述焉。叔孙、郑产,自昔称贤。拔葵一利,赦父非?李离伏剑,为法而然。
《循吏列传》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创作的一篇文言文,收录于《史记》。记叙了春秋战国时期五位贤良官吏的事迹。五人中,四位国相一位法官,都是居高权重的社稷之臣。其中,孙叔敖与子产,仁厚爱民,善施教化,以政宽得人和,国泰而民安;公仪休、石奢、李离,皆清廉自正,严守法纪,当公私利益发生尖锐冲突时,甚至甘愿以身殉法,维护君主和纲纪的尊严。作者以缅怀与崇敬的心情写出他们的政绩和道德风范,意在阐明一个为政治国的根本道理:“奉职循理,亦可以为治,何必威严哉?”而这,也正道出了作者倾心向往的理想的吏治蓝图。
参考资料:
司马迁,字子长,西汉夏阳(今陕西韩城,一说山西河津)人,中国古代伟大的史学家、文学家,被后人尊为“史圣”。他最大的贡献是创作了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原名《太史公书》)。《史记》记载了从上古传说......
司马迁,字子长,西汉夏阳(今陕西韩城,一说山西河津)人,中国古代伟大的史学家、文学家,被后人尊为“史圣”。他最大的贡献是创作了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原名《太史公书》)。《史记》记载了从上古传说......
偈颂九首 其三。宋代。释玿。云山偶尔遭攧,臂痛不可胜言。 府教挥金办供,殷勤咨请谈禅。 禅禅,不在拈槌竖拂,亦非作用周旋。 不在扬眉瞬目,亦非文字语言。 祇据现成公案,自然七方八圆。 在云门得之,则曰一句三句。 在法眼得之,则曰惟心法门。 在沩仰得之,则曰父慈子孝。 在临济得之,则曰三要三玄。 在曹洞得之,则有偏正回互。 在天下老和尚得之,则有问答机缘。 在云山得之,则全提正令于人天之上。 在府教学士得之,则致吾君于尧舜之前。 在现前大众得之,则随宜应用。 在太孺人黄氏得之,则生于忉利诸天。 禅禅,绵绵密密,密密绵绵。 渡水胡僧无膝裤,东村王老屋头穿。 拈来一一中的,不妨似箭离弦。 脱或踌躇拟议,迢迢十万八千。
颂古三十一首 其十八。宋代。释玿。投子投子,机轮无阻。 要吞即吞,要吐即吐。 若还殢齿粘牙,争得超今迈古。
偈颂九首 其五。宋代。释玿。向来云岫访雷峰,朔风吹雪落长松。 今日雷峰访云岫,无限春光满岩窦。 机锋互换主宾分,八两元来重半斤。
颂古三十一首 其十。宋代。释玿。此儿活计口皮边,点着风驰与电旋。 谩说镇州萝卜大,何曾亲见老南泉。
颂古三十一首 其二十九。宋代。释玿。人人尽有生缘,且非夷狄中原。 镇府出大萝卜,赵州亲见南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