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
秋
胡
诗
二
首
其
二
-
汤
珍
自
君
之
出
矣
,
五
岁
恒
食
贫
。
力
田
非
所
任
,
力
桑
由
妾
身
。
色
养
给
晨
夕
,
一
意
待
良
人
。
惜
哉
不
相
谅
,
片
辞
难
重
陈
。
桑
叶
何
青
青
,
蚕
蠕
亦
振
振
。
黄
金
高
累
屋
,
视
若
飘
风
尘
。
白
璧
诚
少
玷
,
有
如
此
河
津
。
全
躯
眩
昭
昧
,
孰
克
表
千
春
。
鲁秋胡诗二首 其二。明代。汤珍。自君之出矣,五岁恒食贫。
力田非所任,力桑由妾身。
色养给晨夕,一意待良人。
惜哉不相谅,片辞难重陈。
桑叶何青青,蚕蠕亦振振。
黄金高累屋,视若飘风尘。
白璧诚少玷,有如此河津。
全躯眩昭昧,孰克表千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