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白
氏
长
庆
集
》
序
-
元
稹
《
白
氏
长
庆
集
》
者
,
太
原
人
白
居
易
之
所
作
,
居
易
字
乐
天
。
乐
天
始
言
,
试
指
「
之
」
、
「
无
」
二
字
,
能
不
误
。
始
即
言
,
读
书
勤
敏
,
与
他
儿
异
。
五
六
岁
识
声
韵
,
十
五
志
诗
赋
,
二
十
七
举
进
士
。
贞
元
末
,
进
士
尚
驰
竞
,
不
尚
文
,
就
中
六
籍
尤
摈
落
。
礼
部
侍
郎
高
郢
始
用
经
艺
为
进
退
,
乐
天
一
举
擢
上
第
。
明
年
拔
萃
甲
科
,
由
是
《
性
习
相
近
远
》
、
《
求
元
珠
》
、
《
斩
白
蛇
剑
》
等
赋
,
洎
百
节
判
,
新
进
士
竞
相
传
于
京
师
矣
。
会
宪
宗
皇
帝
册
召
天
下
士
,
乐
天
对
诏
称
旨
,
又
登
甲
科
。
未
几
,
入
翰
林
掌
制
诰
,
比
比
上
书
言
得
失
,
因
为
《
喜
雨
诗
》
、
《
秦
中
吟
》
等
数
十
章
,
指
言
天
下
事
,
时
人
比
之
《
风
》
《
骚
》
焉
。
予
始
与
乐
天
同
校
祕
书
,
前
后
多
以
诗
章
相
赠
答
。
会
予
谴
掾
江
陵
,
乐
天
犹
在
翰
林
,
寄
予
百
韵
律
诗
及
杂
体
,
前
后
数
十
章
。
是
后
各
佐
江
、
通
,
复
相
酬
寄
。
巴
、
蜀
、
江
、
楚
间
洎
长
安
中
少
年
,
递
相
倣
效
,
竞
作
新
词
,
自
谓
为
「
元
和
诗
」
,
而
乐
天
《
秦
中
吟
》
《
贺
雨
》
《
讽
谕
》
《
闲
适
》
等
篇
,
时
人
罕
能
知
者
。
然
而
二
十
年
间
,
禁
省
、
观
寺
、
邮
堠
、
墙
壁
之
上
无
不
书
,
王
公
、
妾
妇
、
牛
童
、
马
走
之
口
无
不
道
,
至
于
缮
写
模
勒
,
衒
卖
于
市
井
,
或
持
之
以
交
酒
茗
者
,
处
处
皆
是
。
其
甚
者
,
有
至
于
盗
窃
名
姓
,
苟
求
自
售
。
杂
乱
闲
厕
,
无
可
奈
何
。
予
尝
于
平
水
市
中
,
见
村
校
诸
童
,
竞
习
歌
咏
,
召
而
问
之
,
皆
对
曰
:
「
先
生
教
我
乐
天
、
微
之
诗
。
」
固
亦
不
知
予
之
为
微
之
也
。
又
鸡
林
贾
人
求
市
颇
切
,
自
云
本
国
宰
相
每
以
一
金
换
一
篇
,
其
甚
伪
者
,
宰
相
辄
能
辨
别
之
。
自
篇
章
已
来
,
未
有
如
是
流
传
之
广
者
。
长
庆
四
年
,
乐
天
自
杭
州
刺
史
以
右
庶
子
诏
还
,
予
时
刺
郡
会
稽
,
因
得
尽
徵
其
文
,
手
自
排
缵
,
成
五
十
卷
,
凡
二
千
二
百
五
十
一
首
。
前
辈
多
以
「
前
集
」
,
「
中
集
」
为
名
,
予
以
为
国
家
改
元
长
庆
,
讫
于
是
,
因
号
曰
《
白
氏
长
庆
集
》
。
大
凡
人
之
文
各
有
所
长
,
乐
天
之
长
,
可
以
为
多
矣
。
夫
讽
谕
之
诗
长
于
激
,
闲
适
之
诗
长
于
遣
,
感
伤
之
诗
长
于
切
,
五
字
律
诗
百
言
而
上
长
于
赡
,
五
字
、
七
字
百
言
而
下
长
于
情
,
赋
、
赞
、
箴
、
戒
之
类
长
于
当
,
碑
、
记
、
叙
、
事
、
制
诰
长
于
实
,
启
、
奏
、
表
、
状
长
于
直
,
书
、
檄
、
词
、
策
、
剖
判
长
于
尽
。
总
而
言
之
,
不
亦
多
乎
哉
。
至
于
乐
天
之
官
秩
景
行
,
与
予
之
交
分
浅
深
,
非
叙
文
之
要
也
,
故
不
书
。
长
庆
四
年
冬
十
二
月
十
日
,
微
之
序
。
《白氏长庆集》序。唐代。元稹。《白氏长庆集》者,太原人白居易之所作,居易字乐天。乐天始言,试指「之」、「无」二字,能不误。始即言,读书勤敏,与他儿异。五六岁识声韵,十五志诗赋,二十七举进士。贞元末,进士尚驰竞,不尚文,就中六籍尤摈落。礼部侍郎高郢始用经艺为进退,乐天一举擢上第。明年拔萃甲科,由是《性习相近远》、《求元珠》、《斩白蛇剑》等赋,洎百节判,新进士竞相传于京师矣。会宪宗皇帝册召天下士,乐天对诏称旨,又登甲科。未几,入翰林掌制诰,比比上书言得失,因为《喜雨诗》、《秦中吟》等数十章,指言天下事,时人比之《风》《骚》焉。
予始与乐天同校祕书,前后多以诗章相赠答。会予谴掾江陵,乐天犹在翰林,寄予百韵律诗及杂体,前后数十章。是后各佐江、通,复相酬寄。巴、蜀、江、楚间洎长安中少年,递相倣效,竞作新词,自谓为「元和诗」,而乐天《秦中吟》《贺雨》《讽谕》《闲适》等篇,时人罕能知者。然而二十年间,禁省、观寺、邮堠、墙壁之上无不书,王公、妾妇、牛童、马走之口无不道,至于缮写模勒,衒卖于市井,或持之以交酒茗者,处处皆是。其甚者,有至于盗窃名姓,苟求自售。杂乱闲厕,无可奈何。予尝于平水市中,见村校诸童,竞习歌咏,召而问之,皆对曰:「先生教我乐天、微之诗。」固亦不知予之为微之也。又鸡林贾人求市颇切,自云本国宰相每以一金换一篇,其甚伪者,宰相辄能辨别之。自篇章已来,未有如是流传之广者。
长庆四年,乐天自杭州刺史以右庶子诏还,予时刺郡会稽,因得尽徵其文,手自排缵,成五十卷,凡二千二百五十一首。前辈多以「前集」,「中集」为名,予以为国家改元长庆,讫于是,因号曰《白氏长庆集》。大凡人之文各有所长,乐天之长,可以为多矣。夫讽谕之诗长于激,闲适之诗长于遣,感伤之诗长于切,五字律诗百言而上长于赡,五字、七字百言而下长于情,赋、赞、箴、戒之类长于当,碑、记、叙、事、制诰长于实,启、奏、表、状长于直,书、檄、词、策、剖判长于尽。总而言之,不亦多乎哉。至于乐天之官秩景行,与予之交分浅深,非叙文之要也,故不书。长庆四年冬十二月十日,微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