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草
纲
目
·
鳞
部
·
乌
蛇
-
李
时
珍
释
名
乌
梢
蛇
、
黑
花
蛇
。
气
味
(
肉
)
甘
、
平
、
无
毒
。
主
治
大
麻
风
。
用
乌
蛇
三
条
蒸
熟
。
取
肉
焙
干
,
研
末
,
加
蒸
饼
做
成
丸
子
,
如
米
粒
大
。
以
此
喂
乌
鸡
,
待
食
尽
即
杀
鸡
烹
熟
。
取
鸡
肉
焙
干
,
研
为
末
。
每
服
一
钱
,
酒
送
下
。
或
加
蒸
饼
用
丸
服
亦
可
。
吃
过
三
、
五
只
乌
鸡
,
妈
即
愈
。
又
方
:
捕
大
乌
蛇
一
条
,
打
死
,
待
烂
后
,
加
水
二
碗
浸
泡
七
天
,
去
掉
坡
、
骨
,
倒
入
糙
米
一
升
浸
泡
一
天
。
取
米
晒
干
,
喂
白
鸡
一
只
(
令
鸡
先
饿
一
日
)
。
等
到
羽
毛
脱
落
,
即
杀
鸡
煮
吃
,
册
时
适
量
饮
酒
,
鸡
吃
尽
后
,
再
用
热
水
一
盆
,
洗
浴
大
半
天
,
其
病
自
愈
。
紫
白
癜
风
。
用
乌
蛇
肉
(
酒
炙
)
六
两
,
枳
壳
(
麸
炒
)
、
牛
膝
、
天
麻
各
二
两
,
熟
地
典
四
两
、
白
蒺
藜
(
炒
)
、
五
加
皮
、
防
风
、
桂
心
各
二
两
,
各
锉
在
细
片
,
装
袋
中
,
用
酒
二
斗
浸
泡
,
密
封
七
天
。
每
次
温
服
一
小
确
定
。
忌
鸡
鹅
鲼
从
及
发
物
。
婴
儿
撮
口
,
不
能
吸
乳
。
用
乌
蛇
(
酒
浸
过
,
去
皮
、
骨
,
炙
干
)
半
两
、
麝
香
一
分
,
共
研
为
末
。
每
用
半
分
,
以
荆
芥
汤
灌
下
。
破
伤
中
风
(
项
强
,
身
直
)
。
用
白
花
蛇
、
乌
蛇
,
各
取
后
端
二
寸
,
酒
洗
润
,
刮
出
肉
,
加
全
蜈
蚣
一
条
,
共
炙
为
末
。
每
服
在
钱
,
温
酒
调
下
。
此
方
名
“
定
命
散
”
。
木
舌
胀
塞
。
用
蛇
胆
一
枚
,
焙
干
,
研
为
末
,
敷
舌
上
。
有
涎
即
叶
去
。
本草纲目 · 鳞部 · 乌蛇。明代。李时珍。释名
乌梢蛇、黑花蛇。
气味
(肉)甘、平、无毒。
主治
大麻风。用乌蛇三条蒸熟。取肉焙干,研末,加蒸饼做成丸子,如米粒大。以此喂乌鸡,待食尽即杀鸡烹熟。取鸡肉焙干,研为末。每服一钱,酒送下。或加蒸饼用丸服亦可。吃过三、五只乌鸡,妈即愈。又方:捕大乌蛇一条,打死,待烂后,加水二碗浸泡七天,去掉坡、骨,倒入糙米一升浸泡一天。取米晒干,喂白鸡一只(令鸡先饿一日)。等到羽毛脱落,即杀鸡煮吃,册时适量饮酒,鸡吃尽后,再用热水一盆,洗浴大半天,其病自愈。
紫白癜风。用乌蛇肉(酒炙)六两,枳壳(麸炒)、牛膝、天麻各二两,熟地典四两、白蒺藜(炒)、五加皮、防风、桂心各二两,各锉在细片,装袋中,用酒二斗浸泡,密封七天。每次温服一小确定。忌鸡鹅鲼从及发物。
婴儿撮口,不能吸乳。用乌蛇(酒浸过,去皮、骨,炙干)半两、麝香一分,共研为末。每用半分,以荆芥汤灌下。
破伤中风(项强,身直)。用白花蛇、乌蛇,各取后端二寸,酒洗润,刮出肉,加全蜈蚣一条,共炙为末。每服在钱,温酒调下。此方名“定命散”。
木舌胀塞。用蛇胆一枚,焙干,研为末,敷舌上。有涎即叶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