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
太
初
杂
文
序
-
司
马
光
天
下
之
不
尚
儒
久
矣
。
今
世
之
士
大
夫
,
发
言
必
自
称
曰
儒
。
儒
者
果
何
如
哉
?
高
冠
博
带
、
广
袂
之
衣
谓
之
儒
邪
?
执
简
伏
册
、
呻
吟
不
息
谓
之
儒
邪
?
又
况
点
墨
濡
翰
、
织
制
绮
组
之
文
以
称
儒
,
亦
远
矣
。
舍
此
勿
言
,
至
于
西
汉
之
公
孙
丞
相
、
萧
望
之
、
张
禹
、
孔
光
,
东
汉
之
欧
阳
歙
、
张
酺
、
胡
广
,
世
之
所
谓
大
儒
,
果
足
以
充
儒
之
名
乎
?
鲁
人
颜
太
初
,
字
醇
之
,
常
愤
其
然
。
读
先
王
之
书
,
不
治
章
句
,
必
求
其
理
而
已
矣
。
既
得
其
理
,
不
徒
诵
之
,
以
夸
诳
于
人
,
必
也
蹈
而
行
之
。
在
其
身
与
乡
党
无
余
,
于
其
外
则
不
光
。
不
光
,
先
王
之
道
犹
翳
如
也
,
乃
求
天
下
国
家
政
理
风
俗
之
得
失
,
为
诗
歌
洎
文
以
宣
畅
之
。
景
祐
初
,
青
州
牧
有
以
荒
淫
放
荡
为
事
,
慕
嵇
康
、
阮
籍
之
为
人
,
当
时
四
方
士
大
夫
乐
其
无
名
教
之
拘
,
翕
然
效
之
,
浸
以
成
风
。
太
初
恶
其
为
大
乱
风
俗
之
本
,
作
《
东
州
逸
党
》
诗
以
刺
之
。
诗
遂
上
闻
,
天
子
亟
治
牧
罪
。
又
有
郓
州
牧
怒
属
令
之
清
直
与
己
异
者
诬
以
罪
,
榜
掠
死
狱
中
。
妻
子
弱
不
能
自
诉
,
太
初
素
与
令
善
,
怜
其
冤
死
,
作
《
哭
友
人
》
诗
,
牧
亦
坐
是
废
。
于
时
或
荐
太
初
博
学
有
文
,
诏
用
为
国
子
监
直
讲
。
会
有
御
史
素
不
善
太
初
者
,
上
言
太
初
狂
狷
,
不
可
任
学
官
。
诏
即
行
所
至
,
改
除
河
中
府
临
晋
主
簿
。
太
初
为
人
,
实
宽
良
有
治
行
,
非
狂
人
也
。
自
临
晋
改
应
天
府
户
曹
,
掌
南
京
学
,
卒
于
睢
阳
。
旧
制
,
判
、
司
、
簿
、
尉
四
考
,
无
殿
负
,
例
为
令
录
。
虽
愚
懦
昏
耄
无
所
取
者
,
积
以
年
数
,
必
得
之
。
而
太
初
才
识
如
此
,
举
进
士
解
褐
近
十
年
,
卒
不
得
脱
判
、
司
、
簿
、
尉
之
列
以
终
身
,
死
时
盖
年
四
十
余
。
噫
,
天
丧
儒
者
,
使
必
至
于
大
坏
乎
?
将
犬
吠
所
怪
,
桀
桀
者
必
见
锄
也
?
何
其
仕
与
寿
两
穷
如
此
?
世
人
见
太
初
官
职
不
能
动
人
又
其
文
多
指
讦
有
疵
病
者
所
恶
闻
虽
得
其
文
不
甚
重
之
故
所
弃
失
居
多
余
止
得
其
两
卷
。
在
同
州
又
得
其
所
为
《
题
名
记
》
,
今
集
而
序
之
。
前
世
之
士
身
不
显
于
时
,
而
言
立
于
后
世
者
多
矣
。
太
初
虽
贱
而
夭
,
其
文
岂
必
不
传
?
异
日
有
见
之
者
,
观
其
《
后
车
》
诗
,
则
不
忘
鉴
戒
矣
;
观
其
《
逸
党
》
诗
,
则
礼
义
不
坏
矣
;
观
其
《
哭
友
人
》
诗
,
则
酷
吏
愧
心
矣
;
观
其
《
同
州
题
名
记
》
,
则
守
长
知
弊
政
矣
;
观
其
《
望
仙
驿
记
》
,
则
守
长
不
事
厨
传
矣
。
由
是
言
之
,
为
益
岂
不
厚
哉
!
颜太初杂文序。宋代。司马光。天下之不尚儒久矣。今世之士大夫,发言必自称曰儒。儒者果何如哉?高冠博带、广袂之衣谓之儒邪?执简伏册、呻吟不息谓之儒邪?又况点墨濡翰、织制绮组之文以称儒,亦远矣。舍此勿言,至于西汉之公孙丞相、萧望之、张禹、孔光,东汉之欧阳歙、张酺、胡广,世之所谓大儒,果足以充儒之名乎?
鲁人颜太初,字醇之,常愤其然。读先王之书,不治章句,必求其理而已矣。既得其理,不徒诵之,以夸诳于人,必也蹈而行之。在其身与乡党无余,于其外则不光。不光,先王之道犹翳如也,乃求天下国家政理风俗之得失,为诗歌洎文以宣畅之。景祐初,青州牧有以荒淫放荡为事,慕嵇康、阮籍之为人,当时四方士大夫乐其无名教之拘,翕然效之,浸以成风。太初恶其为大乱风俗之本,作《东州逸党》诗以刺之。诗遂上闻,天子亟治牧罪。又有郓州牧怒属令之清直与己异者诬以罪,榜掠死狱中。妻子弱不能自诉,太初素与令善,怜其冤死,作《哭友人》诗,牧亦坐是废。
于时或荐太初博学有文,诏用为国子监直讲。会有御史素不善太初者,上言太初狂狷,不可任学官。诏即行所至,改除河中府临晋主簿。太初为人,实宽良有治行,非狂人也。自临晋改应天府户曹,掌南京学,卒于睢阳。旧制,判、司、簿、尉四考,无殿负,例为令录。虽愚懦昏耄无所取者,积以年数,必得之。而太初才识如此,举进士解褐近十年,卒不得脱判、司、簿、尉之列以终身,死时盖年四十余。噫,天丧儒者,使必至于大坏乎?将犬吠所怪,桀桀者必见锄也?何其仕与寿两穷如此?
世人见太初官职不能动人又其文多指讦有疵病者所恶闻虽得其文不甚重之故所弃失居多余止得其两卷。在同州又得其所为《题名记》,今集而序之。前世之士身不显于时,而言立于后世者多矣。太初虽贱而夭,其文岂必不传?异日有见之者,观其《后车》诗,则不忘鉴戒矣;观其《逸党》诗,则礼义不坏矣;观其《哭友人》诗,则酷吏愧心矣;观其《同州题名记》,则守长知弊政矣;观其《望仙驿记》,则守长不事厨传矣。由是言之,为益岂不厚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