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曰:余闻九针于夫子,众多博大矣,余犹不能寤,敢问九针焉生,何因而有名?歧伯曰:九针者,天地之大数也,始于一而终于九。故曰:一以法天,二以法地,三以法人,四以法时,五以法音,六以法律,七以法星,八以法风,九以法野。
黄帝曰:以针应九之数,奈何?歧伯曰:夫圣人之起天地之数也,一而九之,故以立九野。九而九之,九九八十一,以起黄钟数焉,以针应数也。
一者,天也。天者,阳也,五藏之应天者肺,肺者,五藏六府之盖也,皮者,肺之合也,人之阳也。故为之治针,必以大其头而锐其末,令无得深入而阳气出。
二者,地也。人之所以应土者,肉也。故为之治针,必筒其身而员其末,令无得伤肉分,伤则气得竭。
三者,人也。人之所以成生者,血脉也。故为之治针,必大其身而员其末,令可以按脉物陷,以致其气,令邪气独出。
四者,时也。时者,四时八风之客于经络之中,为瘤病者也。故为之治针,必筒其身而锋其末,令可以泻热出血,而痼病竭。
五者,音也。音者,冬夏之分,分于子午,阴与阳别,寒与热争,两气相搏,合为痈脓者也。故为之治针,必令其末如剑锋,可以取大脓。
六者,律也。律者,调阴阳四时而合十二经脉,虚邪客于经络而为暴痹者也。故为之治针,必令尖如厘,且员其锐,中身微大,以取暴气。
七者,星也。星者,人之七窍,邪之所客于经,而为痛痹,舍于经络者也。故为之治针,令尖如蚊虻喙,静以徐往,微以久留,正气因之,真邪俱往,出针而养者也。
八者,风也。风者,人之股肱八节也。八正之虚风,八风伤人,内舍于骨解、腰脊节、腠理之间,为深痹也。故为之治针,必长其身,锋其末,可以取深邪远痹。
九者,野也。野者,人之节解皮肤之间也。淫邪流溢于身,如风水之状,而留不能过于机关大节者也。故为之治针,令尖如挺,其锋微员,以取大气之不能过于关节者也。
黄帝曰:针之长短有数乎?歧伯曰:一曰铁针者,取法于巾针,去末寸半,卒锐之,长一寸六分,主热在头身也。二曰员针,取法于絮针,筒其身而卵其锋,长一寸六分,主治分肉间气。三曰鍉针,取法于黍粟之锐,长三寸半,主按脉取气,令邪出。四曰锋针,取法于絮针,筒其身,锋其末,长一寸六分,主痈热出血。五曰铍针,取法于剑锋,广二分半,长四寸,主大痈脓,两热争者也。六曰员利针,取法于厘针,微大其末,反小其身,令可深内也,长一寸六分。主取痈痹者也。七曰毫针,取注于毫毛,长一寸六分,主寒热痛痹在络者也。八曰长针,取法于綦针,长七寸,主取深邪远痹者也。九曰大针,取法于锋针,其锋微员,长四寸,主取大气不出关节者也。针形毕矣,此九针大小长短法也。
黄帝曰:愿闻身形,应九野,奈何?歧伯曰:请言身形之应九野也。左足应立春,其日戊寅己丑。左胁应春分,其日乙卯。左手应立夏,其日戊辰己巳。膺喉首头应夏至,其日丙午。右手应立秋,其中戊申己未。右胁应秋分,其日辛酉。右足应立冬,其日戊戌己亥。腰尻下窍应冬至,其日壬子。六腑膈下三脏应中州,其大禁,大禁太一所在之日,及诸戊己。凡此九者,善候八正所在之处。所主左右上下身体有痈肿者,欲治之,无以其所直之日溃治之,是谓天忌日也。
形乐志苦,病生于脉,治之于灸刺。形苦志乐,病生于筋,治之以熨引。形乐志乐,病生于肉,治之以针石。形苦志苦,病生于咽喝,治之以甘药。形数惊恐,筋脉不通,病生于不仁,治之以按摩醪药。是谓形。
五脏气,心主噫,肺主咳,肝主语,脾主吞,肾主欠。六腑气,胆为怒,胃为气逆哕,大肠小肠为泄,膀胱不约为遗溺,下焦溢为水。
五味:酸入肝,辛入肺,苦入心,甘入脾,咸入肾,淡入胃,是谓五味。
五并:精气并肝则忧,并心则喜,并肺则悲,并肾则恐,并脾则畏,是谓五精之气,并于脏也。
五恶:肝恶风,心恶热,肺恶寒,肾恶燥,脾恶湿,此五脏气所恶也。
五液:心主汗,肝主泣,肺主涕,肾主唾,脾主涎,此五液所出也。
五劳:久视伤血,久卧伤气,久坐伤肉,久立伤骨,久行伤筋,此五久劳所病也。
五走:酸走筋,辛走气,苦走血,咸走骨,甘走肉,是谓五走也。
五裁:病在筋,无食酸;病在气,无食辛;病在骨,无食咸;病在血,无食苦;病在肉,无食甘。口嗜而欲食之,不可多也,必自栽也,命曰五栽。
五发:阴病发于骨,阳病发于血,阴病发于肉,阳病发于冬,阴病发于夏。五邪:邪入于阳,则为狂;邪入于阴,则为血瘅;邪入于阳,转则为癫疾;邪入于阴,转则为喑;阳入之于阴,病静;阴出之于阳,病喜怒。
五藏:心藏神,肺藏魄,肝藏魂,脾藏意,肾藏精志也。
五主:心主脉,肺主皮,肝主筋,脾主肌,肾主骨。
阳明多血多气,太阳多血少气,少阳多气少血,太阴多血少气,厥阴多血少气,少阴多气少血。故曰:刺阳明出血气,刺太阳出血恶气,刺少阳出气恶血,刺太阴出血恶气,刺厥阴出血恶气,刺少阴出气恶血也。足阳明太阴为表里,少阳厥阴为表里,太阳少阴为表里,是谓足之阴阳也。手阳明太阴为表里,少阳心主为表里,太阳少阴为表里,是谓手之阴阳也。
黃帝曰:餘聞九針於夫子,衆多博大矣,餘猶不能寤,敢問九針焉生,何因而有名?歧伯曰:九針者,天地之大數也,始於一而終於九。故曰:一以法天,二以法地,三以法人,四以法時,五以法音,六以法律,七以法星,八以法風,九以法野。
黃帝曰:以針應九之數,奈何?歧伯曰:夫聖人之起天地之數也,一而九之,故以立九野。九而九之,九九八十一,以起黃鐘數焉,以針應數也。
一者,天也。天者,陽也,五藏之應天者肺,肺者,五藏六府之蓋也,皮者,肺之合也,人之陽也。故爲之治針,必以大其頭而銳其末,令無得深入而陽氣出。
二者,地也。人之所以應土者,肉也。故爲之治針,必筒其身而員其末,令無得傷肉分,傷則氣得竭。
三者,人也。人之所以成生者,血脈也。故爲之治針,必大其身而員其末,令可以按脈物陷,以致其氣,令邪氣獨出。
四者,時也。時者,四時八風之客於經絡之中,爲瘤病者也。故爲之治針,必筒其身而鋒其末,令可以瀉熱出血,而痼病竭。
五者,音也。音者,冬夏之分,分於子午,陰與陽別,寒與熱爭,兩氣相搏,合爲癰膿者也。故爲之治針,必令其末如劍鋒,可以取大膿。
六者,律也。律者,調陰陽四時而合十二經脈,虛邪客於經絡而爲暴痹者也。故爲之治針,必令尖如釐,且員其銳,中身微大,以取暴氣。
七者,星也。星者,人之七竅,邪之所客於經,而爲痛痹,舍於經絡者也。故爲之治針,令尖如蚊虻喙,靜以徐往,微以久留,正氣因之,真邪俱往,出針而養者也。
八者,風也。風者,人之股肱八節也。八正之虛風,八風傷人,內舍於骨解、腰脊節、腠理之間,爲深痹也。故爲之治針,必長其身,鋒其末,可以取深邪遠痹。
九者,野也。野者,人之節解皮膚之間也。淫邪流溢於身,如風水之狀,而留不能過於機關大節者也。故爲之治針,令尖如挺,其鋒微員,以取大氣之不能過於關節者也。
黃帝曰:針之長短有數乎?歧伯曰:一曰鐵針者,取法於巾針,去末寸半,卒銳之,長一寸六分,主熱在頭身也。二曰員針,取法於絮針,筒其身而卵其鋒,長一寸六分,主治分肉間氣。三曰鍉針,取法於黍粟之銳,長三寸半,主按脈取氣,令邪出。四曰鋒針,取法於絮針,筒其身,鋒其末,長一寸六分,主癰熱出血。五曰鈹針,取法於劍鋒,廣二分半,長四寸,主大癰膿,兩熱爭者也。六曰員利針,取法於釐針,微大其末,反小其身,令可深內也,長一寸六分。主取癰痹者也。七曰毫針,取注於毫毛,長一寸六分,主寒熱痛痹在絡者也。八曰長針,取法於綦針,長七寸,主取深邪遠痹者也。九曰大針,取法於鋒針,其鋒微員,長四寸,主取大氣不出關節者也。針形畢矣,此九針大小長短法也。
黃帝曰:願聞身形,應九野,奈何?歧伯曰:請言身形之應九野也。左足應立春,其日戊寅己丑。左脅應春分,其日乙卯。左手應立夏,其日戊辰己巳。膺喉首頭應夏至,其日丙午。右手應立秋,其中戊申己未。右脅應秋分,其日辛酉。右足應立冬,其日戊戌己亥。腰尻下竅應冬至,其日壬子。六腑膈下三髒應中州,其大禁,大禁太一所在之日,及諸戊己。凡此九者,善候八正所在之處。所主左右上下身體有癰腫者,欲治之,無以其所直之日潰治之,是謂天忌日也。
形樂志苦,病生於脈,治之於灸刺。形苦志樂,病生於筋,治之以熨引。形樂志樂,病生於肉,治之以針石。形苦志苦,病生於咽喝,治之以甘藥。形數驚恐,筋脈不通,病生於不仁,治之以按摩醪藥。是謂形。
五臟氣,心主噫,肺主咳,肝主語,脾主吞,腎主欠。六腑氣,膽爲怒,胃爲氣逆噦,大腸小腸爲泄,膀胱不約爲遺溺,下焦溢爲水。
五味:酸入肝,辛入肺,苦入心,甘入脾,鹹入腎,淡入胃,是謂五味。
五並:精氣並肝則憂,並心則喜,並肺則悲,並腎則恐,並脾則畏,是謂五精之氣,並於髒也。
五惡:肝惡風,心惡熱,肺惡寒,腎惡燥,脾惡溼,此五臟氣所惡也。
五液:心主汗,肝主泣,肺主涕,腎主唾,脾主涎,此五液所出也。
五勞:久視傷血,久臥傷氣,久坐傷肉,久立傷骨,久行傷筋,此五久勞所病也。
五走:酸走筋,辛走氣,苦走血,鹹走骨,甘走肉,是謂五走也。
五裁:病在筋,無食酸;病在氣,無食辛;病在骨,無食鹹;病在血,無食苦;病在肉,無食甘。口嗜而欲食之,不可多也,必自栽也,命曰五栽。
五發:陰病發於骨,陽病發於血,陰病發於肉,陽病發於冬,陰病發於夏。五邪:邪入於陽,則爲狂;邪入於陰,則爲血癉;邪入於陽,轉則爲癲疾;邪入於陰,轉則爲喑;陽入之於陰,病靜;陰出之於陽,病喜怒。
五藏:心藏神,肺藏魄,肝藏魂,脾藏意,腎藏精志也。
五主:心主脈,肺主皮,肝主筋,脾主肌,腎主骨。
陽明多血多氣,太陽多血少氣,少陽多氣少血,太陰多血少氣,厥陰多血少氣,少陰多氣少血。故曰:刺陽明出血氣,刺太陽出血惡氣,刺少陽出氣惡血,刺太陰出血惡氣,刺厥陰出血惡氣,刺少陰出氣惡血也。足陽明太陰爲表裏,少陽厥陰爲表裏,太陽少陰爲表裏,是謂足之陰陽也。手陽明太陰爲表裏,少陽心主爲表裏,太陽少陰爲表裏,是謂手之陰陽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