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
南
食
贻
元
十
八
协
律
-
韩
愈
鲎
实
如
惠
文
,
骨
眼
相
负
行
。
蚝
相
黏
为
山
,
百
十
各
自
生
。
蒲
鱼
尾
如
蛇
,
口
眼
不
相
营
。
蛤
即
是
虾
蟆
,
同
实
浪
异
名
。
章
举
马
甲
柱
,
斗
以
怪
自
呈
。
其
馀
数
十
种
,
莫
不
可
叹
惊
。
我
来
御
魑
魅
,
自
宜
味
南
烹
。
调
以
咸
与
酸
,
芼
以
椒
与
橙
。
腥
臊
始
发
越
,
咀
吞
面
汗
骍
。
惟
蛇
旧
所
识
,
实
惮
口
眼
狞
。
开
笼
听
其
去
,
郁
屈
尚
不
平
。
卖
尔
非
我
罪
,
不
屠
岂
非
情
。
不
祈
灵
珠
报
,
幸
无
嫌
怨
并
。
聊
歌
以
记
之
,
又
以
告
同
行
。
初南食贻元十八协律。唐代。韩愈。鲎实如惠文,骨眼相负行。
蚝相黏为山,百十各自生。
蒲鱼尾如蛇,口眼不相营。
蛤即是虾蟆,同实浪异名。
章举马甲柱,斗以怪自呈。
其馀数十种,莫不可叹惊。
我来御魑魅,自宜味南烹。
调以咸与酸,芼以椒与橙。
腥臊始发越,咀吞面汗骍。
惟蛇旧所识,实惮口眼狞。
开笼听其去,郁屈尚不平。
卖尔非我罪,不屠岂非情。
不祈灵珠报,幸无嫌怨并。
聊歌以记之,又以告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