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复
堂
词
录
》
序
-
谭
献
右
录
三
百
四
十
余
人
,
词
一
千
四
十
七
首
。
叙
曰
:
“
词
为
诗
余
,
非
徒
诗
之
余
,
而
乐
府
之
余
也
。
律
吕
废
坠
,
则
声
音
衰
息
。
声
音
衰
息
,
则
风
俗
迁
改
。
乐
经
亡
而
六
艺
不
完
,
乐
府
之
官
废
,
而
四
始
六
义
之
遗
,
荡
焉
泯
焉
。
夫
音
有
抗
队
,
故
句
有
长
短
。
声
有
抑
扬
,
故
韵
有
缓
促
。
生
今
日
而
求
乐
之
似
,
不
得
不
有
取
于
词
矣
。
唐
人
乐
府
,
多
采
五
七
言
绝
句
。
自
李
太
白
创
词
调
,
比
至
宋
初
,
慢
词
尚
少
。
至
大
晟
之
署
,
应
天
长
、
瑞
鹤
仙
之
属
,
上
荐
郊
廊
,
拓
大
厥
宇
,
正
变
日
备
。
愚
谓
词
不
必
无
颂
,
而
大
旨
近
雅
。
于
雅
不
能
大
,
然
亦
非
小
,
殆
雅
之
变
者
欤
。
其
感
人
也
尤
捷
,
无
有
远
近
幽
深
,
风
之
使
来
。
是
故
比
兴
之
义
,
升
降
之
故
,
视
诗
较
著
,
夫
亦
在
于
为
之
者
矣
。
上
之
言
志
,
永
言
次
之
。
志
絜
行
芳
,
而
后
洋
洋
乎
会
于
风
雅
。
琱
琢
曼
辞
,
荡
而
不
反
,
文
焉
而
不
物
者
,
过
矣
靡
矣
,
又
岂
词
之
本
然
也
哉
。
献
十
有
五
而
学
诗
,
二
十
二
旅
病
会
稽
,
乃
始
为
词
,
未
尝
深
观
之
也
。
然
喜
寻
其
恉
于
人
事
,
论
作
者
之
世
,
思
作
者
之
人
。
三
十
而
后
,
审
其
流
别
,
乃
复
得
先
正
绪
言
以
相
启
发
。
年
逾
四
十
,
益
明
于
古
乐
之
似
在
乐
府
,
乐
府
之
余
在
词
。
昔
云
:
“
礼
失
而
求
之
野
。
”
其
诸
乐
失
,
而
求
之
词
乎
。
然
而
靡
曼
荧
眩
,
变
本
加
厉
,
日
出
而
不
穷
,
因
是
以
鄙
夷
焉
,
挥
斥
焉
。
又
其
为
体
,
固
不
必
与
庄
语
也
,
而
后
侧
出
其
言
,
旁
通
其
情
,
触
类
以
感
,
充
类
以
尽
。
甚
且
作
者
之
用
心
未
必
然
,
而
读
者
之
用
心
何
必
不
然
。
言
思
拟
议
之
穷
,
而
喜
怒
哀
乐
之
相
发
,
响
之
未
有
得
于
诗
者
,
今
遂
有
得
于
词
。
如
是
者
年
至
五
十
,
其
见
始
定
。
先
是
写
本
朝
人
词
五
卷
,
以
相
证
明
。
复
就
二
十
二
岁
以
来
,
审
定
由
唐
至
明
之
词
,
始
多
所
弃
,
中
多
所
取
,
终
则
旋
取
旋
弃
,
旋
弃
旋
取
,
乃
写
定
此
千
篇
,
为
复
堂
词
录
。
前
集
一
卷
,
正
集
七
卷
,
后
集
二
卷
。
其
间
字
句
不
同
,
名
氏
互
异
,
皆
有
据
依
,
殊
于
流
俗
。
其
大
意
则
折
衷
古
今
名
人
之
论
,
而
非
敢
逞
一
人
之
私
言
,
故
以
论
词
一
卷
附
焉
。
大
雅
之
才
三
十
六
,
小
雅
之
才
七
十
二
,
世
有
其
人
,
则
终
以
词
为
小
道
也
,
亦
奚
不
可
之
有
。
《复堂词录》序。清代。谭献。右录三百四十余人,词一千四十七首。叙曰:“词为诗余,非徒诗之余,而乐府之余也。律吕废坠,则声音衰息。声音衰息,则风俗迁改。乐经亡而六艺不完,乐府之官废,而四始六义之遗,荡焉泯焉。夫音有抗队,故句有长短。声有抑扬,故韵有缓促。生今日而求乐之似,不得不有取于词矣。唐人乐府,多采五七言绝句。自李太白创词调,比至宋初,慢词尚少。至大晟之署,应天长、瑞鹤仙之属,上荐郊廊,拓大厥宇,正变日备。愚谓词不必无颂,而大旨近雅。于雅不能大,然亦非小,殆雅之变者欤。其感人也尤捷,无有远近幽深,风之使来。是故比兴之义,升降之故,视诗较著,夫亦在于为之者矣。上之言志,永言次之。志絜行芳,而后洋洋乎会于风雅。琱琢曼辞,荡而不反,文焉而不物者,过矣靡矣,又岂词之本然也哉。献十有五而学诗,二十二旅病会稽,乃始为词,未尝深观之也。然喜寻其恉于人事,论作者之世,思作者之人。三十而后,审其流别,乃复得先正绪言以相启发。年逾四十,益明于古乐之似在乐府,乐府之余在词。昔云:“礼失而求之野。”其诸乐失,而求之词乎。然而靡曼荧眩,变本加厉,日出而不穷,因是以鄙夷焉,挥斥焉。又其为体,固不必与庄语也,而后侧出其言,旁通其情,触类以感,充类以尽。甚且作者之用心未必然,而读者之用心何必不然。言思拟议之穷,而喜怒哀乐之相发,响之未有得于诗者,今遂有得于词。如是者年至五十,其见始定。先是写本朝人词五卷,以相证明。复就二十二岁以来,审定由唐至明之词,始多所弃,中多所取,终则旋取旋弃,旋弃旋取,乃写定此千篇,为复堂词录。前集一卷,正集七卷,后集二卷。其间字句不同,名氏互异,皆有据依,殊于流俗。其大意则折衷古今名人之论,而非敢逞一人之私言,故以论词一卷附焉。大雅之才三十六,小雅之才七十二,世有其人,则终以词为小道也,亦奚不可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