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

某顿首启:昨承教及《大学》,发舟匆匆,未能奉答。晓来江行稍暇,复取手教而读之。恐至赣后人事复纷沓,先具其略以请。 来教云:“见道固难,而体道尤难。道诚未易明,而学诚不可不讲。恐未可安于听见而遂以为极则也。”幸甚幸甚!何以得闻斯言乎?其敢自以为极则而安之乎?正思就天下之道以讲明之耳。而数年以来,闻其说而非笑之者有矣,诟訾之者有矣,置之不足较量辨议之者有矣,其肯遂以教我乎?其肯遂以教我,而反复晓喻,恻然惟恐不及救正之乎?然则天下之爱我者,固莫有如执事之心深且至矣,感激当何如哉!夫“德之不修,学之不讲”,孔子以为忧。而世之学者稍能传习训诂,即皆自以为知学,不复有所谓讲学之求,可悲矣!夫道必体而后见,非已见道而后加体道之功也,道必学而后明,非外讲学而复有所谓明道之事也。然世之讲学者有二:有讲之以身心者,有讲之以口耳者。讲之以口耳,揣摸测度,求之影响者也;讲之以身心,行著习察,实有诸己者也。知此,则知孔门之学矣。 来教谓某:“《大学》古本之复,以人之为学但当求之于内,而程、朱‘格物’之说不免求之于外,遂去朱子之分章,而削其所补之传。” 非敢然也。学岂有内外乎?《大学》古本乃孔门相传旧本耳,朱子疑其有所脱误而改正补缉之,在某则谓其本无脱误,悉从其旧而已矣。失在于过信孔子则有之,非故去朱子之分章而削其传也。夫学贵得之心,求之于心而非也,虽其言之出于孔子,不敢以为是也,而况其未及孔子者乎?求之于心而是也,虽其言之出于庸常,不敢以为非也,而况其出于孔子者乎?且旧本之传数千载矣,今读其文词,即明白而可通,论其工夫,又易简而可入。亦何所按据而断其此段之必在于彼,彼段之必在于此,与此之如何而缺,彼之如何而补?而遂改正补缉之,无乃重于背朱而轻于叛孔已乎? 来教谓:“如必以学不资于外求,但当反观内省以为务,则‘正心诚意’四字亦何不尽之有?何必于入门之际,便困以‘格物’一段工夫也?” 诚然诚然!若语其要,则“修身”二字亦足矣,何必又言“正心”?“正心”二字亦足矣,何必又言“诚意”?“诚意”二字亦足矣,何必又言“致知”,又言“格物”?惟其工夫之详密,而要之只是一事,此所以为“精一”之学,此正不可不思者也。夫理无内外,性无内外,故学无内外。讲习讨论,未尝非内也;反观内省,未尝遗外也。夫谓学必资于外求,是以己性为有外也,是“义外”也,用智者也;谓反观内省为求之于内,是以己性为有内也,是有我也,自私者也,是皆不知性之无内外也。故曰:“精义入神,以致用也;利用安身,以崇德也。”“性之德也,合内外之道也。”此可以知“格物”之学矣。“格物”者,《大学》之实下手处,彻首彻尾,自始学至圣人,只此工夫而已,非但入门之际有此一段也。夫“正心”“诚意”“致知”“格物”,皆所以“修身”,而“格物”者,其所用力,日可见之地。故“格物”者,格其心之物也,格其意之物也,格其知之物也;“正心”者,正其物之心也;“诚意”者,诚其物之意也;“致知”者,致其物之知也。此岂有内外彼此之分哉?理一而已。以其理之凝聚而言则谓之“性”,以其凝聚之主宰而言则谓之“心”,以其主宰之发动而言则谓之“意”,以其发动之明觉而言则谓之“知”,以其明觉之感而言则谓之“物”。故就物而言谓之“格”,就知而言谓之“致”,就意而言谓之“诚”,就心而言谓之“正”。正者,正此也;诚者,诚此也;致者,致此也;格者,格此也。皆所谓穷理以尽性也。天下无性外之理,无性外之物。学之不明,皆由世之儒者认理为外,认物为外,而不知“义外”之说,孟子盖尝辟之,乃至袭陷其内而不觉,岂非亦有似是而难明者欤?不可以不察也! 凡执事所以致疑于“格物”之说者,必谓其是内而非外也;必谓其专事于反观内省之为,而遗弃其讲习讨论之功也;必谓其一意于纲领本原之约,而脱略于支条节目之详也;必谓其沉溺于枯、槁、虚、寂之偏,而不尽于物理、人事之变也。审如是,岂但获罪于圣门,获罪于朱子,是邪说诬民,叛道乱正,人得而诛之也,而况于执事之正直哉?审如是,世之稍明训诂,闻先哲之绪论者,皆知其非也,而况执事之高明哉?凡某之所谓“格物”,其于朱子九条之说,皆包罗统括于其中;但为之有要,作用不同,正所谓毫厘之差耳。然毫厘之差,而千里之缪,实起于此,不可不辨。 孟子辟杨、墨至于“无父、无君”。二子亦当时之贤者,使与孟子并世而生,未必不以之为贤。墨子“兼爱”,行仁而过耳;杨子“为我”,行义而过耳。此其为说,亦岂灭理乱常之甚,而足以眩天下哉?而其流之弊,孟子至比于禽兽、夷狄,所谓以学术杀天下后世也。今世学术之弊,其谓之学仁而过者乎?谓之学义而过者乎?抑谓之学不仁、不义而过者乎?吾不知其于洪水、猛兽何如也。孟子云:“予岂好辩哉?予不得已也。”杨、墨之道塞天下,孟子之时,天下之尊信杨、墨,当不下于今日之崇尚朱说。而孟子独以一人呶呶于其间。噫,可哀矣!韩氏云:“佛、老之害甚于杨、墨。”韩愈之贤不及孟子,孟子不能救之于未坏之先,而韩愈乃欲全之于已坏之后,其亦不量其力,且见其身之危莫之救以死也。呜呼!若某者,其尤不量其力,果见其身之危莫之救以死也矣!夫众方嘻嘻之中,而犹出涕嗟若;举世恬然以趋,而独疾首蹙额以为忧,此其非病狂丧心,殆必诚有大苦者隐于其中,而非天下之至仁,其孰能察之? 其为《朱子晚年定论》,盖亦不得已而然。中间年岁早晚,诚有所未考,虽不必尽出于晚年,固多出于晚年者矣。然大意在委曲调停,以明此学为重。平生于朱子之说,如神明蓍龟,一旦与之背驰,心诚有所未忍,故不得已而为此。“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盖不忍症牾朱子者,其本心也;不得已而与之症牾者,道固如是,不直则道不见也。 执事所谓“决与朱子异”者,仆敢自欺其心哉?夫道,天下之公道也;学,天下之公学也。非朱子可得而私也,非孔子可得而私也。天下之公也,公言之而己矣。故言之而是,虽异于己,乃益于己也;言之而非,虽同于己,适损于己也。益于己者,己必喜之;损于己者,己必恶之。然则某今日之论,虽或于朱子异,未必非其所喜也。“君子之过,如日月之食,其更也,人皆仰之”,而“小人之过也必文”。某虽不肖,固不敢以小人之心事朱子也。 执事所以教,反复数百言,皆以未悉鄙人“格物”之说。若鄙说一明,则此数百言皆可以不待辨说而释然无滞,故今不敢缕缕,以滋琐屑之渎。然鄙说非面陈口析,断亦未能了了于纸笔间也。嗟乎!执事所以开导启迪于我者,可谓恳到详切矣。人之爱我,宁有如执事者乎!仆虽甚愚下,宁不知所感刻佩服?然而不敢遽舍其中心之诚然而姑以听受云者,正不敢有负于深爱,亦思有以报之耳。秋尽东还,必求一面,以卒所请,千万终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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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帝王编述文籍,《外篇》言之备矣。古往今来,质文递变,诸史之作,不恒厥体。榷而为论,其流有六:一曰《尚书》家,二曰《春秋》家,三曰《左传》家,四曰《国语》家,五曰《史记》家,六曰《汉书》家。今略陈其义,列之于《尚书》家者,其先出于太古。《易》曰:“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故知《书》之所起远矣。 至孔子观书于周室,得虞、夏、商、周四代之典,乃删其善者,定为《尚书》百篇。孔安国曰:“以其上古之书,谓之《尚书》。”《尚书璇玑钤》曰:“尚者,上也。上天垂文象,布节度,如天行也。”王肃曰:“上所言,下为史所书,故曰《尚书》也。” 推此三说,其义不同。盖《书》之所主,本于号令,所以宣王道之正义,发话言于臣下,故其所载,皆典、谟、训、诰、誓、命之文。至如《尧》、《舜》二典,直序人事,《禹贡》一篇,唯言地理,《洪范》总述灾祥,《顾命》都陈丧礼,兹亦为例不纯者也。 又有《周书》者,与《尚书》相类,即孔氏刊约百篇之外,凡为七十一章。 上自文、武,下终灵、景。甚有明允笃诚,典雅高义;时亦有浅末恒说,滓秽相参,殆似后之好事者所增益也。至若《职方》之言,与《周官》无异;《时训》之说,比《月令》多同。期百王之正书,《五经》之别录者也。 自宗周既殒,《书》体遂废,迄乎汉、魏,无能继者。至晋广陵相鲁国孔衍,以为国史所以表言行,昭法式,至于人理常事,不足备列。乃删汉、魏诸史,取其美词典言,足为龟镜者,定以篇第,纂成一家。由是有《汉尚书》、《后汉尚书》、《汉魏尚书》,凡为二十六卷。至隋秘书监太原王劭,又录开皇、仁寿时事,编而次之,以类相从,各为其目,勒成《隋书》八十卷。寻其义例,皆准《尚书》。 原夫《尚书》之所记也,若君臣相对,词旨可称,则一时之言,累篇咸载。 如言无足纪,语无可述,若此故事,虽有脱略,而观者不以为非。爰逮中叶,文籍大备,必剪截今文,摸拟古法,事非改辙,理涉守株。故舒元所撰《汉》、《魏》等书,不行于代也。若乃帝王无纪,公卿缺传,则年月失序,爵里难详,斯并昔之所忽,而今之所要。如君懋《隋书》,虽欲祖述商、周,宪章虞、夏,观其所述,乃似《孔子家语》、临川《世说》,谓画虎不成,反类犬也。故其书受嗤当代,良有以焉。 《春秋》家者,其先出于三代。案《汲冢琐语》太丁时事,且为《夏殷春秋》。孔子曰:“疏记通知远,《书》教也。”“属辞比事,《春秋》之教也。”知《春秋》始作,与《尚书》同时。 《琐语》又有《晋春秋》,记献公十七年事。《国语》云:晋羊舌肸习于春秋,悼公使传其太子。《左传》昭二年,晋韩宣子来聘,见《鲁春秋》曰:“周礼尽在鲁矣。”斯则春秋之目,事匪一家。至于隐没无闻者,不可胜载。又案《竹书纪年》,其所纪事皆与《鲁春秋》同。孟子曰:“晋谓之乘,楚谓之梼杌,而鲁谓之春秋,春实一也。”然则乘与纪年、杌,其皆春秋之别名者乎!故《墨子》曰:“吾见百国春秋”,盖皆指此也。 逮仲尼之修《春秋》也,乃观周礼之旧法,遵鲁史之遗文;据行事,仍人道;就败以明罚,因兴以立功;假日月而定历数,藉朝聘而正礼乐;微婉其说,志晦其文;为不刊之言,著将来之法,故能弥历千载,而其书独行。 又案儒者之说春秋也,以事系日,以日系月;言春以包夏,举秋以兼冬,年有四时,故错举以为所记之名也。苟如是,则晏子、虞卿、吕氏、陆贾其书篇第,本无年月,而亦谓之春秋,盖有异于此者也。 至太史公著《史记》,始以天子为本纪,考其宗旨,如法《春秋》。自是为国史者,皆用斯法。然时移世异,体式不同。其所书之事也,皆言罕褒讳,事无黜陟,故马迁所谓整齐故事耳,安得比于《春秋》哉! 《左传》家者,其先出于左丘明。孔子既著《春秋》,而丘明受经作传。盖传者,转也,转受经旨,以授后人。或曰传者,传也,所以传示来世。案孔安国注《尚书》,亦谓之传,斯则传者,亦训释之义乎。观《左传》之释经也,言见经文而事详传内,或传无而经有,或经阙而传存。其言简而要,其事详而博,信圣人之才羽翮,而述者之冠冕也。 逮孔子云没,经传不作。于时文籍,唯有《战国策》及《太史公书》而已。 至晋著作郎鲁国乐资,乃追采二史,撰为《春秋后传》。其书始以周贞王续前传鲁哀公后,至王赧入秦,又以秦文王之继周,终于二世之灭,合成三十卷。 当汉代史书,以迁、固为主,而纪传互出,表志相重,于文为烦,颇难周览。 至孝献帝,始命荀悦撮其书为编年体,依《左传》著《汉纪》三十篇。自是每代国史,皆有斯作,起自后汉,至于高齐。如张璠、孙盛、干宝、徐广、裴子野、吴均、何之元、王劭等,其所著书,或谓之春秋,或谓之纪,或谓之略,或谓之典,或谓之志。虽名各异,大抵皆依《左传》以为的准焉。 《国语》家者,其先亦出于左丘明。既为《春秋内传》,又稽其逸文,纂其别说,分周、鲁、齐、晋、郑、楚、吴、越八国事,起自周穆王,终于鲁悼公,别为《春秋外传国语》,合为二十一篇。其文以方《内传》,或重出而小异。然自古名儒贾逵、王肃、虞翻、韦曜之徒,并申以注释,治其章句,此亦《六经》之流,《三传》之亚也。 暨纵横互起,力战争雄,秦兼天下,而著《战国策》。其篇有东西二周、秦、齐、燕、楚、三晋、宋、卫、中山,合十二国,分为三十三卷。夫谓之策者,盖录而不序,故即简以为名。或云,汉代刘向以战国游士为之策谋,因谓之《战国策》。 至孔衍,又以《战国策》所书,未为尽善。乃引太史公所记,参其异同,删彼二家,聚为一录,号为《春秋后语》。除二周及宋、卫、中山,其所留者,七国而已。始自秦孝公,终于楚、汉之际,比于《春秋》,亦尽二百三十余年行事。 始衍撰《春秋时国语》,复撰《春秋后语》,勒成二书,各为十卷。今行于世者,唯《后语》存焉。按其书《序》云:“虽左氏莫能加”。世人皆尤其不量力,不度德。寻衍之此义,自比于丘明者,当谓《国语》,非《春秋传》也。必方以类聚,岂多嗤乎! 当汉氏失驭,英雄角力。司马彪又录其行事,因为《九州春秋》,州为一篇,合为九卷。寻其体统,亦近代之《国语》也。 自魏都许、洛,三方鼎峙;晋宅江、淮,四海幅裂。其君虽号同王者,而地实诸侯。所在史官,记其国事,为纪传者则规模班、马,创编年者则议拟荀、袁。 于是《史》、《汉》之体大行,而《国语》之风替矣。 《史记》家者,其先出于司马迁。自《五经》间行,百家竞列,事迹错糅,前后乖舛。至迁乃鸠集国史,采访家人,上起黄帝,下穷汉武,纪传以统君臣,书表以谱年爵,合百三十卷。因鲁史旧名,目之曰《史记》。自是汉世史官所续,皆以《史记》为名。迄乎东京著书,犹称《汉记》。 至梁武帝,又敕其群臣,上至太初,下终齐室,撰成《通史》六百二十卷。 其书自秦以上,皆以《史记》为本,而别采他说,以广异闻;至两汉已还,则全录当时纪传,而上下通达,臭味相依;又吴、蜀二主皆入世家,五胡及拓拔氏列于《夷狄传》。大抵其体皆如《史记》,其所为异者,唯无表而已。其后元魏济阴王晖,又著《科录》二百七十卷,其断限亦起自上古,而终于宋年。其编次多依于放《通史》,而取其行事尤相似者,共为一科,故以《科录》为号。皇家显庆中,符玺郎陇西李延寿抄撮近代诸史,南起自宋,终于陈,北始自魏,卒于隋,合一百八十篇,号曰《南北史》。其君臣流别,纪传群分,皆以类相从,各附于本国。凡此诸作,皆《史记》之流也。 寻《史记》疆宇辽阔,年月遐长,而分以纪传,散以书表。每论国家一政,而胡、越相悬;叙君臣一时,而参、商是隔。此其为体之失者也。兼其所载,多聚旧记,时采杂言,故使览之者事罕异闻,而语饶重出。此撰录之烦者也。 况《通史》以降,芜累尤深,遂使学者宁习本书,而怠窥新录。且撰次无几,而残缺遽多,可谓劳而无功,述者所宜深诫也。 《汉书》家者,其先出于班固。马迁撰《史记》,终于今上。自太初已下,阙而不录。班彪因之,演成《后记》,以续前编。至子固,乃断自高祖,尽于王莽,为十二纪、十志、八表、七十列传,勒成一史,目为《汉书》。 昔虞、夏之典,商、周之诰,孔氏所撰,皆谓之“书”。夫以“书”为名,亦稽古之伟称。寻其创造,皆准子长,但不为“世家”,改“书”曰“志”而已。 自东汉以后,作者相仍,皆袭其名号,无所变革,唯《东观》曰“记”,《三国》曰“志”。然称谓虽别,而体制皆同。 历观自古,史之所载也,《尚书》记周事,终秦穆,《春秋》述鲁文,止哀公,《纪年》不逮于魏亡,《史记》唯论于汉始。如《汉书》者,究西都之首末,穷刘氏之废兴,包举一代,撰成一书。言皆精炼,事甚该密,故学者寻讨,易为其功。自尔迄今,无改斯道。 于是考兹六家,商榷千载,盖史之流品,亦穷之于此矣。而朴散淳销,时移世异,《尚书》等四家,其体久废,所可祖述者,唯《左氏》及《汉书》二家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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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治 《延年秘录》曰:胎衣不下,服一盏,勿令知之。 考释 李时珍对该药未作释名和集解,仅在其主治项下转引前人的《延年秘录》曰:“胎衣不下,服一盏,勿令知之。”考汤字,在古代有开水之义。可见,洗儿汤就是给小儿洗过身子的温开水。该药在前人的著述中已有药用记载,并非首出于《本草纲目》。通过以上初步考释,笔者发现《本草纲目》水部10种新增药物中,有潦水、神水、铜壶滴漏水、磨刀水、洗手足水、洗儿汤等6种药物系《本草纲目》首次立条为药物品种,而并非首出于《本草纲目》。因此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本草纲目》中的新增药物,既包括首出于该书中的药物品种,也包括首次立条在该书中的药物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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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可道,非常道。 名可名,非常名。 名既非常,如器中锽。 道既非常,如日之光。 如器中锽,声出于内。 如日之光,光照无方。 夫如是乃可称有道之者,非独善一身,而达之万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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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县张侯图其县之广德湖,而以书并古刻石之文遗予曰:「愿有记。」 盖湖之大五十里,而在鄞之西十二里。其源出于四明山,而引其北为漕渠,泄其东北入江。凡鄞之乡十有四,其东七乡之田,钱湖溉之;其西七乡之田,水注之者,则此湖也。舟之通越者皆由此湖,而湖之产,有凫雁鱼鳖、茭蒲葭、葵莼莲茨之饶。其旧名曰莺脰湖,而今名,大历八年令储仙舟之所更也。贞元元年,刺史任侗又治而大之。大中元年,民或上书请废湖为田,任事者左右之,为出御史李后素验视,后素不为挠民以得罪,而湖卒不废。刺史李敬方与后素皆赋诗刻石以见其事,其说以谓当是时湖成三百年矣,则湖之兴,其在梁齐之际欤! 宋兴,淳化二年,民始与州县强吏盗湖为田,久不能正。至道二年,知州事丘崇元躬按治之,而湖始复。转运使言其事,诏禁民敢田者,至其后,遂著之于一州敕。咸平中,赐官吏职田,取湖之西山足之地百顷为之,既而务益取湖以自广。天禧二年,知州事李夷庚始正湖界,起堤十有八里以限之。湖之滨,有地曰林村砂末,曰高桥腊台,而其中有山曰白鹤,曰望春,自太平兴国以来,民冒取之,夷庚又命禁绝,而湖始复。天圣、景祐之间,民复相率请湖为田,州从事张大有案行止之,而知州事李照又言其事,报知至道诏书,照以刻之石,自此言请湖为田者始息。而康定某年,县主簿曾公望又益治湖。 至张侯之为鄞,则湖久不治,西七乡之农以旱告。张侯为出营度,民田湖旁者皆喜,愿致其力。张侯计工赋材,择民之为人信服有知计者,使督役而自主之,一不以属吏,人以不扰,而咸劝趋。于是筑环湖之堤,凡九千一百三十四丈,其广一丈八尺,而其高八尺,广倍于旧,而高倍于旧三之二。鄞人累石堙水,阙其间而扃以木,视水之小大而闭纵之,谓之碶。于是又为之益旧,总为碶九,为埭二十。堤之上植榆柳,益旧总为三万一百。又因其馀材为二亭于堤上以休,而与望春、白鹤之山相直,因以其山名。山之上为庙,一以祠神之主此湖者,一以祠吏之有功于此湖者。以熙宁元年十一月始役,而以明年二月卒事。其用民之力八万二千七百九十有二工,而其材出于工之馀。既成,而田不病旱,舟不病涸,鱼雁茭苇、果蔬水产之良皆复其旧,而其馀及于比县旁州。张侯于是可谓有劳矣。 是年,予通判越州事。越之南湖,久废不治,盖出于吏之因循,而至于不知所以为力,予方患之。观广德之兴,以数百年,危于废者数矣,繇屡有人,故益以治。盖大历之间,溉田四百顷,大中八百顷,而今二千顷矣。则人之存亡,政之废举,为民之幸不幸,其岂细也欤?故为之书,尚俾来者知毋废前人之功,以永为此邦之利,而又将与越之人图其废也。 张侯名峋,字子坚,以材闻,去而为提举两浙路常平广惠仓,兼管勾农田差役水利事,方且用于时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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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 : 无名氏
曰:经言,肺之原,出于太渊;心之原,出于太陵;肝之原,出于太冲,脾之原,出于大白;肾之原,出于太溪;少阴之原,出于兑骨;胆之原,出于丘墟;胃之原,出于冲阳;三焦之原,出于阳池;膀胱之原,出于京骨;大肠之原,出于合谷;小肠之原,出于腕骨。十二经皆以俞为原者,何也? 然:五脏俞者,三焦之所行,气之所留止也。 三焦所行之俞为原者,何也? 然:脐下肾间动气者,人之生命也,十二经之根本也,故名曰原。三焦者,原气之别使也,主通行三气,经历于五脏六腑。原者,三焦之尊号也,故所止辄为原。五脏六腑之有病者,皆取其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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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帝问于岐伯曰:余子万民,养百姓而收其租税;余哀其不给而属有疾病。余欲勿使被毒药,无用砭石,欲以微针通其经脉,调其血气,荣其逆顺出入之会。令可传于后世,必明为之法,令终而不灭,久而不绝,易用难忘,为之经纪,异其章,别其表里,为之终始。令各有形,先立针经。愿闻其情。 歧伯答曰:臣请推而次之,令有纲纪,始于一,终于九焉。请言其道!小针之要,易陈而难入。粗守形,上守神。神乎神,客在门。未睹其疾,恶知其原?刺之微,在速迟。粗守关,上守机,机之动,不离其空。空中之机,清静而微。其来不可逢,其往不可追。知机之道者,不可挂以发。不知机道,扣之不发。知其往来,要与之期。粗之闇乎,妙哉,工独有之。往者为逆,来者为顺,明知逆顺,正行无间。迎而夺之,恶得无虚?追而济之,恶得无实?迎之随之,以意和之,针道毕矣。 凡用针者,虚则实之,满则泄之,宛陈则除之,邪胜则虚之。大要曰:徐而疾则实,疾而徐则虚。言实与虚,若有若无。察后与先。若存若亡。为虚与实,若得若失。 虚实之要,九针最妙,补泻之时,以针为之。泻曰,必持内之,放而出之,排阳得针,邪气得泄。按而引针,是谓内温,血不得散,气不得出也。补曰,随之随之,意若妄之。若行若按,如蚊虻止,如留如还,去如弦绝,令左属右,其气故止,外门已闭,中气乃实,必无留血,急取诛之。 持针之道,坚者为宝。正指直刺,无针左右。神在秋亳,属意病者。审视血脉者,刺之无殆。方刺之时,必在悬阳,及与两卫。神属勿去,知病存亡。血脉者在俞横居,视之独澄,切之独坚。 九针之名,各不同形。一曰镵针,长一寸六分;二曰员针,长一寸六分;三曰鍉针,长三寸半;四曰锋针,长一寸六分;五曰铍针,长四寸,广二分半;六曰员利针,长一寸六分;七曰亳(bó)针,长三寸六分;八曰长针,长七寸;九曰大针,长四寸。镵针者,头大末锐,去泻阳气;员针者,针如卵形,揩摩分间,不得伤肌肉者,以泻分气;鍉针者,锋如黍粟之锐,主按脉,勿陷以致其气;锋针者,刃三隅以发痼疾,铍针者,末如剑锋,以取大脓;员利针者,大如厘,且员且锐,中身微大,以取暴气;亳针者,尖如蚊虻喙,静以徐往,微以久留之而养,以取痛痹;长针者,锋利身薄,可以取远痹;大针者,尖如梃,其锋微员,以泻机关之水也。九针毕矣。夫气之在脉也,邪气在上,浊气在中,清气在下。故针陷脉则邪气出,针中脉则浊气出,针太深则邪气反沉、病益。故曰:皮肉筋脉,各有所处。病各有所宜。各不同形,各以任其所宜,无实无虚。损不足而益有余,是谓甚病。病益甚,取五脉者死,取三脉者恇;夺阴者死,夺阳者狂,针害毕矣。 刺之而气不至,无问其数。刺之而气至,乃去之,勿复针。针各有所宜,各不同形,各任其所。为刺之要,气至而有效,效之信,若风之吹云,明乎若见苍天,刺之道毕矣。 黄帝曰:愿闻五脏六腑所出之处。 歧伯曰:五脏五俞,五五二十五俞,六腑六俞,六六三十六俞,经脉十二,络脉十五,凡二十七气,以上下。所出为井,所溜为荥,所注为俞,所行为经,所入为合,二十七气所行,皆在五俞也。 节之交,三百六十五会,知其要者,一言而终,不知其要,流散无穷。所言节者,神气之所游行出入也。非皮肉筋骨也。 观其色,察其目,知其散复。一其形,听其动静,知其邪正,右主推之,左持而御之,气至而去之。 凡将用针,必先诊脉,视气之剧易,乃可以治也。五脏之气,已绝于内,而用针者反实其外,是谓重竭。重竭必死,其死也静。治之者辄反其气,取腋与膺。五脏之气,已绝于外,而用针者反实其内,是谓逆厥。逆厥则必死,其死也躁。治之者反取四末。 刺之害中而不去,则精泄;害中而去,则致气。精泄则病益甚而恇,致气则生为痈疡。 五脏有六腑,六腑有十二原,十二原出于四关,四关主治五脏。五脏有疾,当取之十二原。十二原者,五脏之所以禀三百六十五节之会也。五脏有疾也,应出十二原。十二原各有所出。明知其原,睹其应,而知五脏之害矣。阳中之少阴,肺也,其原出于太渊,太渊二。阳中之太阳,心也,其原出于大陵,大陵二。阴中之少阳,肝也,其原出于太冲,太冲二。阴中之至阴,脾也,其原出于太白,太白二。阴中之太阴,肾也,其原出于太溪,太溪二。膏之原,出于鸠尾,鸠尾一。肓之原,出于脖胦,脖胦一。凡此十二原者,主治五脏六腑之有疾者也。 胀取三阳,飧泄取三阴。 禀,今夫五脏之有疾也,譬犹刺也,犹污也,犹结也,犹闭也。刺虽久犹可拔也,污虽久犹可雪也,结虽久犹可解也,闭虽久犹可决也。或言久疾之不可取者,非其说也。夫善用针者,取其疾也,犹拔刺也,犹雪污也,犹解结也,犹决闭也。疾虽久,犹可毕也。言不可治者,未得其术也。 刺诸热者,如以手探汤;刺寒清者,如人不欲行。阴有阳疾者,取之下陵三里,正往无殆,气下乃止,不下复始也。疾高而内者,取之阴之陵泉;疾高而外者,取之阳之陵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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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身龙伯国,着脚鬼门关。 每每经从处,皇皇崄阻闲。 不支生所忽,有立出于艰。 顺境成人少,天初不是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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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真或摹,斯焉取诸,是出于偃月之储。 垂胄同仇,于门之鱼,予将比乎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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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离子曰:「豺之智其出于庶兽者乎?呜呼,岂独兽哉,人之无知也,亦不如之矣!故豺之力非虎敌也,而独见焉则避。及其朋之来也,则相与犄角之,尽虎之力得一豺焉,未暇顾其后也而犄之者至矣,虎虽猛,其奚以当之?长平之役,以四十万之众投戈甲而受死,惟其智之不如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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