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
书
·
卷
十
五
·
志
第
五
·
礼
二
-
沈
约
古
者
天
子
巡
狩
之
礼
,
布
在
方
策
。
至
秦
、
汉
巡
幸
,
或
以
厌
望
气
之
祥
,
或
以
希
神
仙
之
应
,
烦
扰
之
役
,
多
非
旧
典
。
唯
后
汉
诸
帝
,
颇
有
古
礼
焉
。
魏
文
帝
值
参
分
初
创
,
方
隅
事
多
,
皇
舆
亟
动
,
略
无
宁
岁
。
盖
应
时
之
务
,
又
非
旧
章
也
。
明
帝
凡
三
东
巡
,
所
过
存
问
高
年
,
恤
人
疾
苦
,
或
赐
谷
帛
,
有
古
巡
幸
之
风
焉
。
齐
王
正
始
元
年
,
巡
洛
阳
,
赐
高
年
、
力
田
各
有
差
。
晋
武
帝
泰
始
四
年
,
诏
刺
史
二
千
石
长
吏
曰
“
古
之
王
者
,
以
岁
时
巡
狩
方
岳
,
其
次
则
二
伯
述
职
,
不
然
则
行
人
巡
省
,
掸
人
诵
志
。
故
虽
幽
遐
侧
微
,
心
无
壅
隔
。
人
情
上
通
,
上
指
远
喻
。
至
于
鳏
寡
,
罔
不
得
所
。
用
垂
风
遗
烈
,
休
声
犹
存
。
朕
在
位
累
载
,
如
临
深
泉
,
夙
兴
夕
惕
,
明
发
不
寐
,
坐
而
待
旦
。
思
四
方
水
旱
灾
眚
,
为
之
怛
然
。
勤
躬
约
己
,
欲
令
事
事
当
宜
。
常
恐
众
吏
用
情
,
诚
心
未
著
,
万
机
兼
猥
,
虑
有
不
周
。
政
刑
失
谬
,
而
弗
获
备
览
。
百
姓
有
过
,
在
予
一
人
。
惟
岁
之
不
易
,
未
遑
卜
征
巡
省
之
事
。
人
之
未
乂
,
其
何
以
恤
之
。
今
使
使
持
节
侍
中
、
副
给
事
黄
门
侍
郎
,
衔
命
四
出
,
周
行
天
下
,
亲
见
刺
史
二
千
石
长
吏
,
申
喻
朕
心
恳
诚
至
意
,
访
求
得
失
损
益
诸
宜
,
观
省
政
治
,
问
人
间
患
苦
。
周
典
有
之
曰
:
其
万
人
利
害
为
一
书
,
其
礼
俗
政
事
教
治
刑
禁
之
逆
顺
为
一
书
,
其
悖
逆
暴
乱
作
慝
犯
令
为
一
书
,
其
扎
丧
凶
荒
厄
贫
为
一
书
,
其
康
乐
和
亲
安
平
为
一
书
。
每
国
辩
异
之
,
以
反
命
于
王
,
以
周
知
天
下
之
故
。
斯
旧
章
前
训
,
今
率
由
之
。
还
具
条
奏
,
俾
朕
昭
然
鉴
于
幽
远
,
若
亲
行
焉
。
大
夫
君
子
,
其
各
悉
乃
心
,
各
敬
乃
事
,
嘉
谋
令
图
,
苦
言
至
戒
,
与
使
者
尽
之
,
无
所
隐
讳
。
方
将
虚
心
以
俟
。
其
勉
哉
勖
之
,
称
朕
意
焉
”
挚
虞
新
礼
仪
曰
“
魏
氏
无
巡
狩
故
事
,
新
礼
则
巡
狩
方
岳
,
柴
望
告
至
,
设
壝
宫
,
如
礼
诸
侯
之
觐
者
。
摈
及
执
贽
,
皆
如
朝
仪
,
而
不
建
其
旗
。
臣
虞
案
觐
礼
,
诸
侯
觐
天
子
,
各
建
其
旗
章
,
所
以
殊
爵
命
,
示
等
威
。
《
诗
》
称
君
子
至
止
,
言
观
其
旗
。
宜
定
新
礼
建
旗
如
旧
礼
”
然
终
晋
世
,
巡
狩
废
矣
。
宋
武
帝
永
初
元
年
,
诏
遣
大
使
分
行
四
方
,
举
善
旌
贤
,
问
其
疾
苦
。
元
嘉
四
年
二
月
己
卯
,
太
祖
东
巡
。
丁
卯
,
至
丹
徒
。
己
巳
,
告
觐
园
陵
。
三
月
甲
戌
,
幸
丹
徒
离
宫
,
升
京
城
北
顾
。
乙
亥
,
飨
父
老
旧
勋
于
丹
徒
行
宫
,
加
赐
衣
裳
各
有
差
,
蠲
丹
徒
县
其
年
租
布
之
半
,
系
囚
见
徒
五
岁
刑
以
下
,
悉
皆
原
遣
。
登
城
三
战
及
先
大
将
军
并
贵
泥
关
头
败
没
余
口
。
老
疾
单
孤
,
又
诸
战
亡
家
不
能
自
存
者
,
并
随
宜
隐
恤
。
二
十
六
年
二
月
己
亥
,
上
东
巡
。
辛
丑
,
幸
京
城
。
辛
亥
,
谒
二
陵
。
丁
巳
,
会
旧
京
故
老
万
余
人
,
往
还
飨
劳
,
孤
疾
勤
劳
之
家
,
咸
蒙
恤
赉
,
发
赦
令
,
蠲
徭
役
。
其
时
皇
太
子
监
国
,
有
司
奏
仪
注
。
某
曹
关
某
事
云
云
。
被
令
,
仪
宜
如
是
。
请
为
笺
如
左
。
谨
关
。
右
署
众
官
如
常
仪
。
尚
书
仆
射
、
尚
书
左
右
丞
某
甲
,
死
罪
死
罪
。
某
事
云
云
。
参
议
以
为
宜
如
是
事
诺
。
奉
行
。
某
年
月
日
。
某
曹
上
。
右
笺
仪
准
于
启
事
年
月
右
方
,
关
门
下
位
及
尚
书
官
署
。
其
言
选
事
者
,
依
旧
不
经
它
官
。
太
常
主
者
寺
押
。
某
署
令
某
甲
辞
。
言
某
事
云
云
。
求
告
报
如
所
称
。
详
检
相
应
。
今
听
如
所
上
处
事
诺
。
明
详
旨
申
勤
,
依
承
不
得
有
亏
。
符
到
奉
行
。
年
月
日
。
起
尚
书
某
曹
。
右
符
仪
。
某
曹
关
太
常
甲
乙
启
辞
。
押
。
某
署
令
某
甲
上
言
。
某
事
云
云
。
请
台
告
报
如
所
称
。
主
者
详
检
相
应
。
请
听
如
所
上
事
诺
。
别
符
申
摄
奉
行
。
谨
关
。
年
月
日
。
右
关
事
仪
准
于
黄
案
年
月
日
右
方
,
关
门
下
位
年
月
下
左
方
,
下
附
列
尚
书
众
官
署
。
其
尚
书
名
下
应
云
奏
者
,
今
言
关
。
余
皆
如
黄
案
式
。
某
曹
关
司
徒
长
史
王
甲
启
辞
。
押
。
某
州
刺
史
丙
丁
解
腾
某
郡
县
令
长
李
乙
书
言
某
事
云
云
。
请
台
告
报
如
所
称
。
尚
书
某
甲
参
议
,
以
为
所
论
正
如
法
令
,
报
听
如
所
上
。
请
为
令
书
如
左
。
谨
关
。
右
关
门
下
位
及
尚
书
署
,
如
上
仪
。
司
徒
长
史
王
甲
启
辞
。
押
。
某
州
刺
史
丙
丁
解
腾
某
郡
县
令
长
李
乙
书
言
某
事
云
云
。
州
府
缘
案
允
。
值
。
请
台
告
报
。
年
月
日
。
尚
书
令
某
甲
上
。
建
康
宫
无
令
,
称
仆
射
。
令
日
下
司
徒
,
令
报
听
如
某
所
上
。
某
宣
摄
奉
行
如
故
事
。
文
书
如
千
里
驿
行
。
年
月
朔
日
甲
子
。
尚
书
令
某
甲
下
。
无
令
称
仆
射
。
司
徒
承
书
从
事
到
上
起
某
曹
。
右
外
上
事
,
内
处
报
,
下
令
书
仪
。
某
曹
关
某
事
云
云
。
令
如
是
,
请
为
令
书
如
右
。
谨
关
。
右
关
署
如
前
式
。
令
司
徒
。
某
事
云
云
。
令
如
是
,
其
下
所
属
,
奉
行
如
故
事
。
文
书
如
千
里
驿
行
。
年
月
日
子
,
下
起
某
曹
。
右
令
书
自
内
出
下
外
仪
。
令
书
前
某
官
某
甲
。
令
以
甲
为
某
官
,
如
故
事
。
右
令
书
板
文
准
于
昭
事
板
文
。
年
月
日
。
侍
御
史
某
甲
受
。
尚
书
下
云
云
。
奏
行
如
故
事
。
右
以
准
尚
书
敕
仪
。
起
某
曹
。
右
并
白
纸
书
。
凡
内
外
应
关
笺
之
事
,
一
准
此
为
仪
。
其
经
宫
臣
者
,
依
臣
礼
。
拜
刺
史
二
千
石
诫
敕
文
曰
制
诏
云
云
。
某
动
静
屡
闻
。
右
若
拜
诏
书
除
者
如
旧
文
。
其
拜
令
书
除
者
,
“
令
”
代
“
制
诏
”
,
余
如
常
仪
。
辞
关
板
文
云
“
某
官
粪
土
臣
某
甲
临
官
。
稽
首
再
拜
辞
”
制
曰
右
除
粪
土
臣
及
稽
首
云
云
。
某
官
某
甲
再
拜
辞
。
以
“
令
曰
”
代
“
制
曰
”
。
某
官
宫
臣
者
,
称
臣
。
皇
太
子
夜
开
诸
门
,
墨
令
,
银
字
启
传
令
信
。
太
史
每
岁
上
某
年
历
。
先
立
春
立
夏
大
暑
立
秋
立
冬
,
常
读
五
时
令
。
皇
帝
所
服
,
各
随
五
时
之
色
。
帝
升
御
坐
,
尚
书
令
以
下
就
席
位
,
尚
书
三
公
郎
以
令
著
录
案
上
,
奉
以
入
,
就
席
伏
读
讫
,
赐
酒
一
卮
。
官
有
其
注
。
傅
咸
曰
“
立
秋
一
日
,
白
路
光
于
紫
庭
,
白
旗
陈
于
玉
阶
”
然
则
其
日
旗
、
路
皆
白
也
。
晋
成
帝
咸
和
五
年
六
月
丁
未
,
有
司
奏
读
秋
令
。
兼
侍
中
散
骑
侍
郎
荀
弈
、
兼
黄
门
侍
郎
散
骑
侍
郎
曹
宇
驳
曰
“
尚
书
三
公
曹
奏
读
秋
令
仪
注
。
新
荒
以
来
,
旧
典
未
备
。
臣
等
参
议
,
光
禄
大
夫
臣
华
恒
议
,
武
皇
帝
以
秋
夏
盛
暑
,
常
阙
不
读
令
,
在
春
冬
不
废
也
。
夫
先
王
所
以
从
时
读
令
者
,
盖
后
天
而
奉
天
时
。
正
服
,
尊
严
之
所
重
,
今
服
章
多
阙
如
。
比
热
隆
赫
,
臣
等
谓
可
如
恒
议
,
依
故
事
阙
而
不
读
”
诏
可
。
六
年
三
月
,
有
司
奏
“
今
月
十
六
日
立
夏
。
案
五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门
下
驳
,
依
武
皇
夏
阙
读
令
。
今
正
服
渐
备
,
四
时
读
令
,
是
祗
述
天
和
隆
赫
之
道
。
谓
今
故
宜
读
夏
令
”
奏
可
。
宋
文
帝
元
嘉
六
年
六
月
辛
酉
朔
,
驸
马
都
尉
奉
朝
请
徐
道
娱
上
表
曰
“
谨
案
晋
博
士
曹
弘
之
议
,
立
秋
御
读
令
,
上
应
著
缃
帻
,
遂
改
用
素
,
相
承
至
今
。
臣
浅
学
管
见
,
窃
有
惟
疑
。
伏
寻
《
礼
记
•
月
令
》
,
王
者
四
时
之
服
正
见
驾
苍
龙
,
载
赤
旗
,
衣
白
衣
,
服
黑
玉
。
季
夏
则
黄
,
文
极
于
此
,
无
白
冠
则
某
履
某
煓
也
。
且
帻
又
非
古
服
,
出
自
后
代
。
上
附
于
冠
,
下
不
属
衣
。
冠
固
不
革
,
而
帻
岂
容
异
色
。
愚
谓
应
恒
与
冠
同
色
,
不
宜
随
节
变
采
。
土
令
在
近
,
谨
以
上
闻
。
如
或
可
采
,
乞
付
外
详
议
”
太
学
博
士
荀
万
秋
议
“
伏
寻
帻
非
古
者
冠
冕
之
服
,
《
礼
》
无
其
文
。
案
蔡
邕
《
独
断
》
云
:
帻
是
古
卑
贱
供
事
不
冠
人
所
服
。
又
董
仲
舒
《
止
雨
书
》
曰
:
其
执
事
皆
赤
帻
。
知
并
不
冠
之
服
也
。
汉
元
始
用
,
众
臣
率
从
。
故
司
马
彪
《
舆
服
志
》
曰
:
尚
书
帻
名
曰
纳
言
。
迎
气
五
郊
,
各
如
其
色
,
从
章
服
也
。
自
兹
相
承
,
迄
于
有
晋
。
大
宋
受
命
,
礼
制
因
循
。
斯
既
历
代
成
准
,
谓
宜
仍
旧
”
有
司
奏
“
谨
案
道
娱
启
事
,
以
土
令
在
近
,
谓
帻
不
宜
变
。
万
秋
虽
云
帻
宜
仍
旧
,
而
不
明
无
读
土
令
之
文
。
今
书
旧
事
于
左
。
《
魏
台
杂
访
》
曰
:
前
后
但
见
读
春
夏
秋
冬
四
时
令
,
至
于
服
黄
之
时
,
独
阙
不
读
。
今
不
解
其
故
。
魏
明
帝
景
初
元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一
日
,
散
骑
常
侍
领
太
史
令
高
堂
隆
上
言
曰
:
黄
于
五
行
,
中
央
土
也
。
王
西
季
各
十
八
日
。
土
生
于
火
,
故
于
火
用
事
之
末
服
黄
,
三
季
则
否
。
其
令
则
随
四
时
,
不
以
五
行
为
分
也
。
是
以
服
黄
无
令
。
”
其
后
太
祖
常
谓
土
令
,
三
公
郎
每
读
时
令
,
皇
帝
临
轩
,
百
僚
备
位
,
多
震
悚
失
常
仪
。
宋
唯
世
祖
世
刘
勰
、
太
宗
世
谢
纬
为
三
公
郎
,
善
于
其
事
,
人
主
及
公
卿
并
属
目
称
叹
。
勰
见
《
宗
室
传
》
。
纬
,
谢
综
弟
也
。
旧
说
后
汉
有
郭
虞
者
,
有
三
女
。
以
三
月
上
辰
产
二
女
,
上
巳
产
一
女
。
二
日
之
中
,
而
三
女
并
亡
,
俗
以
为
大
忌
。
至
此
月
此
日
,
不
敢
止
家
,
皆
于
东
流
水
上
为
祈
禳
,
自
洁
濯
,
谓
之
禊
祠
。
分
流
行
觞
,
遂
成
曲
水
。
史
臣
案
《
周
礼
》
,
女
巫
掌
岁
时
祓
除
衅
浴
,
如
今
三
月
上
巳
如
水
上
之
类
也
。
衅
浴
谓
以
香
薰
草
药
沐
浴
也
。
《
韩
诗
》
曰
“
郑
国
之
俗
,
三
月
上
巳
,
之
溱
、
洧
两
水
之
上
,
招
魂
续
魄
。
秉
兰
草
,
拂
不
祥
”
此
则
其
来
甚
久
,
非
起
郭
虞
之
遗
风
、
今
世
之
度
水
也
。
《
月
令
》
,
暮
春
,
天
子
始
乘
舟
。
蔡
邕
章
句
曰
“
阳
气
和
暖
,
鲔
鱼
时
至
,
将
取
以
荐
寝
庙
,
故
因
是
乘
舟
禊
于
名
川
也
。
《
论
语
》
,
暮
春
浴
乎
沂
。
自
上
及
下
,
古
有
此
礼
。
今
三
月
上
巳
,
祓
于
水
滨
,
盖
出
此
也
”
邕
之
言
然
。
张
衡
《
南
都
赋
》
祓
于
阳
滨
又
是
也
。
或
用
秋
,
《
汉
书
》
八
月
祓
于
霸
上
。
刘
桢
《
鲁
都
赋
》
“
素
秋
二
七
,
天
汉
指
隅
,
人
胥
祓
除
,
国
子
水
嬉
”
又
是
用
七
月
十
四
日
也
。
自
魏
以
后
但
用
三
日
,
不
以
巳
也
。
魏
明
帝
天
渊
池
南
,
设
流
杯
石
沟
,
燕
群
臣
。
晋
海
西
钟
山
后
流
杯
曲
水
,
延
百
僚
,
皆
其
事
也
。
宫
人
循
之
至
今
。
汉
文
帝
始
革
三
年
丧
制
。
临
终
诏
曰
“
天
下
吏
民
临
三
日
,
皆
释
服
。
无
禁
取
妇
、
嫁
女
、
祠
祀
、
饮
酒
、
食
肉
。
其
当
给
丧
事
者
,
无
跣
。
绖
带
无
过
三
寸
。
当
临
者
,
皆
旦
夕
各
十
五
举
音
。
服
大
红
十
五
日
,
小
红
十
四
日
,
纤
七
日
而
释
服
”
文
帝
以
己
亥
崩
,
乙
巳
葬
,
其
间
凡
七
日
。
自
是
之
后
,
天
下
遵
令
,
无
复
三
年
之
礼
。
案
《
尸
子
》
,
禹
治
水
,
为
丧
法
,
曰
毁
必
杖
,
哀
必
三
年
,
是
则
水
不
救
也
。
故
使
死
於
陵
者
葬
於
陵
,
死
于
泽
者
葬
于
泽
。
桐
棺
三
寸
,
制
丧
三
日
。
然
则
圣
人
之
于
急
病
,
必
为
权
制
也
。
但
汉
文
治
致
升
平
,
四
海
宁
晏
,
废
礼
开
薄
,
非
也
。
宣
帝
地
节
四
年
,
诏
曰
“
今
百
姓
或
遭
衰
绖
凶
灾
,
而
吏
徭
事
不
得
葬
,
伤
孝
子
心
。
自
今
诸
有
大
父
母
、
父
母
丧
者
,
勿
徭
事
,
使
得
收
敛
送
终
,
尽
其
子
道
”
至
成
帝
时
,
丞
相
翟
方
进
事
父
母
孝
谨
,
母
终
,
既
葬
,
三
十
六
日
,
除
服
视
事
。
自
以
为
身
备
汉
相
,
不
敢
逾
国
家
典
章
。
然
而
原
涉
行
父
丧
三
年
,
显
名
天
下
。
河
间
惠
王
行
母
丧
三
年
,
诏
书
褒
称
,
以
为
宗
室
仪
表
。
薛
修
服
母
丧
三
年
,
而
兄
宣
曰
“
人
少
能
行
之
”
遂
兄
弟
不
同
,
宣
卒
以
此
获
讥
于
世
。
是
则
丧
礼
见
贵
常
存
矣
。
至
汉
平
帝
崩
,
王
莽
欲
眩
惑
天
下
,
示
忠
孝
,
使
六
百
石
以
上
皆
服
丧
三
年
。
及
莽
母
死
,
但
服
天
子
吊
诸
侯
之
服
,
一
吊
再
会
而
已
。
而
令
子
新
都
侯
宇
服
丧
三
年
。
及
元
后
崩
,
莽
乃
自
服
三
年
之
礼
。
事
皆
奸
妄
,
天
下
疾
之
。
汉
安
帝
初
,
长
吏
多
避
事
弃
官
。
乃
令
自
非
父
母
服
,
不
得
去
职
。
是
后
吏
又
守
职
居
官
,
不
行
三
年
丧
服
。
其
后
又
开
长
吏
以
下
告
宁
,
言
事
者
或
以
为
刺
史
二
千
石
宜
同
此
制
,
帝
从
之
。
建
元
元
年
,
尚
书
孟
布
奏
宜
复
如
建
武
、
永
平
故
事
,
绝
刺
史
二
千
石
告
宁
及
父
母
丧
服
,
又
从
之
。
至
桓
帝
永
兴
二
年
,
复
令
刺
史
二
千
石
行
三
年
服
。
永
寿
二
年
,
又
使
中
常
侍
以
下
行
三
年
服
。
至
延
熹
元
年
,
又
皆
绝
之
。
后
汉
世
,
诸
帝
不
豫
,
并
告
泰
山
、
弘
农
、
庐
江
、
常
山
、
颍
川
、
南
阳
、
河
东
、
东
郡
、
广
陵
太
守
祷
祠
五
岳
四
渎
,
遣
司
徒
分
诣
郊
庙
社
稷
。
魏
武
临
终
遗
令
曰
“
天
下
尚
未
安
定
,
未
得
遵
古
。
百
官
临
殿
中
者
,
十
五
举
音
。
葬
毕
,
便
除
服
。
其
将
兵
屯
戍
者
,
不
得
离
部
”
帝
以
正
月
庚
子
崩
,
辛
丑
即
殡
。
是
月
丁
卯
葬
,
葬
毕
反
吉
,
是
为
不
逾
月
也
。
诸
葛
亮
受
刘
备
遗
诏
,
既
崩
,
群
臣
发
丧
,
满
三
日
除
服
,
到
葬
复
如
礼
。
其
郡
国
太
守
、
相
、
尉
、
县
令
长
三
日
便
除
服
。
此
则
魏
、
蜀
丧
制
,
又
并
异
于
汉
也
。
孙
权
令
诸
居
任
遭
三
年
之
丧
,
皆
须
交
代
乃
去
,
然
多
犯
者
。
嘉
禾
六
年
,
使
群
臣
议
立
制
,
胡
综
以
为
宜
定
大
辟
之
科
。
又
使
代
未
至
,
不
得
告
,
告
者
抵
罪
。
顾
雍
等
同
综
议
,
从
之
。
其
后
吴
令
孟
仁
闻
丧
辄
去
,
陆
逊
陈
其
素
行
,
得
减
死
一
等
,
自
此
遂
绝
。
晋
宣
帝
崩
,
文
、
景
并
从
权
制
。
及
文
帝
崩
,
国
内
行
服
三
日
。
武
帝
亦
遵
汉
、
魏
之
典
,
既
葬
除
丧
,
然
犹
深
衣
素
冠
,
降
席
撤
膳
。
太
宰
司
马
孚
、
太
傅
郑
冲
、
太
保
王
祥
、
太
尉
何
曾
、
司
徒
领
中
领
军
司
马
望
、
司
空
荀
顗
、
车
骑
将
军
贾
充
、
尚
书
令
裴
秀
、
尚
书
仆
射
武
陔
、
都
护
大
将
军
郭
建
、
侍
中
郭
绥
、
中
书
监
荀
勖
、
中
军
将
军
羊
祜
等
奏
曰
“
臣
闻
礼
典
轨
度
,
丰
杀
随
时
,
虞
、
夏
、
商
、
周
,
咸
不
相
袭
,
盖
有
由
也
。
大
晋
绍
承
汉
、
魏
,
有
革
有
因
,
期
于
足
以
兴
化
致
治
而
已
。
故
未
皆
得
返
情
太
素
,
同
规
上
古
也
。
陛
下
既
已
俯
遵
汉
、
魏
降
丧
之
典
,
以
济
时
务
。
而
躬
蹈
大
孝
,
情
过
乎
哀
,
素
冠
深
衣
,
降
席
撤
膳
。
虽
武
丁
行
之
于
殷
世
,
曾
闵
履
之
于
布
衣
,
未
足
以
喻
。
方
今
荆
蛮
未
夷
,
庶
政
未
乂
,
万
机
事
殷
,
动
劳
神
虑
。
岂
遑
全
遂
圣
旨
,
以
从
至
情
。
加
岁
时
变
易
,
期
运
忽
过
,
山
陵
弥
远
,
攀
慕
永
绝
。
臣
等
以
为
陛
下
宜
回
虑
割
情
,
以
康
时
济
治
。
辄
敕
御
府
易
服
,
内
省
改
坐
,
太
官
复
膳
。
诸
所
施
行
,
皆
如
旧
制
”
诏
曰
“
每
感
念
幽
冥
,
而
不
得
终
苴
绖
于
草
土
,
以
存
此
痛
,
况
当
食
稻
衣
锦
,
诚
佹
然
激
切
其
心
,
非
所
以
相
解
也
。
吾
本
诸
生
家
,
传
礼
来
久
,
何
心
一
旦
便
易
此
情
于
所
天
。
相
从
已
多
,
可
试
省
孔
子
答
宰
我
之
言
,
无
事
纷
纭
也
。
言
及
悲
剥
,
奈
何
奈
何
”
孚
等
重
奏
“
伏
读
明
诏
,
感
以
悲
怀
。
辄
思
仲
尼
所
以
抑
宰
我
之
问
,
圣
思
所
以
不
能
已
已
,
甚
深
甚
笃
。
然
今
者
干
戈
未
戢
,
武
事
未
偃
,
万
机
至
重
,
天
下
至
众
。
陛
下
以
万
乘
之
尊
,
履
布
衣
之
礼
,
服
粗
席
稿
,
水
饮
疏
食
,
殷
忧
内
盈
,
毁
悴
外
表
,
而
躬
勤
万
机
,
坐
而
待
旦
,
降
心
接
下
,
仄
不
遑
食
,
所
以
劳
力
者
如
斯
之
甚
。
是
以
臣
等
悚
息
不
宁
,
诚
惧
神
气
用
损
,
以
疚
大
事
。
辄
敕
有
司
改
坐
复
常
,
率
由
旧
典
。
惟
陛
下
察
纳
愚
款
,
以
慰
皇
太
后
之
心
”
又
诏
曰
“
重
览
奏
议
,
益
以
悲
剥
,
不
能
自
胜
,
奈
何
奈
何
。
三
年
之
丧
,
自
古
达
礼
,
诚
圣
人
称
心
立
哀
,
明
恕
而
行
也
。
神
灵
日
远
,
无
所
告
诉
。
虽
薄
于
情
,
食
旨
服
美
,
朕
更
所
不
堪
也
。
不
宜
反
覆
,
重
伤
其
心
,
言
用
断
绝
,
奈
何
奈
何
”
帝
遂
以
此
礼
终
三
年
。
后
居
太
后
之
丧
,
亦
如
之
。
泰
始
二
年
八
月
,
诏
书
曰
“
此
上
旬
,
先
帝
弃
天
下
日
也
,
便
以
周
年
。
吾
茕
茕
,
常
复
何
时
壹
得
叙
人
子
情
邪
。
思
慕
烦
毒
,
欲
诣
陵
瞻
侍
,
以
尽
哀
愤
。
主
者
具
行
备
”
太
宰
司
马
孚
、
尚
书
令
裴
秀
、
尚
书
仆
射
武
陔
等
奏
“
陛
下
至
孝
蒸
蒸
,
哀
思
罔
极
。
衰
麻
虽
除
,
毁
顇
过
礼
,
疏
食
粗
服
,
有
损
神
和
。
今
虽
秋
节
,
尚
有
余
暑
,
谒
见
山
陵
,
悲
感
摧
伤
,
群
下
窃
用
悚
息
。
平
议
以
为
宜
惟
远
体
,
降
抑
圣
情
,
以
慰
万
国
”
诏
曰
“
孤
茕
忽
尔
,
日
月
已
周
,
痛
慕
摧
感
,
永
无
逮
及
。
欲
奉
瞻
山
陵
,
以
叙
哀
偾
。
体
气
自
佳
,
其
又
已
凉
,
便
当
行
,
不
得
如
所
奏
也
。
主
者
便
具
行
备
”
又
诏
曰
“
昔
者
哀
适
三
十
日
,
便
为
梓
宫
所
弃
,
遂
离
衰
绖
,
感
痛
岂
可
胜
言
。
顾
汉
文
不
使
天
下
尽
哀
,
亦
先
帝
至
谦
之
志
,
是
以
自
割
,
不
以
副
诸
君
子
。
有
三
年
之
爱
,
而
身
礼
廓
然
,
当
见
山
陵
,
何
心
而
无
服
,
其
以
衰
绖
行
”
孚
等
重
奏
“
臣
闻
上
古
丧
期
无
数
,
后
世
乃
有
年
月
之
渐
。
汉
文
帝
随
时
之
义
,
制
为
短
丧
,
传
之
于
后
。
陛
下
以
社
稷
宗
庙
之
重
,
万
方
亿
兆
之
故
,
既
从
权
制
,
释
降
衰
麻
。
群
臣
庶
僚
吉
服
。
今
者
谒
陵
,
以
叙
哀
慕
,
若
加
衰
绖
,
近
臣
期
服
,
当
复
受
制
进
退
无
当
,
不
敢
奉
诏
”
诏
曰
“
亦
知
不
在
此
麻
布
耳
。
然
人
子
情
思
,
为
欲
令
哀
丧
之
物
在
身
,
盖
近
情
也
。
群
臣
自
当
案
旧
制
。
期
服
之
义
,
非
先
帝
意
也
”
孚
等
又
奏
“
臣
闻
圣
人
制
作
,
必
从
时
宜
。
故
五
帝
殊
乐
,
三
王
异
礼
。
此
古
今
所
以
不
同
,
质
文
所
以
迭
用
也
。
陛
下
随
时
之
宜
,
既
降
心
克
己
,
俯
就
权
制
。
既
除
衰
麻
,
而
行
心
丧
之
礼
。
今
复
制
服
,
义
无
所
依
。
若
君
服
而
臣
不
服
,
虽
先
帝
厚
恩
,
亦
未
之
敢
安
也
。
参
量
平
议
,
宜
如
前
奏
。
臣
等
敢
固
以
请
”
诏
曰
“
患
情
不
能
企
及
耳
,
衣
服
何
在
。
诸
君
勤
勤
之
至
,
岂
苟
相
违
”
泰
始
四
年
,
皇
太
后
崩
。
有
司
奏
“
前
代
故
事
,
倚
庐
中
施
白
缣
帐
蓐
,
素
床
,
以
布
巾
裹
凷
草
。
轺
辇
板
舆
细
犊
车
皆
施
缣
里
”
诏
不
听
,
但
令
以
布
衣
车
而
已
。
其
余
居
丧
之
制
,
一
如
礼
文
。
有
司
又
奏
“
大
行
皇
太
后
当
以
四
月
二
十
五
日
安
厝
。
故
事
,
虞
著
衰
服
,
既
虞
而
除
。
其
内
外
官
僚
,
皆
就
朝
晡
临
位
。
御
除
服
讫
,
各
还
所
次
除
衰
服
”
诏
曰
“
夫
三
年
之
丧
,
天
下
之
达
礼
也
。
受
终
身
之
爱
,
而
无
数
年
之
报
,
奈
何
葬
而
便
即
吉
,
情
所
不
忍
也
”
有
司
又
奏
“
世
有
险
易
,
道
有
洿
隆
,
所
遇
之
时
异
。
诚
有
由
然
,
非
忽
礼
也
。
方
今
戎
马
未
散
,
王
事
至
殷
,
更
须
听
断
,
以
熙
庶
绩
。
昔
周
康
王
始
登
翌
室
,
犹
戴
冕
临
朝
。
降
于
汉
、
魏
,
既
葬
除
释
,
谅
暗
之
礼
,
自
远
代
而
废
矣
。
唯
陛
下
割
高
宗
之
制
,
从
当
时
之
宜
。
敢
固
以
请
”
诏
曰
“
揽
省
奏
事
,
益
增
感
剥
。
夫
三
年
之
丧
,
所
以
尽
情
致
礼
。
葬
已
便
除
,
所
不
堪
也
。
当
叙
吾
哀
怀
,
言
用
断
绝
,
奈
何
奈
何
”
有
司
又
固
请
。
诏
曰
“
不
能
笃
孝
,
勿
以
毁
伤
为
忧
也
。
诚
知
衣
服
末
事
耳
。
然
今
思
存
草
土
,
率
常
以
吉
夺
之
,
乃
所
以
重
伤
至
心
,
非
见
念
也
。
每
代
礼
典
质
文
皆
不
同
,
此
身
何
为
限
以
近
制
,
使
达
丧
阙
然
乎
”
群
臣
又
固
请
,
帝
流
涕
久
之
,
乃
许
。
文
帝
崇
阳
陵
先
开
一
日
,
遣
侍
臣
侍
梓
宫
,
又
遣
将
军
校
尉
当
直
尉
中
监
各
一
人
,
将
殿
中
将
军
以
下
及
先
帝
时
左
右
常
给
使
诣
陵
宿
卫
。
文
明
皇
后
崩
及
武
元
杨
后
崩
,
天
下
将
吏
发
哀
三
日
止
。
泰
始
元
年
,
诏
诸
将
吏
二
千
石
以
下
遭
三
年
丧
,
听
归
终
宁
,
庶
人
复
除
徭
役
。
太
康
七
年
,
大
鸿
胪
郑
默
母
丧
,
既
葬
,
当
依
旧
摄
职
,
固
陈
不
起
。
于
是
始
制
大
臣
得
终
丧
三
年
。
然
元
康
中
,
陈
准
、
傅
咸
之
徒
,
犹
以
权
夺
,
不
得
终
礼
。
自
兹
至
今
,
往
往
以
为
成
比
也
。
晋
文
帝
之
崩
也
,
羊
祜
谓
傅
玄
曰
“
三
年
之
丧
,
自
天
子
达
。
汉
文
除
之
,
毁
礼
伤
义
。
今
上
有
曾
、
闵
之
性
,
实
行
丧
礼
。
丧
礼
实
行
,
何
为
除
服
。
若
因
此
守
先
王
之
法
,
不
亦
善
乎
”
玄
曰
“
汉
文
以
末
世
浅
薄
,
不
能
复
行
国
君
之
丧
,
故
因
而
除
之
。
数
百
年
一
旦
复
古
,
恐
难
行
也
”
祜
曰
“
且
使
主
上
遂
服
,
犹
为
善
乎
”
玄
曰
“
若
上
不
除
而
臣
下
除
,
此
为
但
有
父
子
,
无
复
君
臣
,
三
纲
之
道
亏
矣
”
习
凿
齿
曰
“
傅
玄
知
无
君
臣
之
伤
教
,
而
不
知
兼
无
父
子
为
重
,
岂
不
蔽
哉
。
且
汉
废
君
臣
之
丧
,
不
降
父
子
之
服
,
故
四
海
黎
庶
,
莫
不
尽
情
于
其
亲
。
三
纲
之
道
,
二
服
恒
用
于
私
室
,
而
王
者
独
尽
废
之
,
岂
所
以
孝
治
天
下
乎
。
《
诗
》
云
猷
之
未
远
,
其
傅
玄
之
谓
也
”
泰
始
十
年
,
武
元
杨
皇
后
崩
。
博
士
张
靖
议
“
太
子
宜
依
汉
文
权
制
,
割
情
除
服
”
博
士
陈
逵
议
“
太
子
宜
令
服
重
”
尚
书
仆
射
卢
钦
、
尚
书
魏
舒
、
杜
预
奏
“
谅
暗
之
制
,
乃
因
自
古
。
是
以
高
宗
无
服
丧
之
文
,
唯
称
不
言
而
已
。
汉
文
限
三
十
六
日
,
魏
氏
以
既
虞
为
断
。
皇
太
子
与
国
为
体
,
理
宜
释
服
”
博
士
段
畅
承
述
预
旨
,
推
引
《
礼
》
传
以
成
其
说
。
既
卒
哭
,
太
子
及
三
夫
人
以
下
皆
随
御
除
服
。
自
汉
文
用
权
礼
,
无
复
□
禁
,
历
代
遵
用
之
。
至
晋
孝
武
崩
,
太
傅
录
尚
书
会
稽
王
道
子
议
“
山
陵
之
后
通
婚
嫁
,
不
得
作
乐
,
以
一
期
为
限
”
宋
高
祖
崩
,
葬
毕
,
吏
民
至
于
宫
掖
,
悉
通
乐
,
唯
殿
内
禁
。
宋
武
帝
永
初
元
年
,
黄
门
侍
郎
王
准
之
议
“
郑
玄
丧
制
二
十
七
月
而
终
,
学
者
多
云
得
礼
。
晋
初
用
王
肃
议
,
祥
禫
共
月
,
遂
以
为
制
。
江
左
以
来
,
唯
晋
朝
施
用
。
搢
绅
之
士
,
犹
多
遵
玄
议
。
宜
使
朝
野
一
体
”
诏
可
。
晋
惠
帝
永
康
元
年
,
愍
怀
太
子
薨
,
帝
依
礼
服
长
子
三
年
,
群
臣
服
齐
衰
期
。
晋
孝
武
太
元
二
十
一
年
,
孝
武
帝
崩
,
李
太
后
制
三
年
之
制
。
宋
武
帝
永
初
三
年
,
武
帝
崩
,
萧
太
后
制
三
年
之
服
。
晋
惠
帝
太
安
元
年
三
月
,
皇
太
孙
尚
薨
。
有
司
奏
“
御
服
齐
衰
期
”
诏
通
议
。
散
骑
常
侍
谢
衡
以
为
诸
侯
之
太
子
,
誓
与
未
誓
,
尊
卑
体
殊
,
《
丧
服
》
云
,
为
嫡
子
长
殇
,
谓
未
誓
也
。
已
誓
则
不
殇
也
。
中
书
令
卞
粹
曰
“
太
子
始
生
,
故
已
尊
重
,
不
待
命
誓
。
若
衡
议
已
誓
不
殇
,
则
元
服
之
子
,
当
斩
衰
三
年
。
未
誓
而
殇
,
则
虽
十
九
,
当
大
功
九
月
。
誓
与
未
誓
,
其
为
升
降
也
微
。
斩
与
大
功
,
其
为
轻
重
也
远
。
而
今
注
云
,
诸
侯
不
降
嫡
殇
,
重
嫌
于
无
,
以
大
功
为
重
嫡
之
服
。
大
功
为
重
嫡
之
服
,
则
虽
誓
,
无
复
有
三
年
之
理
明
矣
。
男
能
奉
卫
社
稷
,
女
能
奉
妇
道
,
各
以
可
成
之
年
,
而
有
已
成
之
事
,
故
可
无
殇
,
非
孩
龀
之
谓
也
。
谓
殇
后
者
,
尊
之
如
父
,
犹
无
所
加
,
而
止
殇
服
。
况
以
天
子
之
尊
,
为
无
服
之
殇
,
行
成
人
之
制
邪
。
凡
诸
宜
重
之
殇
,
皆
士
大
夫
不
加
服
,
而
令
至
尊
独
居
其
重
,
未
之
前
闻
也
”
博
士
蔡
克
同
粹
。
秘
书
监
挚
虞
议
“
太
子
初
生
,
举
以
成
人
之
礼
,
则
殇
理
除
矣
。
太
孙
亦
体
君
重
,
由
位
成
而
服
全
,
非
以
年
也
。
天
子
无
服
殇
之
仪
,
绝
期
故
也
”
于
是
御
史
以
上
皆
服
齐
衰
。
晋
康
帝
建
元
元
年
正
月
晦
,
成
恭
杜
皇
后
周
忌
。
有
司
奏
。
“
至
尊
期
年
应
改
服
”
诏
曰
“
君
亲
,
名
教
之
重
也
。
权
制
出
于
近
代
耳
”
于
是
素
服
如
旧
,
非
汉
、
魏
之
典
。
晋
孝
武
太
元
九
年
,
崇
德
太
后
褚
氏
崩
。
后
于
帝
为
从
嫂
,
或
疑
其
服
。
太
学
博
士
徐
藻
议
“
资
父
事
君
而
敬
同
。
又
《
礼
》
传
,
其
夫
属
乎
父
道
者
,
妻
皆
母
道
也
。
则
夫
属
君
道
,
妻
亦
后
道
矣
。
服
后
宜
以
资
母
之
义
。
鲁
讥
逆
祀
,
以
明
尊
尊
。
今
上
躬
奉
康
、
穆
、
哀
皇
及
靖
后
之
祀
,
致
敬
同
于
所
天
,
岂
可
敬
之
以
君
道
,
而
服
废
于
本
亲
。
谓
应
服
齐
衰
期
”
于
是
帝
制
期
服
。
晋
安
帝
隆
安
四
年
,
太
皇
太
后
李
氏
崩
。
尚
书
祠
部
郎
徐
广
议
“
太
皇
太
后
名
位
允
正
,
体
同
皇
极
,
理
制
备
尽
,
情
礼
弥
申
。
《
阳
秋
》
之
义
,
母
以
子
贵
。
既
称
夫
人
,
礼
服
从
正
。
故
成
风
显
夫
人
之
号
,
昭
公
服
三
年
之
丧
。
子
于
父
之
所
生
,
体
尊
义
重
。
且
礼
祖
不
厌
孙
,
宜
遂
服
无
屈
。
而
缘
情
立
制
,
若
嫌
明
文
不
存
,
则
疑
斯
从
重
。
谓
应
同
于
为
祖
母
后
齐
衰
期
。
永
安
皇
后
无
服
,
但
一
举
哀
。
百
官
亦
一
期
”
诏
可
。
宋
文
帝
元
嘉
十
七
年
七
月
壬
子
,
元
皇
后
崩
。
兼
司
徒
给
事
中
刘
温
持
节
监
丧
。
神
虎
门
设
凶
门
柏
历
至
西
上
皞
,
皇
太
子
于
东
宫
崇
正
殿
及
永
福
省
并
设
庐
。
诸
皇
子
未
有
府
第
者
,
于
西
廨
设
庐
。
元
嘉
十
七
年
,
元
皇
后
崩
。
皇
太
子
心
丧
三
年
。
礼
心
丧
者
,
有
禫
无
禫
,
礼
无
成
文
,
世
或
两
行
。
皇
太
子
心
丧
毕
,
诏
使
博
议
。
有
司
奏
“
丧
礼
有
禫
,
以
祥
变
有
渐
,
不
宜
便
除
即
吉
,
故
其
间
服
以
綅
缟
也
。
心
丧
已
经
十
三
月
,
大
祥
十
五
月
,
祥
禫
变
除
,
礼
毕
余
一
期
,
不
应
复
有
禫
。
宣
下
以
为
永
制
”
诏
可
。
孝
武
孝
建
三
年
三
月
,
有
司
奏
“
故
散
骑
常
侍
、
右
光
禄
大
夫
、
开
府
仪
同
三
司
义
阳
王
师
王
偃
丧
逝
。
至
尊
为
服
缌
三
月
,
成
服
,
仍
即
公
除
。
至
三
月
竟
,
未
详
当
除
服
与
不
。
又
皇
后
依
朝
制
服
心
丧
,
行
丧
三
十
日
公
除
。
至
祖
葬
日
,
临
丧
当
著
何
服
。
又
旧
事
,
皇
后
心
丧
,
服
终
除
之
日
,
更
还
著
未
公
除
时
服
,
然
后
就
除
。
未
详
今
皇
后
除
心
制
日
,
当
依
旧
更
服
。
为
但
释
心
制
中
所
着
布
素
而
已
。
勒
礼
官
处
正
”
太
学
博
士
王
膺
之
议
“
尊
卑
殊
制
,
轻
重
有
级
,
五
服
虽
同
,
降
厌
则
异
。
礼
,
天
子
止
降
旁
亲
。
外
舅
缌
麻
,
本
在
服
例
,
但
衰
绖
不
可
临
朝
飨
,
故
有
公
除
之
议
。
虽
释
衰
袭
冕
,
尚
有
缌
麻
之
制
。
愚
谓
至
尊
服
三
月
既
竟
,
犹
宜
除
释
”
又
议
“
吉
凶
异
容
,
情
礼
相
称
。
皇
后
一
月
之
限
虽
过
,
二
功
之
服
已
释
。
哀
情
所
极
,
莫
深
于
尸
柩
,
亲
见
之
重
,
不
可
以
无
服
。
案
周
礼
,
为
兄
弟
既
除
丧
已
,
及
其
葬
也
,
反
服
其
服
。
轻
丧
虽
除
,
犹
齐
衰
以
临
葬
。
举
轻
明
重
,
则
其
理
可
知
也
。
愚
谓
王
右
光
禄
祖
葬
之
日
,
皇
后
宜
反
齐
衰
”
又
议
“
丧
礼
即
远
,
变
除
渐
轻
。
情
与
日
杀
,
服
随
时
改
。
权
礼
既
行
,
服
制
已
变
,
岂
容
终
除
之
日
,
而
更
重
服
乎
。
案
晋
泰
始
三
年
,
武
帝
以
期
除
之
月
,
欲
反
重
服
拜
陵
,
频
诏
勤
勤
,
思
申
棘
心
。
于
时
朝
议
譬
执
,
亦
遂
不
果
。
愚
谓
皇
后
终
除
之
日
,
不
宜
还
著
重
服
,
直
当
释
除
布
素
而
已
”
太
常
丞
朱
膺
之
议
“
凡
云
公
除
,
非
全
除
之
称
。
今
朝
臣
私
服
,
亦
有
公
除
,
犹
自
穷
其
本
制
。
膺
之
云
,
晋
武
拜
陵
不
遂
反
服
,
此
时
是
权
制
。
既
除
衰
麻
,
不
可
以
重
制
耳
,
与
公
除
不
同
。
愚
谓
皇
后
除
心
制
日
,
宜
如
旧
反
服
未
公
除
时
服
,
以
申
创
巨
之
情
”
余
同
膺
之
议
。
国
子
助
教
苏
玮
生
议
“
案
三
日
成
服
即
除
,
及
皇
后
行
丧
三
十
日
,
礼
无
其
文
。
若
并
谓
之
公
除
,
则
可
粗
相
依
准
。
凡
诸
公
除
之
设
,
盖
以
王
制
夺
礼
。
葬
及
祥
除
,
皆
宜
反
服
。
未
有
服
之
于
前
,
不
除
于
后
。
虽
有
齐
斩
重
制
,
犹
为
功
缌
除
丧
。
夫
公
除
暂
夺
,
岂
可
遂
以
即
吉
邪
。
愚
谓
至
尊
三
月
服
竟
,
故
应
依
礼
除
释
。
皇
后
临
祖
,
及
一
周
祥
除
,
并
宜
反
服
齐
衰
”
尚
书
令
、
中
军
将
军
建
平
王
宏
议
谓
“
至
尊
缌
制
终
,
止
举
哀
而
已
,
不
须
释
服
”
余
同
朱
膺
之
议
。
前
祠
部
郎
中
周
景
远
议
“
权
事
变
礼
,
五
服
俱
革
,
缌
麻
轻
制
,
不
容
独
异
”
谓
“
至
尊
既
已
公
除
,
至
三
月
竟
,
不
复
有
除
释
之
义
”
其
余
同
朱
膺
之
议
。
重
加
研
详
,
以
宏
议
为
允
。
诏
可
。
大
明
二
年
正
月
,
有
司
奏
“
故
右
光
禄
大
夫
王
偃
丧
,
依
格
皇
后
服
期
,
心
丧
三
年
,
应
再
周
来
二
月
晦
。
检
元
嘉
十
九
年
旧
事
,
武
康
公
主
出
适
,
二
十
五
月
心
制
终
尽
,
从
礼
即
吉
。
昔
国
哀
再
周
,
孝
建
二
年
二
月
,
其
月
末
,
诸
公
主
心
制
终
,
则
应
从
吉
。
于
时
犹
心
禫
素
衣
,
二
十
七
月
乃
除
,
二
事
不
同
”
领
仪
曹
郎
朱
膺
之
议
“
详
寻
礼
文
,
心
丧
不
应
有
禫
,
皇
代
考
检
,
已
为
定
制
。
元
嘉
季
年
,
祸
难
深
酷
,
圣
心
天
至
,
丧
纪
过
哀
。
是
以
出
适
公
主
,
还
同
在
室
,
即
情
变
礼
,
非
革
旧
章
。
今
皇
后
二
月
晦
,
宜
依
元
嘉
十
九
年
制
,
释
素
即
吉
”
文
帝
元
嘉
十
五
年
,
皇
太
子
妃
祖
父
右
光
禄
大
夫
殷
和
丧
,
变
除
之
礼
,
仪
同
皇
后
。
晋
孝
武
太
元
十
五
年
,
淑
媛
陈
氏
卒
,
皇
太
子
所
生
也
。
有
司
参
详
母
以
子
贵
,
赠
淑
媛
为
夫
人
,
置
家
令
典
丧
事
。
太
子
前
卫
率
徐
邈
议
“
《
丧
服
》
传
称
,
与
尊
者
为
体
,
则
不
服
其
私
亲
。
又
君
父
所
不
服
,
子
亦
不
敢
服
。
故
王
公
妾
子
服
其
所
生
母
,
练
冠
麻
衣
,
既
葬
而
除
。
非
五
服
之
常
,
则
谓
之
无
服
”
从
之
。
宋
孝
武
大
明
五
年
闰
月
,
皇
太
子
妃
薨
。
樟
木
为
榇
,
号
曰
樟
宫
。
载
以
龙
輴
。
造
陵
于
龙
山
,
置
大
匠
卿
断
草
,
司
空
告
后
土
,
谓
葬
曰
山
茔
。
祔
文
元
皇
后
庙
之
阴
室
,
在
正
堂
后
壁
之
外
,
北
向
。
御
服
大
功
九
月
,
设
位
太
极
东
宫
堂
殿
。
中
监
、
黄
门
侍
郎
、
仆
射
并
从
服
。
从
服
者
,
御
服
衰
乃
从
服
,
他
日
则
否
。
宫
臣
服
齐
衰
三
月
,
其
居
宫
者
处
宁
假
。
大
明
五
年
闰
月
,
有
司
奏
“
依
礼
皇
太
后
服
太
子
妃
小
功
五
月
,
皇
后
大
功
九
月
”
右
丞
徐
爰
参
议
“
宫
人
从
服
者
,
若
二
御
哭
临
应
著
衰
时
,
从
服
者
悉
著
衰
,
非
其
日
如
常
仪
。
太
子
既
有
妃
期
服
,
诏
见
之
日
,
还
著
公
服
。
若
至
尊
非
哭
临
日
幸
东
宫
,
太
子
见
亦
如
之
。
宫
臣
见
至
尊
,
皆
着
朱
衣
”
大
明
五
年
闰
月
,
有
司
奏
“
皇
太
子
妃
薨
,
至
尊
、
皇
后
并
服
大
功
九
月
,
皇
太
后
小
功
五
月
,
未
详
二
御
何
当
得
作
鼓
吹
及
乐
”
博
士
司
马
兴
之
议
“
案
《
礼
》
,
齐
衰
大
功
之
丧
,
三
月
不
从
政
。
今
临
轩
拜
授
,
则
人
君
之
大
典
,
今
古
既
异
,
赊
促
不
同
。
愚
谓
皇
太
子
妃
祔
庙
之
后
,
便
可
临
轩
作
乐
及
鼓
吹
”
右
丞
徐
爰
议
“
皇
太
子
妃
虽
未
山
茔
,
临
轩
拜
官
,
旧
不
为
碍
。
梓
棺
在
殡
,
应
县
而
不
作
。
祔
后
三
御
乐
,
宜
使
学
官
拟
礼
上
”
兴
之
又
议
“
案
礼
,
大
功
至
则
辟
琴
瑟
,
诚
无
自
奏
之
理
。
但
王
者
体
大
,
理
绝
凡
庶
。
故
汉
文
既
葬
,
悉
皆
复
吉
,
唯
县
而
不
乐
,
以
此
表
哀
。
今
准
其
轻
重
,
侔
其
降
杀
,
则
下
流
大
功
,
不
容
撤
乐
以
终
服
。
夫
金
石
宾
飨
之
礼
,
箫
管
警
涂
之
卫
,
实
人
君
之
盛
典
,
当
阳
之
威
饰
,
固
亦
不
可
久
废
于
朝
。
又
礼
无
天
王
服
嫡
妇
之
文
,
直
后
学
推
贵
嫡
之
义
耳
。
既
已
制
服
成
丧
,
虚
悬
终
窆
,
亦
足
以
甄
崇
冢
正
,
标
明
礼
归
矣
”
爰
参
议
,
皇
太
子
期
服
内
,
不
合
作
乐
及
鼓
吹
。
明
帝
泰
始
中
,
陈
贵
妃
父
金
宝
卒
,
贵
妃
制
服
三
十
日
满
,
公
除
。
晋
穆
帝
时
,
东
海
国
言
哀
王
薨
逾
年
,
嗣
王
乃
来
继
,
不
复
追
服
,
群
臣
皆
已
反
吉
,
国
妃
亦
宜
同
除
。
诏
曰
“
朝
廷
所
以
从
权
制
者
,
以
王
事
夺
之
,
非
为
变
礼
也
。
妇
人
传
重
义
大
,
若
从
权
制
,
义
将
安
托
”
于
是
国
妃
终
三
年
之
制
。
孙
盛
曰
“
废
三
年
之
礼
,
开
偷
薄
之
源
,
汉
、
魏
失
之
大
者
也
。
今
若
以
丈
夫
宜
夺
以
王
事
,
妇
人
可
终
本
服
,
是
为
吉
凶
之
仪
,
杂
陈
于
宫
寝
。
彩
素
之
制
,
乖
异
于
内
外
,
无
乃
情
礼
俱
违
,
哀
乐
失
所
乎
。
蕃
国
寡
务
,
宜
如
圣
典
,
可
无
疑
矣
”
宋
文
帝
元
嘉
四
年
八
月
,
太
傅
长
沙
景
王
神
主
随
子
南
兖
州
刺
史
义
欣
镇
广
陵
,
备
所
加
殊
礼
下
船
。
及
至
镇
,
入
行
庙
。
大
司
马
临
川
烈
武
王
神
主
随
子
荆
州
刺
史
义
庆
江
陵
,
亦
如
之
。
元
嘉
二
十
三
年
七
月
,
白
衣
领
御
史
中
丞
何
承
天
奏
:
尚
书
刺
“
海
盐
公
主
所
生
母
蒋
美
人
丧
。
海
盐
公
主
先
离
婚
,
今
应
成
服
,
撰
仪
注
参
详
,
宜
下
二
学
礼
官
博
士
议
公
主
所
服
轻
重
。
太
学
博
士
顾
雅
议
:
今
既
咸
用
士
礼
,
便
宜
同
齐
衰
削
杖
,
布
带
疏
履
,
期
,
礼
毕
,
心
丧
三
年
。
博
士
周
野
王
议
又
云
:
今
诸
王
公
主
咸
用
士
礼
。
谯
王
、
衡
阳
王
为
所
生
太
妃
皆
居
重
服
,
则
公
主
情
礼
,
亦
宜
家
中
期
服
为
允
。
其
博
士
庾
邃
之
、
颜
测
、
殷
明
、
王
渊
之
四
人
同
雅
议
。
何
惔
、
王
罗
云
二
人
同
野
王
议
”
如
所
上
台
案
。
今
之
诸
王
,
虽
行
士
礼
,
是
施
于
傍
亲
及
自
己
以
下
。
至
于
为
帝
王
所
厌
,
犹
一
依
古
典
。
又
永
初
三
年
九
月
,
符
修
仪
亡
,
广
德
三
主
以
余
尊
所
厌
,
犹
服
大
功
。
海
盐
公
主
体
自
宸
极
,
当
上
厌
至
尊
,
岂
得
遂
服
。
台
据
《
经
》
、
传
正
文
,
并
引
事
例
,
依
源
责
失
。
而
博
士
顾
雅
、
周
野
王
等
捍
不
肯
怗
,
方
称
“
自
有
宋
以
来
,
皇
子
蕃
王
,
皆
无
厌
降
,
同
之
士
礼
,
著
于
故
事
。
缌
功
之
服
,
不
废
于
末
戚
,
顾
独
贬
于
所
生
,
是
申
其
所
轻
,
夺
其
所
重
。
夺
其
所
重
,
岂
缘
情
之
谓
”
台
伏
寻
圣
朝
受
终
于
晋
,
凡
所
施
行
,
莫
不
上
稽
礼
文
,
兼
用
晋
事
。
又
太
元
中
,
晋
恭
帝
时
为
皇
子
,
服
其
所
生
陈
氏
,
练
冠
縓
缘
,
此
则
前
代
施
行
故
事
,
谨
依
礼
文
者
也
。
又
广
德
三
公
主
为
所
生
母
符
修
仪
服
大
功
,
此
先
君
余
尊
之
所
厌
者
也
。
元
嘉
十
三
年
,
第
七
皇
子
不
服
曹
婕
妤
,
止
于
麻
衣
,
此
厌
乎
至
尊
者
也
。
博
士
既
不
据
古
,
又
不
依
今
,
背
违
施
行
见
事
,
而
多
作
浮
辞
自
卫
。
乃
云
五
帝
之
时
,
三
王
之
季
。
又
言
长
子
去
斩
衰
,
除
禫
杖
,
皆
是
古
礼
,
不
少
今
世
。
博
士
虽
复
引
此
诸
条
,
无
救
于
失
。
又
诘
台
云
“
蕃
国
得
遂
其
私
情
,
此
义
出
何
经
记
”
臣
案
南
谯
、
衡
阳
太
妃
并
受
朝
命
,
为
国
小
君
,
是
以
二
王
得
遂
其
服
,
岂
可
为
美
人
比
例
。
寻
蕃
王
得
遂
者
,
圣
朝
之
所
许
也
。
皇
子
公
主
不
得
申
者
,
由
有
厌
而
然
也
。
台
登
重
更
责
失
制
不
得
过
十
日
,
而
复
不
酧
答
。
既
被
催
摄
二
三
日
,
甫
输
怗
辞
。
虽
理
屈
事
穷
,
犹
闻
义
耻
服
。
臣
闻
丧
纪
有
制
,
礼
之
大
经
。
降
杀
攸
宜
,
家
国
旧
典
。
古
之
诸
侯
众
子
,
犹
以
尊
厌
。
况
在
王
室
,
而
欲
同
之
士
庶
。
此
之
僻
谬
,
不
俟
言
而
显
。
太
常
统
寺
,
曾
不
研
却
,
所
谓
同
乎
失
者
,
亦
未
得
之
。
宜
加
裁
正
,
弘
明
国
典
。
谨
案
太
学
博
士
顾
雅
、
国
子
助
教
周
野
王
、
博
士
王
罗
云
、
颜
测
、
殷
明
、
何
惔
、
王
渊
之
、
前
博
士
迁
员
外
散
骑
侍
郎
庾
邃
之
等
,
咸
蒙
抽
饰
,
备
位
前
疑
,
既
不
谨
守
旧
文
,
又
不
审
据
前
准
,
遂
上
背
经
典
,
下
违
故
事
,
率
意
妄
作
,
自
造
礼
章
。
太
常
臣
敬
叔
位
居
宗
伯
,
问
礼
所
司
,
腾
述
往
反
,
了
无
研
却
,
混
同
兹
失
,
亦
宜
及
咎
。
请
以
见
事
并
免
今
所
居
官
,
解
野
王
领
国
子
助
教
。
雅
、
野
王
初
立
议
乖
舛
,
中
执
捍
愆
失
,
未
违
十
日
之
限
。
虽
起
一
事
,
合
成
三
愆
,
罗
云
掌
押
捍
失
,
三
人
加
禁
固
五
年
。
诏
敬
叔
白
衣
领
职
。
余
如
奏
。
元
嘉
二
十
九
年
,
南
平
王
铄
所
生
母
吴
淑
仪
薨
。
依
礼
无
服
,
麻
衣
练
冠
,
既
葬
而
除
。
有
司
奏
“
古
者
与
尊
者
为
体
,
不
得
服
其
私
亲
。
而
比
世
诸
侯
咸
用
士
礼
,
五
服
之
内
悉
皆
成
服
,
于
其
所
生
,
反
不
得
遂
”
于
是
皇
子
皆
申
母
服
。
孝
武
帝
孝
建
元
年
六
月
己
巳
,
有
司
奏
“
故
第
十
六
皇
弟
休
倩
薨
夭
,
年
始
及
殇
,
追
赠
谥
东
平
冲
王
。
服
制
未
有
成
准
,
辄
下
礼
官
详
议
”
太
学
博
士
陆
澄
议
“
案
礼
有
成
人
道
,
则
不
为
殇
。
今
既
追
胙
土
宇
,
远
崇
封
秩
,
圭
黻
备
典
,
成
孰
大
焉
。
典
文
式
昭
,
殇
名
去
矣
。
夫
典
文
垂
式
,
元
服
表
身
,
犹
以
免
孺
子
之
制
,
全
丈
夫
之
义
。
安
有
名
颁
爵
首
,
而
可
服
以
殇
礼
”
有
司
寻
澄
议
无
明
证
,
却
使
秉
正
更
上
。
澄
重
议
“
窃
谓
赠
之
为
义
,
所
以
追
加
名
器
。
故
赠
公
者
便
成
公
,
赠
卿
者
便
成
卿
。
赠
之
以
王
,
得
不
为
王
乎
。
然
则
有
在
生
而
封
,
或
既
没
而
爵
,
俱
受
帝
命
,
不
为
吉
凶
殊
典
。
同
备
文
物
,
岂
以
存
亡
异
数
。
今
玺
策
咸
秩
,
是
成
人
之
礼
。
群
后
临
哀
,
非
下
殇
之
制
。
若
丧
用
成
人
,
亲
以
殇
服
,
末
学
含
疑
,
未
之
或
辨
。
敢
求
详
衷
如
所
称
”
左
丞
臣
羊
希
参
议
“
寻
澄
议
,
既
无
画
然
前
例
,
不
合
准
据
。
案
《
礼
》
,
子
不
殇
父
,
臣
不
殇
君
。
君
父
至
尊
,
臣
子
恩
重
,
不
得
以
幼
年
而
降
。
又
曰
,
尊
同
则
服
其
亲
服
,
推
此
文
旨
,
旁
亲
自
宜
服
殇
,
所
不
殇
者
唯
施
臣
子
而
已
”
诏
可
。
孝
建
元
年
六
月
,
湘
东
国
刺
称
“
国
太
妃
以
去
三
十
年
闰
六
月
二
十
八
日
薨
。
未
详
周
忌
当
在
六
月
。
为
取
七
月
。
勒
礼
官
议
正
”
。
博
士
丘
迈
之
议
“
案
吴
商
议
,
闰
月
亡
者
,
应
以
本
正
之
月
为
忌
。
谓
正
闰
论
虽
各
有
所
执
,
商
议
为
允
。
宜
以
今
六
月
为
忌
”
左
仆
射
建
平
王
宏
谓
“
迈
之
议
不
可
准
据
。
案
晋
世
及
皇
代
以
来
,
闰
月
亡
者
,
以
闰
之
后
月
祥
。
宜
以
来
七
月
为
祥
忌
”
及
大
明
元
年
二
月
,
有
司
又
奏
“
太
常
鄱
阳
哀
王
去
年
闰
三
月
十
八
日
薨
。
今
为
何
月
末
祥
除
”
下
礼
官
议
正
。
博
士
傅
休
议
“
寻
《
三
礼
》
,
丧
遇
闰
,
月
数
者
数
闰
,
岁
数
者
没
闰
,
闰
在
期
内
故
也
。
鄱
阳
哀
王
去
年
闰
三
月
薨
,
月
次
节
物
,
则
定
是
四
月
之
分
,
应
以
今
年
四
月
末
为
祥
。
晋
元
、
明
二
帝
,
并
以
闰
二
月
崩
,
以
闰
后
月
祥
,
先
代
成
准
,
则
是
今
比
”
太
常
丞
庾
蔚
之
议
“
礼
,
正
月
存
亲
,
故
有
忌
日
之
感
。
四
时
既
已
变
,
人
情
亦
已
衰
,
故
有
二
祥
之
杀
。
是
则
祥
忌
皆
以
同
月
为
议
,
而
闰
亡
者
,
明
年
必
无
其
月
,
不
可
以
无
其
月
而
不
祥
忌
,
故
必
宜
用
闰
所
附
之
月
。
闰
月
附
正
,
《
公
羊
》
明
议
,
故
班
固
以
闰
九
月
为
后
九
月
,
月
名
既
不
殊
,
天
时
亦
不
异
。
若
用
闰
之
后
月
,
则
春
夏
永
革
,
节
候
亦
舛
。
设
有
人
以
闰
腊
月
亡
者
,
若
用
闰
后
月
为
祥
忌
,
则
祥
忌
应
在
后
年
正
月
。
祥
涉
三
载
,
既
失
周
期
之
义
,
冬
亡
而
春
忌
。
又
乖
致
感
之
本
。
譬
今
年
末
三
十
日
亡
,
明
年
末
月
小
,
若
以
去
年
二
十
九
日
亲
尚
存
,
则
应
用
后
年
正
朝
为
忌
,
此
必
不
然
。
则
闰
亡
可
知
也
”
通
关
并
同
蔚
之
议
,
三
月
末
祥
。
大
明
五
年
七
月
,
有
司
奏
“
故
永
阳
县
开
国
侯
刘
叔
子
夭
丧
,
年
始
四
岁
,
傍
亲
服
制
有
疑
”
太
学
博
士
虞
龢
、
领
军
长
史
周
景
远
、
司
马
朱
膺
之
、
前
太
常
丞
庾
蔚
之
等
议
,
并
云
“
宜
同
成
人
之
服
。
东
平
冲
王
服
殇
,
实
由
追
赠
,
异
于
已
受
茅
土
”
。
博
士
司
马
兴
之
议
“
应
同
东
平
殇
服
”
左
丞
荀
万
秋
等
参
议
“
南
面
君
国
,
继
体
承
家
,
虽
则
佩
觿
,
未
阙
成
人
,
得
君
父
名
也
,
不
容
服
殇
,
故
云
臣
不
殇
君
,
子
不
殇
父
。
推
此
,
则
知
傍
亲
故
依
殇
制
。
东
平
冲
王
已
经
前
议
。
若
升
仕
朝
列
,
则
为
大
成
,
故
鄱
阳
哀
王
追
赠
太
常
,
亲
戚
不
降
。
愚
谓
下
殇
以
上
,
身
居
封
爵
,
宜
同
成
人
。
年
在
无
服
之
殇
,
以
登
官
为
断
。
今
永
阳
国
臣
,
自
应
全
服
。
至
于
傍
亲
,
宜
从
殇
礼
”
诏
“
景
远
议
为
允
”
。
后
废
帝
元
徽
二
年
七
月
,
有
司
奏
“
第
七
皇
弟
训
养
母
郑
修
容
丧
。
未
详
服
制
,
下
礼
官
正
议
”
太
学
博
士
周
山
文
议
“
案
庶
母
慈
己
者
,
小
功
五
月
。
郑
玄
云
:
其
使
养
之
不
命
为
母
子
,
亦
服
庶
母
慈
己
之
服
。
愚
谓
第
七
皇
弟
宜
从
小
功
之
制
”
参
议
并
同
。
汉
、
魏
废
帝
丧
亲
三
年
之
制
,
而
魏
世
或
为
旧
君
服
三
年
者
。
至
晋
太
始
四
年
,
尚
书
何
桢
奏
“
故
辟
举
纲
纪
吏
,
不
计
违
适
,
皆
反
服
旧
君
齐
衰
三
月
”
于
是
诏
书
下
其
奏
,
所
适
无
贵
贱
,
悉
同
依
古
典
。
魏
武
以
正
月
崩
,
魏
文
以
其
年
七
月
设
伎
乐
百
戏
,
是
魏
不
以
丧
废
乐
也
。
晋
武
帝
以
来
,
国
有
大
丧
未
除
,
正
会
亦
废
乐
。
太
安
元
年
,
太
子
丧
未
除
,
正
会
亦
废
乐
。
穆
帝
永
和
中
,
为
中
原
山
陵
未
修
复
,
频
年
会
,
辄
废
乐
。
是
时
太
后
临
朝
,
后
父
褚
裒
薨
,
元
会
又
废
乐
。
晋
世
孝
武
太
元
六
年
,
为
皇
后
王
氏
丧
,
亦
废
乐
。
宋
大
丧
则
废
乐
。
汉
献
帝
建
安
末
,
魏
武
帝
作
终
令
曰
“
古
之
葬
者
,
必
在
瘠
薄
之
地
,
其
规
西
原
上
为
寿
陵
。
因
高
为
基
,
不
封
不
树
。
《
周
礼
》
,
冢
人
掌
公
墓
之
地
,
凡
诸
侯
居
左
右
以
前
,
卿
大
夫
居
后
。
汉
制
亦
谓
之
陪
陵
。
其
公
卿
大
臣
列
将
有
功
者
,
宜
陪
寿
陵
。
其
广
为
兆
域
,
使
足
相
容
”
魏
武
以
送
终
制
衣
服
四
箧
,
题
识
其
上
,
春
秋
冬
夏
日
有
不
讳
,
随
时
以
敛
。
金
珥
珠
玉
铜
铁
之
物
,
一
不
得
送
。
文
帝
遵
奉
,
无
所
增
加
。
及
受
禅
,
刻
金
玺
,
追
加
尊
号
。
不
敢
开
埏
,
乃
为
石
室
,
藏
玺
埏
首
,
示
陵
中
无
金
银
诸
物
也
。
汉
礼
明
器
甚
多
,
自
是
皆
省
矣
。
文
帝
黄
初
三
年
,
又
自
作
终
制
“
礼
,
国
君
即
位
,
为
椑
,
存
不
忘
亡
也
。
寿
陵
因
山
为
体
,
无
封
无
树
,
无
立
寝
殿
,
造
圆
邑
,
通
神
道
。
夫
葬
者
,
藏
也
。
欲
人
之
不
能
见
也
。
礼
不
墓
祭
,
欲
存
亡
之
不
黩
也
。
皇
后
及
贵
人
以
下
,
不
随
王
之
国
者
,
有
终
没
,
皆
葬
涧
西
,
前
又
已
表
其
处
矣
”
此
诏
藏
之
宗
庙
,
副
在
尚
书
、
秘
书
三
府
,
明
帝
亦
遵
奉
之
。
明
帝
性
虽
崇
奢
,
然
未
遽
营
陵
墓
也
。
晋
宣
帝
豫
自
于
首
阳
山
为
土
藏
,
不
坟
不
树
,
作
顾
命
终
制
,
敛
以
时
服
,
不
设
明
器
。
文
、
景
皆
谨
奉
成
命
,
无
所
加
焉
。
景
帝
崩
,
丧
事
制
度
,
又
依
宣
帝
故
事
。
武
帝
泰
始
四
年
,
文
明
王
皇
后
崩
,
将
合
葬
,
开
崇
阳
陵
。
使
太
尉
司
马
望
奉
祭
,
进
皇
帝
密
玺
绶
于
便
房
神
坐
。
魏
氏
金
玺
,
此
又
俭
矣
。
泰
始
二
年
,
诏
曰
“
昔
舜
葬
苍
梧
,
农
不
易
亩
。
禹
葬
会
稽
,
市
不
改
肆
。
上
惟
祖
考
清
简
之
旨
,
外
欲
移
陵
十
里
内
居
人
,
一
切
停
之
”
江
左
元
、
明
崇
俭
,
且
百
度
草
创
,
山
陵
奉
终
,
省
约
备
矣
。
成
帝
咸
康
七
年
,
杜
后
崩
。
诏
外
官
五
日
一
入
临
,
内
官
旦
一
入
而
已
。
过
葬
虞
祭
礼
毕
止
。
有
司
奏
。
“
大
行
皇
后
陵
所
作
凶
门
柏
历
,
门
号
显
阳
端
门
”
诏
曰
“
门
如
所
处
,
凶
门
柏
历
,
大
为
烦
费
,
停
之
”
案
蔡
谟
说
,
以
二
瓦
器
盛
死
者
之
祭
,
系
于
木
表
,
以
苇
席
置
于
庭
中
近
南
,
名
为
重
。
今
之
凶
门
,
是
其
象
也
。
《
礼
》
,
既
虞
而
作
主
。
今
未
葬
,
未
有
主
,
故
以
重
当
之
。
《
礼
》
称
为
主
道
,
此
其
义
也
。
范
坚
又
曰
“
凶
门
非
古
,
古
有
悬
重
,
形
似
凶
门
。
后
人
出
之
门
外
以
表
丧
,
俗
遂
行
之
。
薄
帐
,
既
古
吊
幕
之
类
也
”
是
时
又
诏
曰
“
重
壤
之
下
,
岂
宜
崇
饰
无
用
。
陵
中
唯
洁
扫
而
已
”
有
司
又
奏
,
依
旧
选
公
卿
以
下
六
品
子
弟
六
十
人
为
挽
郎
,
诏
又
停
之
。
孝
武
帝
太
元
四
年
九
月
,
皇
后
王
氏
崩
。
诏
曰
“
终
事
唯
从
俭
速
”
又
诏
“
远
近
不
得
遣
山
陵
使
”
有
司
奏
选
挽
郎
二
十
四
人
,
诏
停
。
宋
元
帝
元
嘉
十
七
年
,
元
皇
后
崩
,
诏
亦
停
选
挽
郎
。
汉
仪
五
供
毕
则
上
陵
,
岁
岁
以
为
常
,
魏
则
无
定
礼
。
齐
王
在
位
九
载
,
始
一
谒
高
平
陵
,
而
曹
爽
诛
,
其
后
遂
废
,
终
魏
世
。
晋
宣
帝
遗
诏
“
子
弟
群
官
,
皆
不
得
谒
陵
”
于
是
景
、
文
遵
旨
。
至
武
帝
犹
再
谒
崇
阳
陵
,
一
谒
峻
平
陵
,
然
遂
不
敢
谒
高
原
陵
。
至
惠
帝
复
止
也
。
逮
江
左
初
,
元
帝
崩
后
,
诸
公
始
有
谒
陵
辞
陵
之
事
,
盖
由
眷
同
友
执
,
率
情
而
举
,
非
洛
京
之
旧
也
。
成
帝
时
,
中
宫
亦
年
年
拜
陵
,
议
者
以
为
非
礼
,
于
是
遂
止
,
以
为
永
制
。
至
穆
帝
时
,
褚
太
后
临
朝
,
又
拜
陵
,
帝
幼
故
也
。
至
孝
武
崩
,
骠
骑
将
军
司
马
道
子
命
曰
“
今
虽
权
制
释
服
,
至
于
朔
望
诸
节
,
自
应
展
情
陵
所
,
以
一
周
为
断
”
于
是
至
陵
变
服
单
衣
夹
,
烦
渎
无
准
,
非
礼
意
也
。
至
安
帝
元
兴
元
年
,
尚
书
左
仆
射
桓
谦
奏
曰
“
百
僚
拜
陵
,
起
于
中
兴
,
非
晋
旧
典
。
积
习
生
常
,
遂
为
近
法
。
寻
武
皇
帝
诏
,
乃
不
使
人
主
诸
王
拜
陵
,
岂
唯
百
僚
。
谓
宜
遵
奉
”
于
是
施
行
。
及
义
熙
初
,
又
复
江
左
之
旧
。
宋
明
帝
又
断
群
臣
初
拜
谒
陵
,
而
辞
如
故
。
自
元
嘉
以
来
,
每
岁
正
月
,
舆
驾
必
谒
初
宁
陵
,
复
汉
仪
也
。
世
祖
、
太
宗
亦
每
岁
拜
初
宁
、
长
宁
陵
。
汉
以
后
,
天
下
送
死
奢
靡
,
多
作
石
室
石
兽
碑
铭
等
物
。
建
安
十
年
,
魏
武
帝
以
天
下
雕
弊
,
下
令
不
得
厚
葬
,
又
禁
立
碑
。
魏
高
贵
乡
公
甘
露
二
年
,
大
将
军
参
军
太
原
王
伦
卒
,
伦
兄
俊
作
《
表
德
论
》
,
以
述
伦
遗
美
,
云
“
祗
畏
王
典
,
不
得
为
铭
,
乃
撰
录
行
事
,
就
刊
于
墓
之
阴
云
尔
”
。
此
则
碑
禁
尚
严
也
,
此
后
复
弛
替
。
晋
武
帝
咸
宁
四
年
,
又
诏
曰
“
此
石
兽
碑
表
,
既
私
褒
美
,
兴
长
虚
伪
,
伤
财
害
人
,
莫
大
于
此
。
一
禁
断
之
。
其
犯
者
虽
会
赦
令
,
皆
当
毁
坏
”
至
元
帝
太
兴
元
年
,
有
司
奏
“
故
骠
骑
府
主
簿
故
恩
营
葬
旧
君
顾
荣
,
求
立
碑
”
诏
特
听
立
。
自
是
后
,
禁
又
渐
颓
。
大
臣
长
吏
,
人
皆
私
立
。
义
熙
中
,
尚
书
祠
部
郎
中
裴
松
之
又
议
禁
断
,
于
是
至
今
。
顺
帝
升
明
三
年
四
月
壬
辰
,
御
临
轩
,
遣
使
奉
玺
绶
禅
位
于
齐
王
,
悬
而
不
乐
。
宋
明
帝
泰
始
二
年
九
月
,
有
司
奏
“
皇
太
子
所
生
陈
贵
妃
礼
秩
既
同
储
宫
,
未
详
宫
臣
及
朝
臣
并
有
敬
不
。
妃
主
在
内
相
见
,
又
应
何
仪
”
博
士
王
庆
绪
议
“
百
僚
内
外
礼
敬
贵
妃
,
应
与
皇
太
子
同
。
其
东
朝
臣
隶
,
理
归
臣
节
”
太
常
丞
虞
愿
等
同
庆
绪
。
尚
书
令
建
安
王
休
仁
议
称
“
礼
云
,
妾
既
不
得
体
君
,
班
秩
视
子
为
序
。
母
以
子
贵
,
经
著
明
文
。
内
外
致
敬
贵
妃
,
诚
如
庆
绪
议
。
天
子
姬
嫔
,
不
容
通
音
介
于
外
,
虽
义
可
致
虔
,
不
应
有
笺
表
”
参
详
休
仁
议
为
允
。
诏
可
。
泰
豫
元
年
,
后
废
帝
即
位
,
崇
所
生
陈
贵
妃
为
皇
太
妃
。
有
司
奏
“
皇
太
妃
位
亚
尊
极
,
未
详
国
亲
举
哀
格
当
一
同
皇
太
后
。
为
有
降
异
。
又
于
本
亲
期
以
下
,
当
犹
服
与
不
”
前
曹
郎
王
燮
之
议
“
案
《
丧
服
传
》
,
妾
服
君
之
党
,
得
与
女
君
同
。
如
此
,
皇
太
妃
服
宗
与
太
后
无
异
。
但
太
后
既
以
尊
降
无
服
,
太
妃
仪
不
应
殊
,
故
悉
不
服
也
。
计
本
情
举
哀
,
其
礼
不
异
。
又
《
礼
》
,
诸
侯
绝
期
。
皇
太
妃
虽
云
不
居
尊
极
,
不
容
轻
于
诸
侯
。
谓
本
亲
期
以
下
,
一
无
所
服
。
有
惨
自
宜
举
哀
。
亲
疏
二
仪
,
准
之
太
后
”
兼
太
常
丞
司
马
燮
之
议
“
《
礼
》
,
妾
服
君
之
庶
子
及
女
君
之
党
。
皆
谓
大
夫
士
耳
。
妾
名
虽
总
,
而
班
有
贵
贱
。
三
夫
人
九
嫔
,
位
视
公
卿
。
大
夫
犹
有
贵
妾
,
而
况
天
子
。
诸
侯
之
妾
为
他
妾
之
子
无
服
,
既
不
服
他
妾
之
子
,
岂
容
服
君
及
女
君
余
亲
。
况
皇
太
后
妃
贵
亚
相
极
,
礼
绝
群
后
,
崇
辉
盛
典
,
有
逾
东
储
,
尚
不
服
期
,
太
妃
岂
应
有
异
。
若
本
亲
有
惨
,
举
哀
之
仪
,
宜
仰
则
太
后
”
参
议
以
燮
之
议
为
允
。
太
妃
于
国
亲
无
服
,
故
宜
缘
情
为
诸
王
公
主
于
至
尊
是
期
服
者
反
,
其
太
妃
王
妃
三
夫
人
九
嫔
各
举
哀
。
宋
孝
武
帝
孝
建
三
年
八
月
戊
子
,
有
司
奏
“
云
杜
国
解
称
国
子
檀
和
之
所
生
亲
王
,
求
除
太
夫
人
。
检
无
国
子
除
太
夫
人
先
例
,
法
又
无
科
。
下
礼
官
议
正
”
太
学
博
士
孙
豁
之
议
“
《
春
秋
》
,
母
以
子
贵
。
王
虽
为
妾
,
是
和
之
所
生
。
案
五
等
之
例
,
郑
伯
许
男
同
号
夫
人
,
国
子
体
例
,
王
合
如
国
所
生
”
太
常
丞
庾
蔚
之
议
“
母
以
子
贵
,
虽
《
春
秋
》
明
义
,
古
今
异
制
,
因
革
不
同
。
自
顷
代
以
来
,
所
生
蒙
荣
,
唯
有
诸
王
。
既
是
王
者
之
嫔
御
,
故
宜
见
尊
于
蕃
国
。
若
功
高
勋
重
,
列
为
公
侯
,
亦
有
拜
太
夫
人
之
礼
。
凡
此
皆
朝
恩
曲
降
,
非
国
之
所
求
。
子
男
妾
母
,
未
有
前
比
”
祠
部
郎
中
朱
膺
之
议
以
为
“
子
不
得
爵
父
母
,
而
《
春
秋
》
有
母
以
子
贵
。
当
谓
传
国
君
母
,
本
先
公
嫔
媵
,
所
因
藉
有
由
故
也
。
始
封
之
身
,
所
不
得
同
。
若
殊
绩
重
勋
,
恩
所
特
锡
,
时
或
有
之
,
不
由
司
存
”
所
议
参
议
,
以
蔚
之
为
允
。
诏
可
。
大
明
二
年
六
月
,
有
司
奏
“
凡
侯
伯
子
男
世
子
丧
,
无
嗣
,
求
进
次
息
为
世
子
。
检
无
其
例
,
下
礼
官
议
正
”
博
士
孙
武
议
“
案
晋
济
北
侯
荀
勖
长
子
连
卒
,
以
次
子
辑
拜
世
子
。
先
代
成
准
,
宜
为
今
例
”
博
士
傅
郁
议
“
《
礼
记
》
,
微
子
立
衍
,
商
礼
斯
行
。
仲
子
舍
孙
,
姬
典
攸
贬
。
历
代
遵
循
,
靡
替
于
旧
。
今
胙
土
之
君
在
而
世
子
卒
,
厥
嗣
未
育
,
非
孙
之
谓
。
愚
以
为
次
子
有
子
,
自
宜
绍
为
世
孙
。
若
其
未
也
,
无
容
远
搜
轻
属
,
承
纲
继
体
,
传
之
有
由
。
父
在
立
子
,
允
称
情
典
”
曹
郎
诸
葛
雅
之
议
“
案
《
春
秋
传
》
云
,
世
子
死
,
有
母
弟
则
弟
,
无
则
立
长
。
年
均
则
贤
,
义
均
则
卜
。
古
之
制
也
。
今
长
子
早
卒
,
无
嗣
,
进
立
次
息
以
为
世
子
,
取
诸
《
左
氏
》
,
理
义
无
违
。
又
孙
武
所
据
晋
济
北
侯
荀
勖
长
子
卒
,
立
次
子
,
亦
近
代
成
例
。
依
文
采
比
,
窃
所
允
安
。
谓
宜
开
许
,
以
为
永
制
”
参
议
为
允
。
诏
可
。
大
明
十
二
年
十
一
月
,
有
司
奏
“
兴
平
国
解
称
国
子
袁
愍
孙
母
王
氏
,
应
除
太
夫
人
。
检
无
国
母
除
太
夫
人
例
。
下
礼
官
议
正
”
太
学
博
士
司
马
兴
之
议
“
案
礼
,
下
国
卿
大
夫
之
妻
,
皆
命
天
子
。
以
斯
而
推
,
则
子
男
之
母
,
不
容
独
异
”
博
士
程
彦
议
以
为
“
五
等
虽
差
,
而
承
家
事
等
。
公
侯
之
母
,
崇
号
得
从
,
子
男
于
亲
,
尊
秩
宜
显
。
故
《
春
秋
》
之
义
,
母
以
子
贵
。
固
知
从
子
尊
与
国
均
也
。
彦
参
议
,
以
兴
之
议
为
允
。
除
王
氏
为
兴
平
县
开
国
子
太
夫
人
”
诏
可
。
大
明
四
年
九
月
,
有
司
奏
“
陈
留
国
王
曹
虔
季
长
兄
虔
嗣
早
卒
,
季
袭
封
之
后
,
生
子
铣
以
继
虔
嗣
。
今
依
例
应
拜
世
子
,
未
详
应
以
铣
为
世
子
。
为
应
立
次
子
锴
”
太
学
博
士
王
温
之
、
江
长
议
,
并
为
应
以
铣
为
正
嗣
。
太
常
陆
澄
议
立
锴
。
右
丞
徐
爰
议
谓
“
礼
后
大
宗
,
以
其
不
可
乏
祀
。
诸
侯
世
及
,
《
春
秋
》
成
义
。
虔
嗣
承
家
传
爵
,
身
为
国
王
,
虽
薨
没
无
子
,
犹
列
昭
穆
。
立
后
之
日
,
便
应
即
纂
国
统
。
于
时
既
无
承
继
,
虔
季
以
次
袭
绍
。
虔
嗣
既
列
庙
飨
,
故
自
与
世
数
而
迁
,
岂
容
蒸
尝
无
阙
,
横
取
他
子
为
嗣
。
为
人
胤
嗣
,
又
应
恭
祀
先
父
。
案
礼
文
,
公
子
不
得
祢
诸
侯
。
虔
嗣
无
缘
降
庙
就
寝
。
铣
本
长
息
,
宜
还
为
虔
季
世
子
”
诏
如
爰
议
。
宋
文
帝
元
嘉
十
三
年
七
月
,
有
司
奏
“
御
史
中
丞
刘
式
之
议
,
每
至
出
行
,
未
知
制
与
何
官
分
道
,
应
有
旧
科
。
法
唯
称
中
丞
专
道
,
传
诏
荷
信
,
诏
唤
众
官
,
应
诏
者
行
,
得
制
令
无
分
别
他
官
之
文
,
既
无
尽
然
定
则
,
准
承
有
疑
。
谓
皇
太
子
正
议
东
储
,
不
宜
与
众
同
例
,
中
丞
应
与
分
道
。
扬
州
刺
史
、
丹
阳
尹
、
建
康
令
,
并
是
京
辇
土
地
之
主
,
或
检
校
非
违
,
或
赴
救
水
火
,
事
应
神
速
,
不
宜
稽
驻
,
亦
合
分
道
。
又
寻
六
门
则
为
行
马
之
内
,
且
禁
卫
非
违
,
并
由
二
卫
及
领
军
,
未
详
京
尹
、
建
康
令
门
内
之
徒
及
公
事
,
亦
得
与
中
丞
分
道
与
不
。
其
准
参
旧
仪
。
告
报
参
详
所
宜
分
道
。
听
如
台
所
上
,
其
六
门
内
,
既
非
州
郡
县
部
界
,
则
不
合
依
门
外
。
其
尚
书
令
、
二
仆
射
所
应
分
道
,
亦
悉
与
中
丞
同
”
孝
武
帝
大
明
六
年
五
月
,
诏
立
凌
室
藏
冰
。
有
司
奏
,
季
冬
之
月
,
冰
壮
之
时
,
凌
室
长
率
山
虞
及
舆
隶
取
冰
于
深
山
穷
谷
涸
阴
冱
寒
之
处
,
以
纳
于
凌
阴
。
务
令
周
密
,
无
泄
其
气
。
先
以
黑
牡
翙
黍
祭
司
寒
于
凌
室
之
北
。
仲
春
之
月
,
春
分
之
日
,
以
黑
羔
翙
黍
祭
司
寒
。
启
冰
室
,
先
荐
寝
庙
。
二
庙
夏
祠
用
鉴
盛
冰
,
室
一
鉴
,
以
御
温
气
蝇
蚋
。
三
御
殿
及
太
官
膳
羞
,
并
以
鉴
供
冰
。
自
春
分
至
立
秋
,
有
臣
妾
丧
,
诏
赠
秘
器
。
自
立
夏
至
立
秋
,
不
限
称
数
以
周
丧
事
。
缮
制
夷
盘
,
随
冰
借
给
。
凌
室
在
乐
游
苑
内
,
置
长
一
人
,
保
举
吏
二
人
。
三
公
黄
皞
,
前
史
无
其
义
。
史
臣
按
,
《
礼
记
》
“
士
韠
与
天
子
同
,
公
侯
大
夫
则
异
”
。
郑
玄
注
“
士
贱
,
与
君
同
,
不
嫌
也
”
夫
朱
门
洞
启
,
当
阳
之
正
色
也
。
三
公
之
与
天
子
,
礼
秩
相
亚
,
故
黄
其
皞
,
以
示
谦
不
敢
斥
天
子
,
盖
是
汉
来
制
也
。
张
超
与
陈
公
笺
,
“
拜
黄
皞
将
有
日
月
”
是
也
。
史
臣
按
:
今
朝
士
诣
三
公
,
尚
书
丞
、
郎
诣
令
、
仆
射
、
尚
书
,
并
门
外
下
车
,
履
,
度
门
阃
乃
纳
屐
。
汉
世
朝
臣
见
三
公
,
并
拜
。
丞
、
郎
见
八
座
,
皆
持
板
揖
,
事
在
《
汉
仪
》
及
《
汉
旧
仪
》
,
然
则
并
有
敬
也
。
陈
蕃
为
光
禄
勋
,
范
滂
为
主
事
,
以
公
仪
诣
蕃
,
执
板
入
皞
,
至
坐
,
蕃
不
夺
滂
板
,
滂
投
板
振
衣
而
去
。
郭
泰
责
蕃
曰
“
以
阶
级
言
之
,
滂
宜
有
敬
。
以
类
数
推
之
,
至
皞
宜
省
”
然
后
敬
止
在
门
,
其
来
久
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