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草
纲
目
·
火
部
·
灯
火
-
李
时
珍
释
名
指
用
胡
麻
油
或
苏
子
油
点
燃
的
灯
火
主
治
其
他
如
鱼
油
、
禽
兽
油
、
菜
子
油
、
棉
子
油
、
桐
油
、
豆
油
、
石
脑
油
(
即
石
油
原
油
)
等
所
点
燃
的
灯
火
,
都
对
眼
睛
有
害
,
不
能
和
来
治
病
。
小
儿
的
凉
风
、
昏
迷
、
搐
搦
(
抽
筋
)
、
窜
视
(
眼
珠
隐
在
上
眼
睑
里
)
等
症
及
头
风
胀
痛
等
,
都
可
用
灯
火
治
疗
。
在
小
儿
诸
惊
中
,
病
孩
仰
向
后
者
,
以
灯
火
照
灼
其
囟
门
和
两
眉
间
的
上
下
方
;
眼
睛
翻
上
不
下
者
,
应
照
灼
脐
的
上
下
;
不
省
人
事
的
,
应
照
灼
手
足
心
和
胸
部
;
手
紧
握
、
目
往
上
翻
者
,
应
照
灼
囟
门
部
位
和
两
手
心
;
口
吐
白
沫
者
,
应
照
灼
口
部
和
手
足
心
。
头
风
胀
痛
,
可
用
灯
心
蘸
麻
油
在
头
额
太
阳
穴
处
照
灼
。
外
痔
肿
痛
,
则
照
灼
患
处
。
婴
儿
初
生
,
因
冒
寒
,
气
断
欲
绝
,
这
时
勿
剪
断
脐
带
,
急
烘
絮
把
婴
儿
包
好
,
同
时
烘
热
胞
衣
,
又
将
灯
盏
放
在
婴
儿
脐
下
来
回
移
动
,
令
热
气
进
入
腹
内
,
自
然
气
回
苏
醒
。
灯
入
亦
治
搅
肠
沙
(
手
足
冷
,
肚
子
痛
,
身
上
出
红
点
)
。
用
灯
草
蘸
油
点
火
灼
触
红
点
,
有
效
。
本草纲目 · 火部 · 灯火。明代。李时珍。释名
指用胡麻油或苏子油点燃的灯火
主治
其他如鱼油、禽兽油、菜子油、棉子油、桐油、豆油、石脑油(即石油原油)等所点燃的灯火,都对眼睛有害,不能和来治病。
小儿的凉风、昏迷、搐搦(抽筋)、窜视(眼珠隐在上眼睑里)等症及头风胀痛等,都可用灯火治疗。在小儿诸惊中,病孩仰向后者,以灯火照灼其囟门和两眉间的上下方;眼睛翻上不下者,应照灼脐的上下;不省人事的,应照灼手足心和胸部;手紧握、目往上翻者,应照灼囟门部位和两手心;口吐白沫者,应照灼口部和手足心。头风胀痛,可用灯心蘸麻油在头额太阳穴处照灼。外痔肿痛,则照灼患处。
婴儿初生,因冒寒,气断欲绝,这时勿剪断脐带,急烘絮把婴儿包好,同时烘热胞衣,又将灯盏放在婴儿脐下来回移动,令热气进入腹内,自然气回苏醒。
灯入亦治搅肠沙(手足冷,肚子痛,身上出红点)。用灯草蘸油点火灼触红点,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